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節 一個也太多:自殺者的心理特征及幹預(1 / 3)

危機幹預就是從心理上解決迫在眉睫的危機,使症狀得到緩解和消失,使心理功能恢複,並獲得新的應對技能,以預防將來心理危機的發生。在所有的心理危機中,自殺是最極端的形式,也是最應引起我們重視的心理危機。

9月10日,除了是眾所周知的教師節外,還是世界衛生組織和國際自殺預防協會確定的“預防自殺日”。全世界,每年約有100萬人死於自殺。另外,自殺未遂者是自殺死亡者的8至10倍。而1個因自殺死亡的人會直接影響到周邊至少6人的生活。在我國,據衛生部報告,我國每年有25萬人自殺死亡,200萬人自殺未遂,自殺成為我國人口死亡的第五大原因,在15~34歲年齡段的人群死因中,自殺是第一位的原因。一個人自殺身亡,常常會給其周圍的6~8位家人、朋友帶來巨大的內心衝擊和生活劇變,即我國每年有170萬人因家人或親友自殺出現長期而嚴重的心理創傷,其中有16、2萬未成年人因此失去母親或者父親。同時自殺對社會與經濟造成的影響也十分巨大。

另一項調查表明,包括自殺在內的各種心理疾病給中國造成的經濟負擔占中國每年疾病負擔的五分之一,居各種疾病負擔之首,而對於大學生群體而言,自殺是首位死因。

一、為何選擇死亡

美國自殺協會主席希尼亞?帕佛認為:“防止自殺最好的辦法不是注意自殺本身,而是應當更廣泛地注意是什麼因素導致了自殺的發生。”

導致自殺行為的動機多種多樣,第一種,把自殺作為一種報複手段,用自己的死對阻礙自己欲望實現的人施以報複,以死來迫使對方承受法律的責任或道義上良心上的譴責;第二種,因為外界或自身的生理、心理壓力太大深感絕望,以自殺作為擺脫困境的手段;第三種,用自己的死亡來對抗他所反對的勢力,以死來示威;第四種,用自殺作為一種獻身的、進攻的、追求某種心理滿足的手段,例如革命時期有的人為了追求理想與正義事業而獻身,以死喚起當權者或民眾的覺醒。對於大學生而言,以下的一些特有因素導致了他們選擇死亡。

1、心理需求多。

與一般個體青年相比,大學生的自我意識非常強烈,富有理想和抱負,對未來充滿憧憬。心理上的需求也相對較多,包括實現自身價值、受人尊重、愛情和審美等等。除生理上的發育成熟與文化知識技能的提高以外,大學生在發展過程中,需要完成的是個體角色的定位以及獨立性的塑造。他們最關心的是如何把自己目前的發展狀況與將來的角色協調起來。

但是,社會環境的快速變革與迅猛發展,對大學生的心理需求的滿足形成了巨大的挑戰,因此,多種的心理需求使得他們在現實生活中更容易產生心理反差,導致各類心理挫折,這些挫折心理如果長期得不到合理緩解,自殺可能就成為部分大學生擺脫挫折心理的選擇,最終釀成難以彌補的悲劇。

2、人格障礙與情緒失調。

日本心理學家依田新指出:“青年處於兒童和成人之間的中間世界,所以內心動搖大,情緒的緊張程度一般較高,對很小的刺激也容易引起強烈的情緒反應:一時陷入被打敗似的悲痛裏,一時又由於有希望而昂首挺胸,一時又由於失意而俯首頓足。情緒不穩定,是青年期心理的一個特征。”能否調控這種具有兩極性的情緒是個體能否順利度過青年期的條件之一。另外,能否有效地解決這些矛盾,決定了個體能否順利地實現人格的良好發展。

心理衛生學認為,情緒失調和人格障礙是相互作用的,情緒失調往往導致人格障礙,而人格障礙又體現出情緒失調。一些調查結果表明,幾乎每位自殺者都有程度不等的人格障礙和情緒失調,這兩個因素在導致他們自殺的原因中起著首要的作用。

