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2 / 3)

“你知道,那種味道很不好,你知道我說的意思是吧?”她就像是和老朋友在聊天而不是在喝他的血。而他好像也沒有了疼痛恐懼,不僅這樣,他們似乎很親密,非常親密。

她顛起腳來輕輕的晃動著椅子就像它是把搖椅,同樣被她不停晃動的還有手中的玻璃杯。“說喜歡你,你也許不信吧?”“搖椅”停了一下,她用眼睛掃了誌翔一眼,手仍在晃動著玻璃杯。見他沒反應就繼續搖晃了起來,其實誌翔自己也不可能有什麼反應。怎麼反應呢,一個被捆的人。

“我在那家酒吧就已經看見過你了,兩個女人的那個”,她說著,“那時就覺得你和他很像,真的很像”。椅子的兩條前腿終於著地了,她前俯著身子,單手托著下頜用很認真的眼神看著他。

“想聽個故事嗎?”她輕吐這幾個字,跌回椅子裏又開始來回蕩著。

“是個很庸俗的故事,和你們的那個有點類似。”她的聲音有點落寞,“不同的是那個不肯放棄的女人後來有了奇特的遭遇

,使她不同了,完全的不同。”

你信有人能活幾百年嗎?”她頓了下,緊皺著眉頭像是要思索,接著又自言自語的說,“不信吧?不過那女人就得到了這種力量

,”她加重了語氣,看一眼手中的杯子起身又換了一杯。

喝了一口,她的眼睛斜瞟向誌翔,“喝嗎?”她問道,倒是大方的讓人想笑。

“不喝?”她照舊自言自語,“是啊,除了我們以外恐怕沒人喜歡。”

她端著杯子走到窗口前,透過那裏看天上的星星。

“有很多美好的回憶,那男人和女人。故事中的。”她補充道。“可那男人要打破這些要破壞當時和以往的一切,要離開那女人,不管女人是多麼的愛他,因為他膩煩了。”

窗前的背影看起來單薄的要命。

女人決定給男人最後一次機會。”她繼續說著。

“如果男人改變決定那麼他們就永遠在一起雙宿雙飛,一百年,兩百年甚至更多、更多。可男人不願意。女人想她是愛他的,雖然恨他的薄情,可不是愛之深才恨之切的麼?終歸起來她還是愛他的,她不可能像男人一樣決絕的拋棄他。

於是一天夜裏,星光很美的一夜,女人約出了男人,吸幹了男人身上所有的血。女人想,終於可以永遠在一起了。”

沉默,空氣似乎凝結了。

時間像是沙漏裏的沙子,悄無聲息的流走。

靠窗而立的女人終於轉過身來,微笑了起來,那微笑足以融化空氣中殘留的冰渣。被縛的誌翔看著女人唇邊掛著的那抹微笑,不自覺的也扯動著嘴角。

誌翔被暈眩所把持,逐漸蒼白的麵孔在幽暗中顯的越發的白皙。

女人像是發現了什麼,把殘留在嘴角的笑意充盈、擴大了起來,開口道,“沒問題的,現在的我可是很有經驗的哦。我曾經可是專門查找過書本的,所以放心好了”,安慰似的笑的更甜蜜了。

誌翔的視線漸漸模糊,意識正在瓦解。

黑發女人臉上的笑意也越來越冰冷直至麵無表情,隻有眼睛裏還殘留著些許情感。

那故事是真的,”女人的話語像霧氣一樣冰冷的漂浮在空中。

林誌翔最終還是昏了過去,不會也不可能聽見她所說的。

莉莎扯下假發有些茫然的對著圓月發呆。

此刻,這城市裏另一間同樣光線幽暗的房間裏,兩具□□的身軀緊緊地糾纏在一起,空氣中充滿了喘息和令人窒息的灼熱。

很好,你做的很好,”男人邊離開下麵的身體邊說道。

皎潔的月穿透雲霧照射著大地。

男人點燃香煙慢慢地吸著,眼睛斜睨著掛在天上的那個發光的圓月。

很寂寞吧?”男人撇著嘴角嘲弄般的問著那東西。

“看似純潔的你實際上卻麵目醜陋,看似溫柔的播撒的光熱實際上是你小心的暗暗釋放的陰冷吧。你也在憎恨,是不是?”

