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我和姐姐有一個共同的苦惱:我們的名字。
她叫如花,我叫似玉,傳說中,爸媽商量了三天三夜的結果就是希望我們如花似玉。
本來還沒覺得怎麼差,可當周星馳電影裏的如花摳著鼻孔橫空出世後,姐姐就成了大家提及便會笑出聲的人。
其實我也想笑,嗬嗬。
好在,姐姐和我都沒有太多的時間去埋怨自己的名字,就隻能一笑了之。
小的時候,有一年冬天,姐姐在一個中學門口賣油炸紅薯幹。
當然,那不是我們的學校,因為姐姐怕我會被同學笑話。
油炸紅薯幹很便宜,二毛錢一根而已,可倘若在學生放學的時候能賣上二十根,我們就有了4元錢,4元錢就足夠我們第二天的生活費。
可姐姐說,一天一定要賣完四十根,這樣就可以存下四元錢給我買藥吃。我點頭,聽姐姐的話。
我知道自己的病很費錢,而且即使是花了錢也不見得能治好,所以我能為姐姐做的,就隻有聽她的話,在有生之年。
上了初中之後,姐姐更忙了,晚上她也不能在家和我一起學習,因為她要去幫人家帶孩子,當小保姆。
初中三年,姐姐一共帶了十個孩子,最大的那個是七歲,每晚要去樓下小區散步,每次下樓還要姐姐背。姐姐當時隻有12歲,由於營養跟不上,看上去並沒比那個七歲的高出多少。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就明白了電視裏演的地主惡霸到現在仍然是存在著的,比如那個七歲的孩子。
可是麵對這些,姐姐從來都是笑著。那個時候我並不理解“樂觀”這個詞的含義,我也並不理解要做到“樂觀”,實際上有多麼的難。
除了用力的活著,我還可以做些什麼?
我一直在學畫,姐姐說我完全繼承了爸媽的藝術細胞。的確,我很喜歡畫畫,我很想把自己所想、所看、所聽,全部用畫筆來完成。
我可以畫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除了姐姐。
我無法替姐姐完成一幅肖像,原因……我隻說給文初聽過。
看得出來,文初就是個奇跡,是姐姐生命裏的奇跡。
我時常觀察文初,我時常欣慰於他看姐姐時的眼神。我雖未嚐愛情的滋味,可我想文初眼睛裏那種濃的化不開的溫度,應該就是愛。
我很驚訝,一個像文初那樣的男生要用什麼樣的心思才會肯為一個女生織圍巾。我更驕傲,能讓文初臣服的是我的姐姐。可是我一點不奇怪文初為什麼會愛上我的姐姐。
出色如如花,任誰不愛?
我的生命源於父母,可我活下去卻源於如花。她說,如花其實不如花,她是仙人掌。從前,她說這句話的時候,必定是心裏不舒服,必定是遇到了什麼讓她難堪的事情。可現在不同了,現在的她可以更加自信的麵對自己是棵仙人掌的事實,她並不以不如花為恥,堅強並不難,難的是坦然承認自己之所以堅強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