正文 美國聯邦製的演變(3 / 3)

三、美國聯邦製演進過程的特征

(一)聯邦權力由少到多,由小到大,由弱到強

從聯邦與州之間的權力關係演進曆程和從聯邦政府權力的確定到與州權的對峙再到最後的擴張來看,聯邦政府的權力主要呈現出由小到大、由弱到強的趨勢。聯邦政府的權力較之憲法製定的時候有了根本性的擴張,而州政府的權力則由強到弱。從聯邦製的確立到聯邦權力的擴展再到聯邦縮權,都是由聯邦政府根據社會管理的需要穩步推行的。

(二)州權仍然有相對獨立的生存空間

雖然聯邦政府的權力雖然有了突破性的增長,但這並不意味著州政府權力的絕對削弱。聯邦政府權力的不斷擴張是為了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應對各種新問題的出現。從憲法上來看,美國憲法修正案並沒有對聯邦製進行修改,聯邦政府與州政府本質上仍是兩個相互獨立的、互不隸屬的政府。聯邦政府也認為州政府在社會管理的很多方麵更具有優勢。

(三)最高法院充當了聯邦與州的關係的調節器

在美國,憲法的地位是在聯邦與州之上的,即所謂的“憲法至上”。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都必須在憲法的授權範圍內活動,一切超越權限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在司法審查製度下,聯邦與州之間的權限糾紛由聯邦最高法院來裁決。這是一種理性的、和平的權力紛爭解決機製,它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各個權力主體不是通過暴力和武力來解決糾紛(除了像南北戰爭那樣不可調和的矛盾),從而避免了強力調整之下矛盾的激化,使得聯邦與州之間的衝突糾紛有了一個較好的解決途徑。

在美國二百多年的曆史中, 美國的聯邦製經曆了由“二元聯邦主義”、“合作聯邦主義”到“新聯邦主義”的發展曆程, 經曆了保持權力關係的相對平衡, 到相對平衡的權力關係被打破, 繼爾重新尋求相對平衡的權力關係的過程, 每個時期都表現出不同的特征。如今, 美國聯邦製的內容已經與製憲時期製憲者的設想有了很大的區別。社會政治與經濟的發展要求美國聯邦政府保持管理國家事務的重要權力, 美國政治的傳統和社會發展的現實又要求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保留獨立發展的權力地位。美國的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隻能在這一前提下共存並發展二者間的權力關係。(作者單位: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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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①美 希爾斯曼:《美國是如何治理的》,商務印書館, 1990。4 1~ 42 頁

②Caleb Patterson ,The Constitutional Principles Of Thomas Jefferson, Austin: 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1953.

③蓋哲婭. 《論美國的聯邦製和聯邦主義—— 美國聯邦與州的關係的發展》 . 上海: 複旦大學出版社, 1986.( P121)

④譚融. 《權力的分配與權力的角逐——美國分權體製研究》. 天津: 天津大學出版社, 1994.( P181)

⑤李紅梅. 《略論美國聯邦製的曆史發展》. 學術交流. 1998, ( 6) . (P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