床上的女人緩緩的爬起,借由著月光她可以清楚的看到殘留在男人嘴角的血跡,那是她的血留下的痕跡。

她靜靜的看著沐浴在月光中的男人,那是她所愛的男人,她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愛著的他。“時間就這樣停止吧!”女人貪婪的望著男人泛著光的金發和不甚清晰的側臉,還有他同樣被白霧般的光亮所包裹的軀體,貪婪的在心裏祈禱甚至是詛咒著。“停止,就這樣停止!”

女人不由自主的前傾著身子,手臂伸向男人所在的方向。然後,她仿佛在夢遊著一般一步步走向男人,就在手尖即刻便可觸摸到男人的時候,一聲詢問阻斷了一切。

“你確定那個就是她嗎?”

沉默了一秒,女人縮回已停在半空的手,回答是的。

“你已確認她今晚必定會出現在霍金司的晚會上了吧?”男人的聲音裏仿佛帶著一種歎息似的。

“是的,今晚她將被正式介紹給社交界。”女人的眼皮微沉,企圖隱藏眼中流露的痛苦。

“你下去準備一下吧。”

男人仍是望著窗外吩咐道。

置身在這高級賓館,沒有什麼是你在這裏找不到的,隻要你想的到就絕對不會讓你失望。當然其前提是你有足夠的鈔票。

此刻比森早已換了身行頭,對於宴會有什麼會比禮服更合適其虛假的呢。

宛如白晝般的宴會廳裏穿梭往來的盡是些自以為是、虛偽透頂的社會名流。

對於這些人,幾百年來都是一樣的。高談闊論的時候總是盡力多加幾個新名詞,談論某種文學藝術時總是不知廉恥的背誦評論家們的話,不閑羅嗦的羅列名人名句以顯示其聰明才智,更重要的是要加上點自己小小的見解,盡管如果你仔細分析一下就會發現那見解極可能是一種拚湊。

但人們巧妙的稱之為技巧,是上流社會的一種社交小竅門。

當然也有人總是和評論家唱反調,但別誤會,他這樣做的目的隻是為了讓自己看起來與眾不同罷了。

比森端著酒杯躲在角落裏窺視著大廳裏的每一個人。

而安娜就站在他的身邊。

和他不同的,安娜也在窺視,卻不是他所窺視那些人,她在窺視他,在心裏。

她當然知道他來這裏的目的,是為了那個女人,那女人。

“哼”,比森嗤笑著,他等的那個人還沒露麵,出現的隻是些無聊的家夥,這些家夥叫他膩煩。

安娜把手親密的搭在他的胳膊上麵有效的阻擋著那些女人投射過來的目光。她知道現在他隻想就這麼靜靜的呆著,直到那女人出現。她當然也知道比森有多吸引人,她就是被他的吸引力所迷惑的難以自拔。

在12歲的時候她第一次見到比森,而在這之前她早就知道有這麼個人存在著。

一直存在著,在她的生命之始。

對他的認識來自於母親,母親說他是主人,永遠都是。

主人?

那時的她還搞不懂這樣的詞彙。後來上學了,她知道了主人的含義。可她要做自己的主人,自己的,永遠。

12歲,第一眼看到他。被他吸引。

那年他極其突然的出現在自家的客廳裏。她放學回家時他已經在那裏了。在那裏的還有爸爸媽媽。那時他手上正攤著帳本,是公司的,爸爸公司的。後來她才知道他們是被稱之為豢養的人。隻不過意義已不在像從前。但他的身影已經印在了她的心裏。

18歲時她接手了爸爸的公司立誌要把它發展成跨國性的化裝品公司。也是那時她第2次見到他,他一點變化都沒有,歲月不曾在他臉上留下任何痕跡。她想勾引他,可卻隻有她自己陷入了虛幻的愛戀之中。不可自拔。值得慶幸的是他很喜歡她,可惜隻是喜歡不是愛,她的身份對他尋找那個女人很有利所以她留在了他的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