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的問訊過程中,調查員通常會對嫌疑犯宣讀“米蘭達警語”,警察逮捕嫌疑犯時,通常會宣讀嫌疑犯有保持沉默的權利。但研究發現,五個嫌疑犯當中有四個會放棄自己的沉默權,願意配合調查。
後來,為了保證達到最好的問訊結果,聯邦調查局將“米蘭達警語”作為一條規則確定下來。
著名的心理學家梅奧經過研究發現,人的心理就像彈簧一樣,有一個彈性尺度。看似擁有強大的彈力,但一旦縱容它,彈力並沒有那麼可怕。而且,人的內心一旦獲得了滿足,轉而又很願意去嚐試先前的狀態。 比如,調查員的目的是想從嫌犯的嘴裏套出更多有價值的線索,這樣,嫌犯就必須要開口說話。出於反抗,嫌疑犯會表現得非常排斥。但是,一旦調查員允許讓嫌犯保持沉默,他反而會願意吐口。也就是說,容許他緘默,他反而更想說。
調查員向嫌疑犯宣讀“米蘭達警語”的好處,是讓對方覺得他可以選擇不開口,主導權在他身上,這樣反而會讓嫌疑犯心裏更放鬆,更樂於溝通。
最常見的說法如下所述:
調查員:在開始之前,我想確認你已經明白約談的原則。首先,我想讓你知道這次約談完全由你主控。我不能逼你做、逼你說任何你不想做或者說的事。除非你願意,否則你可以不必開口。假如我問了你不想回答的問題,隻要告訴我不想回答,我們就繼續下一個問題。重點是,你的答案一定要謹慎思考,因為一切都會列入記錄,你所說的話可能成為對你不利的呈堂證供,所以慢慢來,想清楚。記住,你願意跟我交談,並不代表你不能隨時喊停,或者不能跟律師談話。如果你沒錢聘請律師,法院將免費提供律師。我想確定你完全明白我剛才告訴你的事,所以讓我們再重複一次我剛才說的話(調查員會拿出一份書麵的“米蘭達警語”以及一份放棄緘默權利的表格給對方)。
如果嫌疑犯問:你認為我需要找律師嗎?
調查員不應該給予肯定或者否定的回答,不管在何時,調查員都應該回避嫌犯的問題,以防止嫌犯反過來咬一口。調查員麵臨這種情況,應該回答說:“我認為你需要的是實話實說。”
一旦你說完“米蘭達警語”而對方也簽署了棄權表決書,你可以把表格拿到別的地方,然後開始進入正式的約談。此時被約談者雖然完全明白他有可以隨時喊停的權利,不過,如果雙方的關係很融洽,他們多半還是會乖乖配合你的調查。
套話,你真的準備好了嗎?
在去美國培訓之前,我從一些報道上看到“美國是強奸案發生率最高的國家”的報道。在我實習期間,我才得知事情的嚴重性。
插入一句話,美國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先進的國家之一,然而它也是世界上強奸案發生率最高的國家。根據聯邦調查局的報道:美國每年發生的強奸案是102555起,如果以上數字除以每年的365,那也就是說美國每天平均發生280起強奸案。
一次,我的一名同事接手了一件強奸案,負責約談報案的少女,掌握一些情況。
對調查員而言,性侵案件是習以為常的案件。在問訊之前,他了解了這件案子,約談對象是一位十七歲的學生,案件大約發生在一周前。住院期間,她的情緒很不穩定。
約談地點被安排在警局的會議室裏。這個少女坐在桌子的另一端,小心謹慎地坐著。其實,當時她還沒有交代出強奸案的任何線索。這位FBI調查員認為這是一件普通的強奸案,追問其中的細節。讓所有人意外的是,她慢慢地變得非常激動,直到最後情緒失控。此時,FBI調查員才意識到錯誤——她還沒有準備好,而他也沒有準備好。
這裏所說的細節便是本案的始末,但這隻有這名少女知道。這位特工的主要目的其實是想觀察受害人在談到這些細節時的反應。當他提到嫌疑犯的長相時,那名少女出現了顫抖,隨即失控了。這位特工立刻明白了其中的重要性。
這是因為這位FBI調查員對受害人造成了二次傷害。
當受害者在約談或者調查過程被迫再次經曆當初的心理創傷時,就是一種二度傷害。很多受害者不願意回憶當初的受害情形,這種傷害成了他們情感中的軟肋,一旦碰觸,會激起他們很大的情緒反應。
