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章 從央視火災看新聞報道的公信力(1 / 1)

牛年正月十五,央視的一場火災引起了許多議論。原因何在?一來是央視的派頭大,關心的人自然多;再者,這次火災確有許多值得關心和議論的地方。僅從新聞報道的公信力來看,就值得議論議論。

第一,從新聞報道的時效性看。從事後的報道看,這場火災最早是從晚上不到21點就起火了,到22點左右火勢已經很大了。可是,近在咫尺的央視,不知什麼原因卻未做及時報道。原因可能是直播元宵晚會,但是以文字形式播出也未嚐不可。央廣新聞開始比較及時報道了火災新聞,可是到22點左右的時候,報道的力度突然減弱,使人感到莫名其妙。第二,從新聞報道手段的多樣性看。這次火災的大樓就是央視主樓的配樓,央視有最便利的條件,用多種報道手段去報道火災現場的情況。但是,很遺憾觀眾沒有看到這樣的畫麵。火災當晚22點的央視新聞中隻出了一張很模糊的火災照片。第三,從新聞報道的準確性看。這次火災的大樓就是央視主樓的配樓,有央視的數字化機房和演播大廳,應當說就是央視大樓的一部分。但是在央視的新聞報道中卻說是“文化中心”,似乎和央視沒有緊密的關係。起火的原因是違規燃放煙花,但是央視馬上澄清是“業主單位未經請示擅自燃放”。這樣做,很有些避之不及的感覺。第四,從新聞報道的力度看。央視大火的影響很大,因為這場火災的時間、地點和損失都不尋常,許多大國的新聞報道都是作為中國新聞的頭條報道的。但是央視在報道這場火災的時候,頗有些“猶抱琵笆半遮麵”的樣子,無論是文字口播,還是畫麵配圖,都出奇的吝嗇。和同期報道遠在千裏之外的澳洲大火相比,力度相去甚遠。

新聞報道,最講究公信力。央視在這次火災新聞報道的公信力上使人打了折扣,起了質疑。為什麼能及時報道而沒有及時報道?為什麼可以多手段報道,而選擇了最單一的報道手段?為什麼在報道的準確性上有意模糊、遮掩?有人分析了其中的原因,央視“後院起火”,家醜不可外揚。竊以為,這隻是最功利的原因了。真正的、深層次的原因還在於,這樣新聞報道的始作俑者還沒有領會新聞報道的真諦,而隻是把新聞報道作為手中的工具,可以為了公眾而去報道,也可以為了自己去報道。掌握著媒體話語權的新聞機構,對一般的新聞報道要客觀公正,對涉及自身利益的事件更要客觀公正。這是建立新聞公信力的最好時機。央視對這場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大火怎樣去報道,是及時、客觀、準確地報道,還是為了一己之利而遮遮掩掩,主動權在央視,可是評判的權利在受眾手裏。要取得受眾的公信,不在於你的權威,也不在於你把報道粉飾得如何逼真,而在於報道是否及時、客觀和準確。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久而久之,這樣的新聞報道就會越來越多地受到人們的質疑,它的公信力也勢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