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對執法辦案活動的內部監督和管理。最高人民檢察院修訂檢察機關執法工作基本規範,嚴格執行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製度,推行申訴案件受理與辦理相分離製度,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和案件質量評查機製建設。以信息化推進執法規範化、管理科學化,研發部署融辦案、管理、統計於一體的統一業務應用係統,實現對全國四級檢察機關所有執法辦案活動的全程、統一、實時、動態管理和監督。加大檢務督察力度,組織開展對10個省90個檢察院的明察暗訪,及時通報、限期整改執法辦案中的突出問題。
7.司法公正
曹建明:吸取深刻教訓 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
3月10日下午3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曹建明:
三、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
嚴格執行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堅持敢於監督、善於監督、依法監督、規範監督,全麵履行訴訟監督職責。
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認真吸取發生冤假錯案的深刻教訓,注重從自身執法理念、機製製度、能力素質等方麵查找原因。製定《關於切實履行檢察職能,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的若幹意見》,健全檢察環節錯案發現、糾正、防範和責任追究機製。堅持法律麵前一律平等,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疑罪從無,嚴格遵守法律程序和製度,提高自身嚴格執法和法律監督水平。
學習宣傳張飆精神,堅持客觀公正立場,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對偵查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5211件;對濫用強製措施、違法取證、刑訊逼供等偵查活動違法情形,提出糾正意見72370件次,同比分別上升25%和27.3%。對證據不足和不構成犯罪的,決定不批捕100157人、不起訴16427人,同比分別上升9.4%和96.5%。堅持有錯必糾,對從申訴中發現的“張氏叔侄強奸殺人案”、“於英生殺妻案”等冤假錯案,及時與人民法院溝通,提出依法予以再審改判的意見。
強化刑事訴訟監督。堅持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並重,對偵查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29359件;對應當逮捕而未提請逮捕的,追加逮捕39656人;對應當起訴而未移送起訴的,追加起訴34933人。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6354件。重視保障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和律師執業權利,監督糾正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不當606件,監督糾正阻礙辯護人行使訴訟權利案件2153件。加強羈押必要性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23894名犯罪嫌疑人建議釋放或者變更強製措施。
強化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注重保障被羈押人員合法權益,監督糾正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違法情形42873件次;督促清理久押不決案件,監督糾正超期羈押432人次。完善刑罰變更執行同步監督機製,監督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16708人,同比上升16.8%。加強社區矯正法律監督,糾正脫管漏管,促進社區服刑人員教育轉化,保障刑罰依法正確執行。
強化民事行政訴訟監督。認真落實修改後民事訴訟法的新規定,製定人民檢察院民事訴訟監督規則。加強和規範對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依法對生效裁判、調解書提出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15538件,對審判中的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18398件,對民事執行活動中的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41069件。對19021件侵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侵害困難群體合法權益的民事案件,支持受害單位和個人起訴。對認為裁判正確的22305件民事行政申訴案件,認真做好釋法說理、服判息訴工作。
8.隊伍建設
加強檢察隊伍建設 提高公正廉潔執法水平
3月10日下午3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曹建明:
六、加強檢察隊伍建設,提高公正廉潔執法水平
持之以恒建設過硬檢察隊伍,堅定理想信念,提高職業素養,培育優良作風,夯實基層基礎。
紮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突出為民務實清廉主題,著力整改“四風”和執法司法突出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認真梳理各方麵意見建議,製定87項具體整改措施,對群眾反映集中的控告申訴難等14個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加強檢察職業道德建設,開展“尋找最美檢察官”活動,表彰宣傳林誌梅、沙渢、劉寶奇等先進典型,引導廣大檢察人員堅定信仰、堅守法治,樹立以民為本、執法為民的職業良知。
加強素質能力建設。堅持以領導幹部、業務一線和基層檢察人員為重點,深入推進大規模教育培訓,廣泛開展業務競賽和崗位練兵,累計培訓檢察人員17.2萬人次。推進檢察人才六項重點工程,組織評選第三批全國檢察業務專家,重視發揮高層次人才在辦理重大案件和檢察理論研究中的引領作用。加強民族地區“雙語”人才培養。組織優秀檢察業務骨幹赴西部巡講支教,國家檢察官學院直接培訓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區檢察人員3200餘名。
狠抓紀律作風建設和自身反腐敗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製定檢察機關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實施辦法,頒布檢察人員八小時外行為禁令。強化對領導幹部的監督,聽取9個省級檢察院檢察長述職述廉報告工作,對7個省級檢察院領導班子進行巡視。加大正風肅紀力度,在12309舉報網站開設“舉報檢察幹警違法違紀”專區。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違法違紀檢察人員210人,其中移送追究刑事責任26人,同比分別上升26.2%和13%。及時通報檢察人員違法違紀典型案件,強化警示教育。
堅持不懈抓基層打基礎。完善基層建設指導機製,落實上級檢察院領導到基層蹲點調研、業務部門對口指導等製度。最高人民檢察院對5個省基層檢察院建設進行抽樣評估,深入分析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找準新的工作著力點。完善上下級檢察院之間和東西部檢察院之間互派幹部掛職鍛煉製度,健全基層檢察院結對共建製度。夯實執法為民一線平台,已在人口集中的鄉鎮、社區設立派出檢察室2758個。全麵加強檢察業務、人才智力、資金項目援藏援疆工作,加大對青海等四省藏區、贛南等原中央蘇區、貴州等西部地區檢察工作的支持力度。
過去一年檢察工作取得的成績,是以習近平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正確領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社會各界和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關心、支持、幫助的結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衷心感謝!
各位代表,我們清醒認識到,檢察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與全麵深化改革和人民群眾期待相比,我們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監督糾正執法司法突出問題的力度和效果還有較大差距。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實施後,一些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執法理念、辦案方式仍不適應,對法律修改後賦予的新職能履行不夠充分,落實保障人權、規範執法的新要求不夠嚴格。違法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侵犯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等問題仍有發生,少數檢察人員特權思想、霸道作風嚴重,有的甚至以權謀私、貪贓枉法,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辦理金融、知識產權、信息網絡等領域案件的專門人才相對缺乏。基層檢察院建設發展不平衡,特別是一些邊遠貧困地區檢察機關人才流失突出、科技信息化建設滯後。我們要堅持問題導向,緊緊盯住自己的問題不放,依靠各方麵重視和支持,鍥而不舍,努力推動這些問題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