這方麵調查員應該警覺,調查員的工作性質,決定了調查員對接手的案件都習以為常。然而,對調查員而言已經習以為常的例行公事,可能會讓受害者感到驚駭恐懼,這將對他們的心理並對他們的人生產生重要影響。調查員約談隻是為了收集證據,不是要窺探他人的隱私,特別是處理性侵害案件時。
調查員與約談對象如果能夠保持和諧良好的關係,就可以大幅度提高套出有價值的話的幾率。這就要求,調查員在與約談對象沒有建立融洽關係前,不要繼續約談下一步驟。
如何判斷雙方的關係是不是融洽?以下幾種非言語姿勢可以看出對方是否已經準備好了。
首先,調查員如果要測試與約談對象的關係好壞,可以先做出類似雙腿交叉、點頭或者身體前傾的姿勢。如果對方也做出相同的反應,表示你們已經建立了良好關係,可以開始進入正題。假如對方並沒有做出相對應的回應動作,表示時機還不成熟,需要繼續培養。
其次,在約談的過程中,如果對方偏著頭,則證明對方已經默認了你,在心底接受了你。心理學家研究,一般人如果喜歡對方或者聽到討歡心的話,就會將頭偏向一側。如果約談過程中,對方偏著頭,就是關係和諧的象征。
在身體姿勢方麵,如果對方身體前傾,手腳都呈現開放的姿勢,代表約談雙方已經建立起友誼。如果與約談對象之間設有障礙物,比如,對方在桌子上擺放汽水罐,約談的時候手裏抱著抱枕、手提包以及其他能夠移動的物品,就代表他處於戒備狀態,表明對方心理緊張不安,且氣氛不佳。一般而言,關係和諧的兩個人之間,是不會存在一些遮擋視線的物體的,即便是兩個人中間有物體,也會被很快移開——關係融洽的人通常會挪開擋在他們與談話對象之間的物體。
再次,人的呼吸也是一個很好的判斷標準。一般來說,呼吸節奏正常,代表關係良好。調查員在約談的過程中,要密切注意約談對象的呼吸。如果對方偶爾會深呼吸,不管表麵看起來是多麼平靜,都代表他心中仍然感到不安。
發生在雲南省保山市的一起超市盜竊案告訴了我們這一點。一名年輕人被作為超市盜竊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叫來審訊,他的供詞聽起來十分有說服力,而他的故事也似乎合理。
他聲明,自己從未見過受害者,並曾沿一排棉花地前行,然後左轉,最後徑直走回家。我的同事快速記下了他的供詞,而我則一直在注意著他的一舉一動。我發現,當他說完這些之後,他禁不住長長地籲了一口氣。這個細節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這表明他在回憶整個過程的時候,一直憋著一口氣,言下之意,他說這些話的時候,心理並不是放鬆的狀態。
看到這個情況後,我立刻確定這個人在說謊。於是,過了一會兒,我們再次與他展開了較量,最終他不得不認罪。
除此之外,在問訊的過程中,想要套出被約談者的話,還需要保持一顆同情心。
人是群居性動物,注定人類普遍需要關心和同情。兒童一般會急切地顯示他受到的傷害,甚至會故意傷害自己來獲取他人的關心。同樣的道理,成年人會急切地敘述他們的疾病,特別是動手術開刀的詳情,目的隻有一個,獲得對方的同情。這是一種自憐,是人性的需要。
調查員在與被約談者約談時,必須學會同情別人,要不然別人怎麼會對你產生興趣呢?約談場合中,調查員如果曆盡心機,隻是為了套取別人的話,很難實現目的。 比如,你想吃鮮美的魚肉,首先要學會給魚兒鮮美的蚯蚓,才能夠達到目的。
在問訊的過程中,調查員應該表達對受害者處境的同情,可以在訪談一開始就說:“我對你的損失感到遺憾”或者“我對你的遭遇深感同情”。這些說法聽來或許有些陳腔濫調,但至少能夠讓受害者明白,調查員知道他承受了什麼樣的痛苦。雖然獲得訊息線索是調查員的首要目的,但仍應對受害者報以同情、尊重與敬意。另外,要特別留意的是,很多受害者在犯罪事件發生後很久,仍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