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證監會發布了《退市意見》,並於11月16日起施行。《退市意見》除保留《證券法》規定的財務狀況“連續三年虧損”退市內容外,最大的亮點在於明確實施重大違法公司強製退市製度,規定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兩類違法行為,被證監會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證監會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的,證券交易所應當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退市製度一直是A股市場製度建設中比較薄弱的環節,而強製退市更是薄弱。因此,強製退市製度每一小步的前進,對於A股製度環境的完善都將是一大步,這樣有助於降低和消除“殼資源”的尋租價值,從而防止市場對垃圾股票殼資源的惡意炒作。按照監管層施政慣例,未來是否會出量化的細則,比如財務造假占到當期披露收入或利潤的一定比例等,隻有完善出台退市製度的細則,才能更好地執行退市新規。
但《退市意見》正式實施僅過了短短1個月的時間,號稱“史上最嚴退市製度”的退市新規便陷入了尷尬的境地。
12月12日,停牌長達20個月之久的萬福生科複牌,公司股價隨即連續4個交易日一字漲停。由於涉嫌財務造假和欺詐上市,萬福生科此前已遭監管處罰,相關案件也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公司股票因而瀕臨退市。不過,日前通過司法劃撥公司股份的方式,萬福生科不僅完成了實際控製人的變更,公司股票更是滿血複活。
萬福生科的起死回生得益於當事各方精妙的資本運作,更得益於退市新規為上市公司留下的諸多“後門”。在造成無數投資者的損失後,萬福生科們卻依舊在A股市場生龍活虎,這無疑令監管層的信譽大打折扣。
《退市意見》對司法劃撥方式的百密一疏,最終幫助萬福生科繞過了退市的規定,進而為其他謀求保殼的上市公司提供了規避監管的絕佳範本。在退市製度“後門”的衝擊下,退市新規的威懾力固然有所下降,上市公司該退不退的痼疾也難以得到改觀。
退市製度是證券市場一項重要的基礎性製度,退市製度的市場化、法製化和常態化,有助於證券市場資源配置效率最大化。退市製度已經建立起來,證監會已宣布2014年底前推出股票發行注冊製改革方案,讓證券市場充滿期待。
注冊製改革呼之欲出
從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股票發行注冊製改革,到2014年年初的新“國九條”提出積極穩妥推進股票發行注冊製改革,再到近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抓緊出台股票發行注冊製改革方案,表明新股發行注冊製改革的工作正在一步步加快落實。
11月19日,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抓緊出台股票發行注冊製改革方案,取消股票發行的持續盈利條件,降低小微和創新型企業上市門檻。
11月28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證監會已牽頭完成了注冊製改革方案初稿,於11月底前上報國務院。
當然,改革方案的出台並不等於注冊製改革隨即“瓜熟蒂落”。一方麵,注冊製的改革須先修訂《證券法》,以確立法律支持,而《證券法》修訂尚在進行中。另一方麵,注冊製改革配套措施有待進一步完善。對於注冊製改革不能簡單把目光放在解決IPO排隊問題上,而要多比較A股與國外成熟市場的差距,多下功夫夯實市場發展基礎。注冊製改革的推進應成為促進A股市場走向成熟的過程,以及加強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的過程。
發行核準製和注冊製最大的區別在於是否有實質性審核內容,在核準製框架裏,證監會的主要精力放在企業盈利能力、是否有關聯交易等實質性審核上。而注冊製實施後,監管原則將從“行業監管”轉為“功能監管”,審核內容也將發生根本性轉變,原來的重點審核內容交由投資者自主判斷,而形式性審查的信息披露內容將成為未來的關注重點。
注冊製改革已是箭在弦上待發。不過,市場對注冊製改革方案的加速推出期待的同時,疑慮仍然不少,最大的疑慮在於,A股從核準製進化到注冊製時間隻有短短幾年,在這短暫的過渡期內,投資者適應能力、監管能力方麵能否適應新型的股票發行製度。
過去一年中,監管部門已有多方麵的動作。特別是監管轉型,證監會提出的“六個轉變”,其中,強調監管方法從過多的事前審批向加強事中事後、實施全程監管轉變。監管轉型的主要任務之一,是確立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2014年的IPO改革突出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要求,監管部門不再對企業的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做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