情緒失調與人格障礙有多種多樣的表現,如自卑、抑鬱、孤僻、悲觀、魯莽、急躁、害羞、多疑、狹隘、焦慮等等,但並非每一種表現都易於誘發自殺行為。其中,抑鬱、悲觀和自卑的情緒又是引發自殺的主要原因。

3、挫折承受力脆弱。

所謂挫折,是指人們在有目的的活動中遇到的無法克服的障礙。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群體,因其思維活躍,知識麵廣,生活的道路較為平坦,閱曆也比較簡單,在遇到挫折時,容易出現一些不良的行為表現。

不良的行為表現主要是源於錯誤的認知及脆弱的承受力。調查發現,大學生對挫折的錯誤認識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

(1)認為挫折不應發生在自己身上。生活中出現一些不順利、不愉快,學習和交往中存在一些挫折、失敗本來是正常的事,但有的學生認為這些是不應該發生的。他們認為大學生活應是豐富多彩、充滿快樂的,大學學習也應是輕鬆愉快的,人際關係同樣也應是和諧的;而對於挫折,他們缺乏思想認識和心理準備。因此,一旦遭遇挫折就會出現不良的行為表現。

(2)根據某方麵的挫折來否定整個自我。如一次考試成績差便認為自己的能力差,不是讀書做學問的料子,前途完了。這種以一兩件事來評價自身價值的認知方法,其結果往往會引起強烈的挫折反應,自暴自棄。

(3)把某一次挫折的後果想象得非常可怕,對挫折缺乏正確的認識。比如有的學生一次生病,便害怕影響學習,害怕考試不及格而退學;或一件事情沒辦好,便擔心別人對自己有看法而失去信心。

耐挫力較強的大學生在挫折麵前不會過分緊張,沒有強烈的情緒困擾,能夠盡快地找到適應和對付挫折的辦法,從而保持心理行為的正常。而耐挫力弱的大學生對挫折過分敏感和緊張,稍遇挫折就驚慌失措,並且容易長時間陷入不良情緒中而不能自拔。這樣,幾經挫折打擊,也許是並不很嚴重的挫折打擊,都容易造成心理和行為的失常,甚至直接引發自殺行為。

4、缺乏傾訴和解決問題的渠道。

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最新的研究指出,自殺者在遇到問題和困難時,找不到傾訴和解決問題的渠道,是自殺的一個重要原因。在大學生群體裏,有幾種現象阻礙了危機者困難的解決:第一,大學生對自殺及自殺幹預的知識了解甚少,往往忽視了身邊的危機者;第二,缺乏求助機構及人員的相關信息,不知道哪些機構和人可以提供相關的幫助,因此,遇到困難時,不知道向誰求助;第三,怯於向學校老師反映真實情況,當危機者表現出危機行為,如長期曠課、夜不歸宿、酗酒、自殘等情況時,一般的大學生往往傾向於對學校老師隱瞞,害怕老師知道後批評或處分該同學,而自己成為“打小報告的惡人”,因此錯過了救助的機會。

二、自殺心理的三個階段

自殺的心理過程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自殺動機的形成。個別學生在遇到挫折或打擊時,為逃避現實,將自殺作為尋求解脫的手段。例如,有的大學生因生活自理能力差,對大學生活難以適應,成績因此一落千丈,自感生活毫無意義,便決定以自殺來尋求解脫;有的大學生將自殺作為對自己因做錯了事而產生的悔恨、懲罰,作為自罪自責心理的補償;有的大學生在中學時,成績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進入大學後,學習方法不正確,學習成績一直不好,自感對不起父母和鄉親,在強烈的自罪自責心理驅使下便采取了自殺行為。此外,有的把自殺作為報複手段,從而使有關的人感到內疚、後悔和不安。如一位大學生的父母離異,對他的學習、生活不聞不問,給該生的心理帶來很大的創傷。在學習上、生活上幾經挫折後,該生便萬念俱灰,想到了以自殺來報複其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