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個誠實的人,會認為被約談、問話是一件合理的程序,但說謊的人則視被約談為攸關生死存亡的大事。這種害怕謊言被戳破的疑憂程度越高,越有可能泄露說謊的言語及非言語行為,所以調查員應該加深對方害怕謊言被戳破的疑慮。
謊言潛伏著漏洞
在美國接受培訓期間,教官給我們講過這樣一個故事。
一個自稱為斯蒂芬的男人,冒充泛美航空公司的副機長周遊美國50多個州和法國等20多個國家,他偽造銀行支票詐騙銀行款項,甚至用假支票進行支付性交易(他還賺400美元的支票費用),但更可笑的是他設計的防偽支票可以在所有的美國銀行使用。此後不久,他又偽裝成哈佛醫學院的高才生並搖身一變成為醫生,他用兩個星期的時間複習,在路易斯安納州通過了律師資格考試,當上了檢察官……
這位天才的騙術大師,在被問及自己的謊言如何能夠瞞天過海時,他這樣說道:其實,我的謊言存在著很多的漏洞,但我必須將這些謊言改編得讓人們聽來誠實可信……隻要你足夠細心,你會發現,我的謊言漏洞百出。(那麼多人)被我蒙騙,是因為我沒有遇到真正聰明的人……
在美接受培訓期間,教官對我們說:
一個優秀的FBI調查員,一定要做個足夠聰明的人。
這裏聰明的人,就是能夠透過細膩的心思,察覺出嫌犯嘴裏的話有幾分真幾分假。
調查員與約談對象約談時,站在約談對象的角度來考慮,如果約談對象說的是謊言,他當然知道事實的真相,但出於自保的目的,必須將真相藏起來,將謊言拿出來,同時要做的像電影導演一樣,將一個故事改編得聽來誠實可信。也就是說,讓自己說的話像真實發生的一樣。
然而,謊言畢竟是謊言,再美麗的謊言也存在著漏洞。他們謊話多,且容易出錯,在說謊話的過程中音調偏高,且整個過程是一問一答,回答之前會有停頓,說謊的過程中出現暫停、躊躇的頻率較高。
如果約談對象是誠實的人,在回答問題的過程中,不需要額外的時間更改事實,因此回答相同問題所需要的時間就比說謊者來的短。說謊者回答問題前會猶豫片刻,以便重新組合出與真相截然不同的情景,且與真相差別很大,甚至是完全相反的句子。同時,必須決定如何呈現出將真相隱瞞起來,將“莫須有”的場景表述出來的說辭,還要評估別人如何看待這番說辭。此外,說謊者在述說“真相”的過程中,必須根據具體的台詞附上適當的情緒標簽,就像是舞台上的演員一樣,固定的台詞附上與之相配套的表情。當然,說謊者比演員還要困難,演員的表演無需擔心被揭穿,因為本身就是假。被人看穿隻能說明演技不過關,但嫌犯的演技不過關,後果會非常嚴重。
當說謊者被懷疑時,會以為他們的說辭缺乏可信度,因此會更加努力說服別人相信他講出的都是實話。但當他們越是努力想操縱別人,就越容易犯錯。不過,倘若經過專業訓練,說謊者的言語及非言語行為也能模仿得近似說實話的人。
在約談的過程中,當看到被約談者表現出你期望的行為時,你要以正麵的言語及非言語信號給予獎勵。對方如果配合,你要在談話中增加鼓勵性質的動作,例如點頭、微笑,同時把身體靠向對方。
當然,如果看到被約談者表現出你不想要的行為,或者你已經看出他的謊言,不希望被約談者繼續下去的時候,你應該加以阻止。阻止的方式是以負麵的言語及非言語信號加以製止。如果他不願意配合,你要停止或者大幅減少言語中的鼓勵動作,例如板起臉,同時身體往後靠,拉開與對方的距離。假如還想傳達更強烈的訊息,你應該雙手抱胸或者雙腿交叉。
對方說的是不是謊言,在句式方麵也可以作出判斷。例如肯定句會改成否定句,編造謊言最快速、最容易的方法,就是將肯定的說法改為否定的言辭。
例如,我曾經在約談一個涉嫌一宗銀行搶劫案的嫌疑犯時,我問:“你有偷錢嗎?”對方回答說:“沒有,我沒有偷錢。”
他的回答很幹脆。我曾經很認真地研究過這個問題,發現有罪的人會很快回答,目的是避免讓人發現反應遲疑,因為這代表欺騙的可能。同樣的問題還有另一種表現方式,就是馬上回答“有”或者“沒有”,但當我問到在銀行搶劫案發生的時候,他在什麼地方,他接下來解釋的速度卻變慢了,我初步判斷他在說謊,因為說謊者需要時間編造可信的答案。
