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約談這位學生的過程中,年輕人一直表現得很淡定,說自己並不認識那個凶手。我的同事羅伯特在整個問訊的過程中,一直緊緊地盯著他。終於,這個學生招供了。被槍殺的教授因為論文的事情讓這位學生記恨,衝動之下,他找到自己的表哥,槍殺了教授。
用眼睛緊緊地盯著被約談者,在這個過程中,調查員要傳達支配主導的訊息。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應該一直注視著被約談者,甚至在另一位調查員說話時也不中斷。這樣的動作會傳達出強烈的訊息,但如果你不想給對方那麼大的壓力,不妨就先注目著另一名正在說話的調查員,等他一把話說完,就立刻回頭看向被約談者。
滿足對方好為人師的心理
在美接受培訓期間,教官對我們說:
每次聽到你們喊“報告”的時候,我都會有一種強烈的自豪感和榮譽感,這種感覺任何人都需要,包括街邊的乞丐。
此後的幾年刑偵生涯中,我終於理解了這句話的含義。
在調查一樁縱火案時,我就利用了這種心理效應。那是一宗錯綜複雜的案件,牽扯到那家跨國企業集團的高層。不過,有一位管理層人員似乎了解什麼。在調查取證的過程中,他對我這樣說:“這件縱火案件的實情實在太複雜了,所以你絕對無法弄清楚案子的內情。”
此時,我立刻意識到,從他的嘴裏或許能夠套出有價值的線索來。我沒有假裝懂很多,反而請他指點流程。這一次約談結束之後,我征求他的意見,問他能否擔任此案件的調查顧問。我明白,這種做法表麵上賦予對方權力,指導調查,其實也給了自己可以隨時隨地接近他的機會,這樣既可搜集情報,又能建立良好關係。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內,我將收集到的瑣碎線索,逐漸整理出一條主線。這讓我獲得了充分的消息,接下來,我以事實質問嫌犯,成功地從對方的嘴裏套出了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
在這件案子中,我成功地利用了對方好為人師的心理,套出了實話。
請看一個事例:
1908年,羅斯福進入華爾街的卡特、萊迪亞德和米爾本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負責一些民事訴訟方麵的案子,他的助手是一位剛畢業的法律專業學生。
這天,羅斯福在一本厚厚的法律寶典中,為一件即將公開審理的案件尋找法律依據,卻怎麼也找不到。
“埃姆斯,請過來一下!”羅斯福叫來了正在辦公室忙碌的助手,“我不知道你肯不肯幫我解決一點困難,請你告訴我這條法律依據在法典中的什麼地方?好不好?”
這個問題的效果像閃電一樣,埃姆斯興奮地接手這個工作,短短的一刻鍾,他將這條法律依據認真地用紅線標注,交給羅斯福。
羅斯福在後來的自傳中寫道:
雖然他隻是我的助手,但是在知識層麵沒有職位高低,隻有求知與求教,他知道我不知道的事。我必須以求教的姿態向他打聽,這樣我就給了他一種自重感。
當時,羅斯福隻是一個青年,他將自己所有的儲蓄都投資於福利事業,設法使自己被推舉到紐約州議會秘書之職,因為這個職位能夠服務公眾,同時也讓公眾有了解他的機會。
羅斯福很成功,一年之後他以民主黨人的身份進入紐約州議會,開始涉足政界。
這個工作很好,羅斯福很喜歡,也非常願意做。但他的人際關係出現了危機。議會中的一位有權勢的人法爾科對羅斯福非常有成見。這全是因為在一次會議中,羅斯福的演講擊敗了法爾科,但演講是無法避免的社會行為。
在政界中,很多人寧願不與別人結緣,也不願意與別人結怨,因為這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
羅斯福應該怎麼辦呢?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羅斯福想到了一個好的方法。
羅斯福請法爾科做一件使法爾科自己喜歡的事情——一件能讓他感覺勝過羅斯福的事情,能夠刺激他虛榮心的事情,一件非常巧妙的表示自己對他的知識、成就讚賞的事情。
“法爾科,你的提案真的棒極了,有空的話,能像老師一樣指導我一下嗎?”羅斯福找了一個很好的機會,當時法爾科的身邊聚集了很多人。羅斯福的這句話讓法爾科很受用,他有點意外,但隨即高興地說,“非常樂意!”
此後,在會議廳遇到法爾科,他主動同羅斯福打起了招呼,在此之前,從來未出現過這種情形。“羅斯福,我無論什麼時候都願意幫你忙!”後來,他們成了好朋友。羅斯福競選中,法爾科為他出謀劃策。當時,總統競選是在嚴重經濟危機的背景下進行的,法爾科親自為羅斯福組織講演稿,才出現了這句話:
一個總統不一定是一個雜技演員,我們選他並不是因為他能做前滾翻或後滾翻。他幹的是腦力勞動,是想方設法為人民造福。
羅斯福使用的方法,是把對方當老師的心理學。
在美培訓期間,教官對我們說:
麵對嫌犯,如果你要從他的嘴裏套出話,就要讓你的約談對象表現得比你優越。
這句話很正確,在與約談對象約談的過程中,如果約談對象表現得比我們優越,他們就有了一種自我看重,同時覺得自己是重要人物的感覺。但是當我們輕視對方,表現得比他們優越,覺得自己重要的時候,他們就會產生一種自卑感,造成羨慕和嫉妒。出現這種情況的時候,你距離套話失敗就不遠了。
聰明的FBI調查員麵對約談對象時,對自己總是輕描淡寫,謙虛,不張狂。一般的調查員則大聲喧嘩,結果遭到對方的排斥。
給約談對象一種優越感,滿足對方好為人師的心理,有助於實現套話的目的。優秀的FBI調查員早已認識到了這一點,他們會把優越感讓給約談對象。
在問訊過程中,調查員思路敏捷,口若懸河,但一說話,令約談對象感到他很狂,在這種心理的影響下,很難接受他以及他提出的任何問題。這種情況下,調查員忽略了問訊過程中主角和配角的概念。
在具體的偵訊過程中,這種“教教我技巧”的方法運用在需要進行多次約談的複雜案件時,相當管用。例如,事例中的嫌犯可能會告訴調查員整件事情實在太複雜了,所以絕對無法弄清楚案子的內情。此時,調查員不必假裝懂很多,反而應該請對方指點流程。等到第一次約談結束,你可以問對方能否擔任此案件的調查顧問。這種做法表麵上賦予對方權力,指導調查,其實也給了你可以隨時隨地接近他的機會,既可搜集情報,又能建立良好關係。等到調查員獲得充分的消息,就能以事實質問嫌犯,並取得對方的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