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兩個團隊(1 / 3)

“大恩不言謝,這是我們團隊的積分……以後有用得上的地方,隻消叫上我們一聲……”

“我叫南風,這是我的通訊ID。”

雪緩緩地下著,色已經完暗了下來,森林之中一片安靜。

青年從齊膝深的積雪之中一瘸一拐走來,來到方鴴麵前,向他伸出手來。他大傷初愈,神色仍有一些虛浮,但臉上的神色十分認真。

他看著方鴴,隻是眼底有一些一言難盡的色彩,看著這個比自己年紀還的‘資深冒險者’。

“謝謝……”一旁的弓手也補充道:“要不是閣下,我們這次肯定得團滅了。我們大家都清楚,我們不可能是那亡靈巫師的對手。”

方鴴有些不好意思,一一與兩人握了手。他心中其實明白這隻是一個巧合,若不是正好有這麼一個機會,他也不會選擇向一個二十五級的BOSS出手,更不用救下這些人。

當然也是火巨靈的傷害在完美狀態下剛好可以破二十五級角色的防,如果對方等級再高一些——比方他之前遇到的那黑騎士,隻要對方護盾一立起來,他再多火巨靈也沒有任何作用。

畢竟單發火巨靈是有傷害上限的,同時能量等級也很低,一旦遇上更高等級的防護技能,傷害衰減便十分明顯。而若是二十級以下的BOSS,又如何會用得上前前後後十九隻火巨靈外加一台火爪劍士?可能隻需要一半的數量不到就足以讓BOSS灰飛煙滅了。

不過即便如此,越級擊殺一位二十五級的BOSS收益還是遠大於付出的,不提可能的戰利品,光是經驗就足以讓姬塔升到六級的一半,方鴴自己也增加了四分之一級的經驗。

當然兩人作為主要參與者獲得的經驗是最多的,其他人相對要少一些,但整個團隊甚至包括沒參與這一次任務的其他人,也多多少少會分到一些經驗。

總的加起來,怎麼也是一筆相當豐厚的經驗——這其中還不被‘盧福之盾’的人分去的一部分。

然後還有冒險者公會給出的懸賞與積分,‘山寇克’這個通緝令在三年之前便已高達五萬裏塞爾,三千積分,而據聞最近賞格又提高了一半;加上公會給出的信息與BOSS的實際等級有出入,還可以因此申請一定的補償,七七八八下來光是獎金可能就有八九萬的樣子。

這些錢怎麼也足以彌補這一次的消耗了,甚至還有得賺。

愛麗莎與姬塔皆在擊殺BOSS那一刹那錄了像,以作為證據——外麵謝絲塔與大貓人擊殺山寇克也留了記錄。有了記錄,再加上山寇克有些惡心的首級,拿到獎金基本是十拿九穩的事情。

與之相比,‘盧福之盾’作為感謝送給他們的三百積分基本就是毛毛雨了,要不是規矩如此,方鴴甚至都不想要。畢竟‘盧福之盾’經此一戰之後團隊的狀態也很差,有時候一點積分也足以救命。

不過對此,對方倒是十分大度。

南風看了一眼遠處白茫茫的山野,隻輕輕歎了一口氣:“這個冒險團本來也是為了掙錢這個目標才走到一起的,這次任務失敗,隻能證明我這個團長能力有所不足,有人會因此而離開也是理所當然的。”

“……不過總有人會留下來,這幾百積分對於留下的人來意義也不大,還不如認真總結經驗教訓,以期下一次的任務成功。”

方鴴聞言微微點零頭,他也算是半個團長——而且正在向真正的冒險團領導者這一位置轉型,自然明白此話的意義所在。

他也並非十十美,時常會盲目而行,甚至作出一些衝動的決定——隻是僥幸,每一次到最後都可以化險為夷。但幸運並非總是常在,若是他無視這些經曆所帶來的警示,總有一其中一個失誤的決策會斷送冒險團的未來。

這絕非危言聳聽。艾塔黎亞大大在冒險者公會注冊甚至是未注冊的冒險團成千上萬,人們因為各式各樣的目標彙聚在一起,但這些冒險團聚散無形,有時候不過隻因一次任務的失敗,一個錯誤的決定,便因此分崩離析。

比如黎明之星,何嚐不是如此?

幸閱是他們還有機會總結經驗教訓,這才給予是一個冒險團最大的恩惠。正如對方所言,沒有什麼比有後悔的機會更加重要。

方鴴輕輕吸了一口氣,這次前往艾矛堡一行,其實失誤也頗多,比如事前的準備不夠充分,導致在地下一戰時手忙腳亂差一點讓自己與姬塔送命。

當然也有好的一麵,比如最後一場與BOSS的戰鬥,就完在他的計劃自重——冥冥之中,方鴴似乎也認識到一個問題——準備周,或許才是一個合格的團長所需要學習的第一課。

若是常人,或許會因為這一次次失敗的教訓而感到畏縮;但方鴴卻明白,每一個留下傳奇的選召者,其經曆絕非是一帆風順。

他不由自主回憶起在社區之中時,‘R’對他所上的有關於選召者的第一課。

選召者是什麼?

是競技者還是探險者?

但這些皆不重要——

“重要的是,態度。”

“態度?”

“準確的,是對於自身正確的認識。”

“隻有清楚自己的目標是什麼,以及如何去達到目標,才不會為前路感到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