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新能源發展現狀與戰略研究
學術交流
作者:董軍 馮天天
【摘要】為應對氣候變化,我國大力發展新能源。內蒙古作為我國的基礎資源基地和能源基地,是我國新能源的重點發展地區。本文將從資源稟賦和開發利用兩方麵分析內蒙古新能源發展現狀;並利於SWOT分析法從優勢、劣勢、機會和威脅四個維度對內蒙古新能源發展戰略進行探索,並對其發展的主要影響因素進行分析,最後給出政策建議,為電力企業進入內蒙古自治區的新能源市場提供依據。
【關鍵詞】內蒙古;新能源;戰略
1.引言
目前,隨著市場經濟體係和新能源市場的建立,我國的新能源產業逐步實現了市場化和規模化,並進入快速發展階段。近年來,我國積極支持風電事業的發展,促進風電設備的國產化和規模化,提出了“乘風計劃”、“國家科技攻關計劃”、“863計劃”等措施;隨著“西電東送”戰略的提出,西部地區的水力資源也逐步得以開發和利用;太陽能產業規模已經達到世界第一,是全球太陽能熱水器生產量和使用量最大的國家,也是太陽能光伏電池的重要生產國[1-2]。同時,我國的核電發展技術和戰略路線正在執行。根據我國的核能發展計劃,2020年我國的核電比重將占到電力總容量的4%,相當於建成40座大亞灣級的核電站。另外,生物質能、氫能、地熱能等形式的新能源,也處於較快的發展之中。總的來說,發展新能源是世界可持續發展不可逆的潮流,我國目前積極扶持新能源產業發展,並且將長期秉持新能源發展戰略[3-5]。
2.內蒙古新能源發展現狀分析
2.1 資源條件
(1)風能資源條件
內蒙古自治區擁有十分豐富的風力資源,自治區曆來重視開發和利用可再生能源,並把保護、促進風力發電產業持續發展作為戰略重點。初步統計,在內蒙古自治區118.3萬平方公裏的土地上,蘊藏著8.98億千瓦時的風能資源,可技術開發利用的風能資源在1.5億千瓦左右,占全國陸地可技術開發利用風能總量的50%左右,位居全國第一位。年風能有效利用小時數約在4380~7800小時,年風能利用率在50~90%,而且風能品質具有連續性穩定性好的特點。全區劃分為八大風場,分別為朱日和、商都、錫林、輝騰錫勒、錫林輝騰梁、阿貴圖、烏蘭、嘎鬆山,
(2)太陽能資源條件
內蒙古地處內陸,平均海拔約1000米。年日照小時數:呼倫貝爾草原、大興安嶺、嫩江右岸平原為2400-3000小時,年日照百分率55%-65%,其餘各地為3000-3400小時,年日照百分率65%-78%。年輻射總量:呼倫貝爾盟、興安盟為110-130千卡/平方厘米;哲盟、昭盟、錫盟為130-140千卡/平方厘米,其餘盟市為140-160千卡/平方厘米,僅次於西藏和西北各省區。直接輻射為55%-70%,散射輻射占30-45%。內蒙古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條件,使得全自治區大部分地區處於全國太陽能資源的豐富區內。
2.2 開發利用現狀
目前,全自治區除烏海外,十一個盟市在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方麵都取得了一定成績,截止到2011年上半年,全區可再生能源並網發電設備裝機容量達到了1326.8萬千瓦,發電量131.6億千瓦時。其中,風電1235萬千瓦、太陽能205千瓦,其餘還有水電、生物質能、沼氣等其他可再生能源。
全區風力發電並網裝機容量占全區發電設備容量6850萬千瓦的18.03%,風力發電量上網電量占全區社會總用電量893億千瓦時是13.27%。自2005年起,全區的風力發電並網裝機容量、發電量和設備利用小時數三項指標已經連續在全國保持第一。隨著風電的可持續發展,全區風力設備製造業的能力不斷提升,金風、華銳、華創、瑞能、彙豐、國水、維斯塔斯等國內外12家整機製造企業入駐內蒙,2010年底已經具備產能750萬千瓦的能力。風力發電的迅猛發展,已使內蒙古的風力發電成為第二能源,並從補充能源向替代能源、規模能源和主力能源過度,由此也使內蒙古的風力發電產業向著支柱產業邁進。
“十二五”期間是內蒙古自治區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又麵臨一次發展的機遇,自治區安排風力發電裝機達到3300萬千瓦(蒙東1300萬千瓦,蒙西2000萬千瓦),占全區電力發電設備裝機1.33億千瓦的24.8%;太陽能並網50萬千瓦。整個“十二五”五年風力發電量將達到或超過2560億千瓦時,較“十一五”增加1236億千瓦時,增長近1倍。即占電網容量24.8%的風力發電設備可以發揮出20%的全社會電量,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不僅提高了可再生資源的利用,而且有助於節能減排。內蒙古光電的發展較其他光資源豐富省區較為遲滯,規模也很有限。但由於內蒙古地區出眾的地勢地形特點,其開發光伏資源的前景將會十分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