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勝憑智,大勝好德”也是抄來的,它作為我自己的座右銘比較合適,作為企業的座右銘也比較合適。一個企業要想取得小的勝利,或者有小的一些成績不難,有點智慧和智商就足夠。但是這個企業最終想走到頭,想大獲全勝,想讓中國民族所有的華人身體健康,在食品企業、國人的企業中首屈一指,如果沒有德肯定走不到頭。一個人快樂不是擁有的多,而是他計較的少,一個人快樂與不快樂關鍵是計較多少,這是我們中國傳統文化。包括我們給員工搞精神文明建設,太陽光大是真理,父母恩大是真理,君子量大是真理,小人氣大也是真理。實際上最後的落腳點,前三個是真理,大家不會懷疑世界上還有什麼樣的光能超過太陽的光,最後一條是小人氣大,所以我們企業裏員工之間說話聲音都不高,聲音一高就成生氣了,就成小人了,人人不願意做小人。在員工走到重要通道的地方,貼著四句話,互相之間說話的聲音不高,本來應該生氣的地方不生氣,應該吵架不吵架,因為害怕被別人誤認為是小人,百年蒙牛,強乳興農,農業強,國家興,市民健康一杯奶,農民致富一家人。市民喝一杯奶就會很健康,農民就會致富一家人。產品質量好壞就是人格品行好壞,我們做這個企業做不好產品,我們追求人品,人品好為什麼產品做不好?這是這樣一個過程。文化的理念,文化要求大家潛移默化來吸收和消化。
論品牌
首先我們得解釋品牌是什麼,品牌是企業的產品和企業的行為,企業產品的品質,以及我們每個員工包括我們企業在社會上給觀眾、大眾留下印象的一種總和,我們個人認為由三點組成,首先你的產品品質怎麼樣,同時你的產品品位讓人們感覺到是怎麼回事,還有企業的所有跟社會活動的品行,我覺得品行、品位和品質,決定企業品牌的含金量。在決定品牌含金量的同時,要考慮品牌的知名度、美譽度怎麼樣?
至於在傳播的過程中,我想蒙牛在宣傳、廣告,在跟消費者溝通,跟社會形成共振方麵,應該說一直采取這樣的方式,怎麼樣把蒙牛所關心的和消費者溝通的落腳點,放在廣大消費者和社會也關心的事件上,把廣大消費者關心的事情和我們的事情盡量聯在一起,這是我們蒙牛六年來一直所把握的。
比如說很多的體育設施,在北京申奧後,蒙牛第一個說,假設北京申奧成功,蒙牛從自己的產品中間提一筆錢作為對奧運的支持,我們算了一下,至少千萬元以上。還有關注日韓世界杯,祝賀日韓足球世界杯,祝賀亞洲黃種人能夠舉辦這樣的賽事。也包括最近宋楚瑜、連戰來大陸訪問的時候,我們都及時在電視中跟社會進行溝通。
以至於“非典”期間,我們是第一個捐款者。當然第一次捐款,經過股東的商量,至少我的權限範圍是100萬,我就拿出100萬送到衛生部,後來經過董事研究之後我們拿出1200多萬,包括900多萬現金,300多萬產品,我們在那個時候電視投放量是最大的,那個時候,很多企業都以為天要塌下來了,大家該撤攤撤攤,該撤廣告撤廣告,我那個時候想到所有人跟社會溝通的唯一工具就是電視,大家要想了解社會上外麵的信息,唯一的通路就是廣告,我那個時候加大了產品的廣告投入,包括大家對非典疑似病人關注的程度更高了。去年雅典奧運會,所有雅典奧運會拿的產品,吃的產品,包括現場帶的東西全是蒙牛的。
但凡社會關注的事情,無一例外,蒙牛都關心,而且想方設法參與其中。蒙牛關心社會大事,社會關心蒙牛,就這麼簡單,“事件營銷”和品牌塑造既有關係也沒關係。做企業我認為實際上包含三層含義:做事、做勢、做市。產品做好了,是“做事”;營銷做好了,是“做勢”;品牌做好了,是“做市”。在我看來,“事件營銷”是品牌塑造的直接載體,關鍵是兩者間要形成共鳴與共振。首先是知名度,其次是美譽度,最後才是忠誠度,“事件營銷”可以在消費者頭腦中實現這樣的升級。品牌問題上,企業界人士自我感覺良好的占大多數。如你所說,酸酸乳為蒙牛貢獻了10億元的銷售收入,沒有“超級女聲”,蒙牛的酸酸乳不大可能賣出這個天文數字。這說明什麼?蒙牛在風味奶領域的知名度還不夠,需要“事件營銷”來推動。蒙牛的“事件營銷”都是正麵事件,從不靠任何行業裏的負麵新聞去攻擊別人,我有個觀點:一個品牌的成長,是滿足消費者的結果,而不是消滅競爭對手的結果。
說到“以產品為中心”,還是“以品牌為中心”的問題。營銷界好多專家認為這是兩個階段,實際上這種觀念是有害的。我認為與其說這是“兩個階段”,不如說這是“同一事物的兩個不同側麵”。為什麼這樣講?試想,一個不堅持“以產品為中心”的企業,還談得上“以品牌為中心”嗎?就乳製品行業而言,品牌實際上由三部分構成:品質、品位、品行。品牌這個無形資產的建立,第一個前提,或者說“最大的支點”,就是品質,這是所有品牌的出發點和立足點,沒有品質,一切都是負數!所以,“以品牌為中心”,其第一個構件就是“以產品為中心”,沒有好的產品,品牌是空中樓閣,第一蓋不起來,第二即使勉強蓋起來,也是空架子,風一吹就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