另外,在陳述的時候,約談對象說話的時態也是一個重要的判斷標準。
約談對象在回憶的過程中,時態的變化有可能代表欺騙、說謊。說實話時,這個人得回想過去的事情,因此配合當時情景,用的是“過去式”設計評價。然而,如果是說謊者必須更改過去發生的事實,編造新的謊言。如此一來,說謊者得在心裏用“現在式”將事情重新組合,刪除會證明他有罪的資訊。接下來,以“現在式”思考的捏造版本必須轉換為“過去式”,好讓人以為事情是在約談前發生的。絕大多數的說謊者都能順利成功轉換,但這種做法並非萬無一失。調查員應該仔細傾聽約談對象述說內容的時態變化,因為這代表此人描述的是現在想象出來的虛構事件,而不是過去發生的真實事件。
一個被懷疑與一家盜竊殺人案有關的嫌犯在陳述事實的時候,這樣說:
我大約在當天晚上十點鍾關了(過去式)收銀機,就把放錢的抽屜拿到了(過去式)後麵的房間,然後計算(現在式)一天的收銀數目。我看到(現在式)有六張百元鈔,就把鈔票放進(現在式)錢袋,密封起來後(過去式)放到(過去式)保險箱裏,然後就回家。我根本沒有看見(現在式)老板,也沒有看到他是被什麼人殺害的。”
我認真地看了這段敘述,這段敘述中,嫌疑犯一開始使用過去式表達,後來卻改為現在式的時間點,而這可能就是偷盜行為發生的時候。
還有另外一種理論則假定說謊欺騙的人會利用現在式將約談的焦點集中在現在,不要專注在他企圖回避的過去。因為焦點集中在現在,被約談者自然很少用到過去式。
除此之外,他在裏麵使用的被動語態引起了我的注意。
現實中,撒謊的人使用被動語態的頻率會比說實話的人高。主動語態強調主詞,如:“有人在搶劫時殺了老板。”在殺害老板這件事上,“人”是主動的角色。被動語態則給人是承受動作的印象。例如:“老板是被人殺害的。”老板承受了“人”執行的動作,強調的是“人”,而不是“老板”。被動語態讓嫌疑犯在心理上能遠離討論中的動作。
根據這些線索,他被視作重要目標。此後的一切都證明了凶殺案是他所為。
謊言破解在細節
調查員與約談對象約談中,從對方嘴裏套出的話,有多少是真實的,多少是謊話,需要調查員做出正確的判斷。
在美接受培訓的時候,我曾經曆過一次考核。考核的內容非常明確,從幾個嫌疑犯口中套出線索,並判斷線索的真假。
我負責約談的嫌犯涉嫌偷盜。以下是我們約談的內容:
調查員:你的月收入一般為多少呢?
嫌犯:一般為4000美元左右,這是真的,因為紐約的消費水平比較高,同時我自己的工作業績也做得很好,企業的整體行業前景都很不錯……
嫌犯所說的是謊言嗎?很可能。
我認真地聆聽著他說的話,我注意到“這是真的”,加上後麵解釋的原因,我推測出來他的話有欺騙性,因為嫌犯給出了我不需要的一些信息,為了去強調4000美元月收入的真實性,結果反而透露了其語言的欺騙性。
嫌犯給我的回答信息過量,這成為謊言的破綻,因為它是一種反常的表達方式。正常的溝通中,人們言語溝通的原則是盡可能使話語語義信息適量,根據對方的需要提供信息,不提供不需要的信息。信息過量違反了這種常規,因而引起了我的注意。
最終的結論也證明了我的判斷是正確的。
調查員與約談對象約談中,約談對象謊言的形式並無特殊之處。從約談對象口中說的話,都是正常的語句或語段,在語言的表現形式上是沒有破綻的,它們的形式是符合語法與邏輯結構規律的。事實上,約談對象的謊言由於其欺騙的目的,都是經過充分思考而產生的,都有一個自圓其說的過程,如果形式上都有破綻,那還怎麼欺騙得了經驗豐富的FBI調查員呢?
因此,調查員無需從語言的形式上去判斷對方有沒有說謊,應該選擇從內容上去判斷。謊言內容的基本特點是不真實。這不真實的內容是編造出來的假象,並以此將真相掩蓋。所以證實謊言內容是個不真實的假象,是尋找謊言內容破綻的基本途徑。然而要證明謊言內容的不真實並不容易,因為謊言通常表述的都是發生或者沒有發生的事件。而這些事情,多半是調查員不能親眼所見的事件。不能親眼所見的事情,判別它的真實性是比較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