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這一切都是真的
由於人與人的知識構成不同,每個人的心中對每件事都有自己的認定與解釋,但這些認知不見得與現實狀況完全相符。很多情況下,人與人之間的認知是不同的,即便是站在同一立場上的人們,麵對同一件事也會產生很多分歧。
在麵對這種問題時,調查員除了套問真相之外,也必須了解每個人對他所說的話的主觀認知。在掌握對方主觀認知的基礎上,采取措施。當然,這種措施不是直接指出對方的錯誤,這是一種錯誤的方法。
現實生活中,當人們根據自己的認知,對某件事做出判斷時,可能已經在潛意識中認可了這就是“真理”,盡管這種真理更多時候隻屬於一廂情願。
對調查員而言,如果你直接指出對方的錯誤,那麼他一定會出於自我保護的目的找出種種理由加以辯解。這是人的一種本能反應,當受到外物侵襲時,會全力收縮保護。
實驗表明,無論是小疏忽或大錯誤,幾乎沒有人能在別人指出後立刻坦率地、不為自己解釋地承認錯誤。因此,想糾正別人錯誤時,一定要用對方法。
調查員在約談嫌犯的時候,要注意順著對方認知層麵,以一種正確的方法應對。
看下麵這個事例:
我曾經接手過一件殺人案,三名嫌疑犯挾持一輛出租車,將出租車開到郊外後,在空地上將司機毆打致死,搶走兩千元現金及手機一部。後來,其中一人與第四個人返回現場,確認司機是否死亡,結果發現司機還有呼吸,於是兩個人用地上的磚塊砸司機。
經過警方走訪調查,這四人全部被抓捕歸案。第四人的辯護律師要求檢方認定他的委托人謀殺罪名不成立,因為根據法醫的檢驗報告,當第四人抵達現場出手時,司機早就已經死亡了,所以他的委托人隻是毆打了一具屍體而已。
仔細閱讀法醫的證言後,檢察官發現律師說的不假。後來,法醫被第四人的辯護律師請來,作為證人證明報告上內容的權威性。當然,檢察官事先經過了解,這位法醫所認定的死亡,是根據他個人對死亡所下的定義。
於是,法醫與檢察官因為這起謀殺案展開激烈的交鋒。這裏,還原一下現常
檢察官:說到判斷死因,你非常熟悉腦死的狀況?
法醫:是的。
檢察官:那麼你判斷這位司機死亡的標準是腦死亡還是已經沒有心肺功能?
法醫:我指的是臨床上的腦死亡狀態。
檢察官:這麼說來,你說這位司機已經死亡約一個小時,指的是腦死亡,這樣說法正確嗎?
法醫:正確。
檢察官:所以就算這位司機已經腦死亡,根據你的判斷已經死亡,但仍有可能還有心跳的存在?
法醫:是的!
這裏,第四人的謀殺罪名已經成立。
檢察官沒有立刻推翻第四人律師的證據,而是先假定他的證據是正確的,能夠推翻第四人謀殺的證據。然後,根據證據進行推理,得出與原證據相反的結論,指出證據的錯誤之處。
在具體的問訊過程中,調查員要察覺到別人是否說謊,你必須先假定對方說的全是真的,然後問自己:這樣合理嗎?
如何突破僵局
在調查員與約談對象約談的過程中,如果約談對象不願意繼續接受偵訊,調查員就應該立即停止詢問,並正視對方不願吐實的原因。人類時常根據感覺做決定,而不是一句事實。將偵訊的焦點從事實轉向感覺,可以克服對方不想合作的心理。這種不願意繼續接受偵訊的現象就是僵局。
與約談對象的約談陷入僵局的現象,在我十幾年的偵訊生涯中時有發生。偵訊工作中的僵局是指在偵訊過程中,約談對象因暫時不可調和的情緒而拒絕與調查員合作,與調查員形成了嚴重的分歧與對立,偵訊已再無法繼續進行,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偵訊過程中的僵局。
調查員在偵訊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僵局,如果調查員不善於探究僵局產生的原因,不積極主動地尋找解決方案,就會嚴重影響約談的進程,影響套話的效率,甚至有可能導致約談的破裂。然而,僵局並非死局,不一定會導致約談的破裂。
在美接受培訓的時候,教官對我們說:
優秀的FBI調查員總是能在死胡同裏打出一條新胡同,在絕路上開辟出一條道路,這是優秀的FBI調查員必須具備的能力。
調查員就像節目主持人一樣,要設定並全盤掌握詢問過程的節奏。如果對方提供的資訊源源不絕地流瀉出來,此時最好不要打斷,但若是偵訊過程停滯不前,雙方陷入僵局,這時應該如何是好?
約談之所以陷入僵局,從偵訊的內容來看,多是因為約談對象基於情感、立嚐觀點、原則之上的主觀因素而引發的。引發這種現象的原因為:
其一,策略性僵局。即約談對象的一方有意識地製造僵局,給調查員造成壓力而為己方爭取時間和創造優勢的延遲性質的一種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