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和同事搞好關係是應該的,但這要看你和同事之間的“好關係”是靠什麼來維持了,他們對你的“好感”是如何形成的?如果隻是因為你是一個很好“使喚”的同事,能夠為他們減輕很多負擔,甚至成了他們犯錯時的“犧牲品”,顯然這樣的“好關係”不值得慶幸。尤其作為初涉職場的新人,要記住,和同事相處,我們不能做“壞人”,但切記也別做無原則的“濫好人”。
吳浩是個老實人,朋友常常誇他說“人緣好”“老好人”。然而,他的“好”讓他在生活中吃了不少虧。比如,在和售貨員打交道時總是推不開情麵,人家推薦的東西,明明是自己不需要的,但看著售貨員一臉真誠的介紹,就隻好買了;朋友來向他借錢,明明自己也沒有,隻好勒緊褲腰帶,給朋友雙手奉上……
有一次,一個同事說剛找了女朋友要去約會,要求他幫忙值班。因為是大家公認的老好人,於是他應承了下來。但是,就在那一天,公司的電腦中毒,丟了很多重要的材料,所有的人都把責任推卸得一幹二淨,隻有他因為值班,被公司予以處置。
這件事之後,他決定再也不做這樣的“濫好人”,凡事從此要果斷一些。一次,他去商店買鞋,看到一雙自己喜愛的鞋,就告訴售貨員,他要買下這一雙。但是,正當售貨員把鞋裝進鞋盒的時候,吳浩注意到其中一隻的鞋麵上有一道擦痕。他抑製住自己當即萌生的不去計較的念頭,說道:“請給我換一雙,這隻鞋上有擦痕。”
售貨員回答道:“先生,這個號的鞋子隻有一雙了,要不這樣吧,給你打個九折怎麼樣。”“不行!沒有我就不要了。”說著要走,另外一個售貨員趕忙追上來說:“別急,這裏還有一雙呢。”這個時候,吳浩才明白,原來,他經常無條件地接受別人的要求,換來的隻是別人的敷衍。自從他改變以後,反而覺得別人開始真正地尊重他。
做人要有棱有角,不要以為別人給你安個“好人”的稱號就可以放棄自己的個性。這樣隻會讓人覺得你軟弱可欺。當然,不讓你做“濫好人”並不是不讓你做好人。
做好人,首先是要確立自己做人的原則。有道是,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例如,寧可舍身救人,也不幫助邪惡小人;寧可送東西給那些需要幫助的人,也不借東西給那些把你當棋子說丟就丟的人……這都是原則。有了原則,對別人的要求就不會照單全收。但如何堅守原則卻也是“好人”的困擾所在,因此還要有拒絕的勇氣。如果你能拒絕別人幾次,別人自然就不敢隨便向你提出無理或有損於你的要求。
讓人了解你的處世原則,可以采用事前打“預防針”的方式,這樣就會在事先封住別人的所求。這種方法是在日常行為當中,適時地“透露”一些自己做事的原則,不經意地給別人一些禁忌,以免他一有什麼事就找到你的身上。“預防”為主,會讓你省卻許多麻煩,畢竟開口說“不”,對一個好人來說更難一些。
還有一點要說明的是,待人處世的原則要以明辨是非與獨立思考的能力做後盾,否則就會拒絕不應拒絕的事,接受不該接受的要求。
6.再精明的小騙術,也隻能是一錘子買賣
很多人無論是為人處世,還是創業做生意,總喜歡耍些小花招,隻要看到眼前的一點蠅頭小利就兩眼放光,用盡手段,爭搶拚奪。他們從來不去想想,這樣做的結果很可能會“揀了芝麻,丟了西瓜”。試想,當別人知道上當受騙,還會和你有第二次生意往來嗎?那麼,你的精明小騙術注定隻能是一錘子買賣。
誠然,任何人都懂得權衡利弊,兩利相權取其大,兩害相權取其輕。道理很簡單,用不著多說,問題是,你在為人處世、創業做生意的時候,權衡利弊的標準是否正確?你所取的“大利”真的大嗎?如果你不懂把眼光放長遠一點,隻是以眼前的“利多利少”為唯一標準,可能忽視了最重要的東西。
在我們的生活中,如果你肯留意便不難發現,一些銷售員往往把推銷定位為“一錘子買賣”,隻要將商品推銷出去,就算大功告成。這些銷售員沒有考慮過客戶購買商品後的使用情況,他們隻是從自己的眼前利益出發,進行一種十分低級的推銷行為。
安一哲在某個保健品公司做銷售已經3年,但是,因為沒有業績,在公司依然是個最底層的推銷員。他認為自己整天忙忙碌碌,路沒少跑,話沒少說,而收效甚微,甚至幾年下來,卻還沒有積累到固定客戶。於是他開始反省自己,是不是自己在推銷的過程出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