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我們也應該記住一個曆史觀點:今天稱雄於世的歐洲人並不是從來如此,在曆史上,各個文明和許多龐大的帝國都曾經擁有過今天歐洲人這樣的輝煌,所以,不要以為今天的歐洲人如此強大就錯把這當成一種永恒,其實東西方權力的交替才是一種永恒。E.H.帕克說:“即使是我們歐洲受過最好教育的人,也總是習慣於說一些響亮的大話,說什麼自己是‘世界的統治者’、‘把世界上的所有國家置於歐洲的控製之下’等等,事實上他們所說的隻是地中海的某一角落、或是對高盧和波斯的暫時征服。居魯士和亞曆山大、大流士和薛西斯、龐培和愷撒,雖然他們都進行過很有意義的遠征,但若將它們同亞洲另一端同時正在進行的征戰相比較,在對人類的利益上及其規模上肯定都是不能相提並論的。西方文明有較多的科學和技藝,這些從不曾引起中國注意;但另一方麵,中國發展了批判的和曆史的文學、優雅的舉止、華麗的衣飾和行政管理體製,假如歐洲能擁有這樣的東西也是會感到驕傲的。總之,遠西的曆史同遠東的曆史一樣有趣,隻是你必須有閱讀它能力。當我們很輕視地對發生在韃靼平原上的巨大事件置若罔聞時,我們也不要指責中國人對那些地中海和裏海周圍的在他們看來不值一提的國家所做和事情不感興趣,而這些國家就是當時歐洲人所了解到的整個世界。”(E.H.帕克:《韃靼人的一千年》)
我們總是說國家的崛起是一種實力的體現,而什麼才是實力的根本原因呢?實際上所謂的國家實力最根本的因素隻有三個,即知識、財富和武力,而武力則是一個國家整體實力鑄就一把劍,因此,國家的實力最根本的元素隻有兩個,那就是知識和財富。
國家的實力表現為Power,Power這個詞在英語裏因此同時包含實力和權力以及力量三個方麵,在漢語裏這三個詞是分開的,但也說明了三者之間緊密的關係。在帝國時代,權力主要來自世襲、戰爭、以及財富和知識的擁有者。對國家而言,所謂世襲則是一種國家實力的傳承,如中國是一個典型的實力傳承國家,自秦帝國建立以後,無論經曆多少朝代更迭,都表現為繼承之前的朝代實力,由此才能成為東方體係中正統的統治者,這甚至包括蒙古人建立裏的元帝國和滿族人建立的清帝國等外來權力,也必須繼承中國傳統的實力,才能獲得周邊認同的權力。而依靠戰爭建立一種權力體係則更加普遍,幾乎所有的大國崛起都嚴重依賴戰爭所導致的強迫認同。而依靠財富和知識獲取新的權力在近現代表現的更為明顯,因為現代社會是一個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的產值和由此所創造的財富更加愛豐厚,這使得知識大國在經濟競爭中能夠獲取更多的財富,也就因此擁有更大的實力,這方麵最好的例子就是日本和德國,以及以色列這樣的小國,他們都是現代社會典型的經濟和知識大國,當然,美國也是一個知識大國。
權力是一個相當具體而又包含寬泛的概念,如權力既可以表現為國際社會中的霸權,也可以表現為各個領域中的領袖,如包括皇權、神權、司法權、管理權和父權。在農業帝國時期,皇權是一種至高無上的權力,這在東方表現得極為經典,皇帝有權分封王侯和貴族及領地、任命朝廷官員(文官和武將)、製定和執行法律、決定臣民的生死。而神權在歐洲則地位高尚,歐洲自從進入基督教時代後,宗教領袖在歐洲的地位一向高於國王,宗教領袖利用信仰和崇拜統治者歐洲人心,而國王則統治著眾生的身體。在東西方,皇權和神權時而結合,時而對立,為了各自的利益,既競爭又合作。在東方,世俗的權力遠遠大於宗教權力,在歐洲則國王都希望得到羅馬教廷的加冕,由此才被認為是得到了合法的統治權。但這兩種權力更多時候則互相依賴,甚至融合為一體,這在伊斯蘭世界甚至被認為是合理的,如阿拉伯帝國的神權和皇權就是同一的,也就是政教合一。皇權借助神權鞏固自己的統治,神權借助皇權擴大自己的勢力。而作為國家內部的司法權和管理權則是一種皇權或者神權的延伸,在東方則實皇權和父權的融彙,由此皇權可以借助父權一直延伸到社會的每一個細胞中,即家庭。
世襲是一種子孫繼承長輩的權力和地位的製度,分封是一種皇帝分封官位和領地的製度,這在農業帝國時代是國家管理中正常的權力分配,這也是一種子上而下的繼承或者授權。相反,如果底層的人希望獲得權力,他的主要途徑就是首先獲取財富或者知識,在東方,“學而優則仕”和“戰而功則將”這是底層階級獲取權力主要途徑;而在歐洲,家族的傳統往往限製了血統外的人獲取權力的通道,因此,經商之後購買權力就成為一種主要渠道,當然,這也不排除其他各種可能。無論怎樣,任何一種正統的權力分配或者爭取都必須得到“合法性”,也就是社會的認可。這種權力體係冷酷地鞏固了皇權。而一旦要否定這種正統的合法性,往往就意味著戰爭,這就是革命或者暴動,而戰爭的風險則是巨大的。在東方和西方,以及亞洲中部的伊斯蘭世界,皇帝的權力或者神權,如果不是來自繼承,那就是來自武力。但無論那種渠道,無論是自上而下的權力分配還是自下而上的權力獲取,其途徑歸結起來都是通過知識和財富——在農業社會,官員獲得土地才意味著得到了真正的權力保證,而一個沒有土地的官員也就等於一個空殼。同理,西方的商人和中國的文人,隻有首先取得了財富或者知識才能得到進入上層社會的機會。而貴族和官員為了維護自身的權力,往往也竭盡全力控製知識和財富,如中國戰國時期常有“食客三千”,隋唐開始文武科舉,官員借機培養自己的派係;甚至在希臘的民主政治和羅馬的共和體製,同樣也是以控製知識和財富為控製權力的主要途徑,雖然此時的權力是由公民選舉產生的,但決定權力歸屬的還是知識和財富資源的多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