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話語的四次“重新解釋”(2 / 3)

二、第四次“重新解釋”

20世紀80年代起,“去漢字化”所造成的傳統斷層越來越受到關注和批評。美國的林毓生教授提出,“五四”將封建傳統文化與包括漢字在內的文化符號建立了一種必然的有機式因果聯係。其對包括漢字在內的中國傳統文化遺產全盤否定的態度,給中國的文化傳統造成了毀滅性破壞,造成二十世紀中國的文化危機(1988)。國內也出現了“文化熱”,學術界試圖在比較中西文化利弊中對傳統文化進行重新評判。80年代有兩種對立的力量:一是以電視係列劇《河殤》為代表的“繼承五四精神”,堅持徹底地反傳統文化立場;一是批評“五四”激進立場的所謂文化保守主義話語。在文化保守主義話語的陣營中,引人矚目的是複旦大學申小龍教授和他的文化語言學同仁提出的五四運動中的文化改革是“文化斷層”的觀點。我們這裏無意對雙方的價值立場作出評價,本文所感興趣的是,正是這場“文化熱”以及“文化語言學”的興起,引發了學術界對中國語言文字第四次“重新解釋”的思潮。

文化語言學認為,“五四”以來,中國學術界對漢語漢字的研究基本上是在西方話語理論框架內討論的,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麵:

1.無視表意漢字與漢語之間互為條件的緊密關係以及漢字的獨立符號性質,而參照西方拚音文字的理論立場將漢字看作是隨意改造的和透明的科學工具。

2.偏離漢語語法結構的“意合”精神,讓它去適應印歐語形態語言的理論框架。

3.看不到漢語言文字與漢文化的通約性,將人文精神逐出語言學。

對於以上三個理論偏向,申小龍簡要地概括為“漢語的人文精神與漢語學的科學主義”的矛盾。在文化語言學的推動下,漢語界逐漸開始重新思考漢語學與漢語的關係、漢字與漢語的關係。由於語言學在人文學科裏的中心地位,遂使這種思考帶有了全局性質,推動了學術界對“五四”所造成的“文化斷層”的整體反思。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文化語言學拉開了對漢字漢語乃至中國話語“重新解釋”的序幕。因此,進入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以後,對母語和中國話語的“重新解釋”真正成為一種學術思潮,以漢語界為中心向各人文學科蔓延。

在文論界,曹順慶1996年初提出,當代中國文學理論最為嚴峻的問題是理論“失語症”。他認為,今天我們關於詩學的大部分談論在基本的知識質態和譜係背景上都是西學的。在西方理論麵前我們失去了自己特有的思維和言說方式,失去了我們自己的基本理論範疇和基本運思方式。因此,他將中國文論話語的重建歸結為一個語言問題,強調要對傳統文論的思維、言說方式進行重新審視,對其傳統文論的範疇和言說方式的內在文化意蘊進行更深入的發掘,從而回到漢民族的母語精神中。詩人鄭敏在其係列論文中指出,“五四”以來新詩取代了古典詩歌,但在整體上遠遠沒有達到古典詩歌的藝術水平。原因是白話文運動引進了一種西方拚音語言立場,但對於詩歌來說,語言就是詩的靈和肉。白話新詩的語言革命在相當程度上丟掉了中國古典美學精神傳統。因此她呼籲“不能讓新詩擺脫母語和民族文化內涵”。畫家石虎1996年提出了“漢字思維”的詩學概念。他認為漢字具有“非言說性”,這涉及到一種視象的、重沉思默想的思維方式。並將它提升到一種詩學的價值高度,指出漢字的“字象”和“象象並置”是漢語詩歌詩意的本源。作家王蒙在2004文化高峰論壇上做了《為了漢字文化的偉大複興》的發言,這標誌著對母語和中國話語“重新解釋”的思潮得到了文化界越來越多高峰人物的呼應。

三、“字本位”理論的新探索

對母語或中國話語進行“重新解釋”的核心問題是什麼?

是如何看待漢語與漢字(言文)的關係。

無論許慎將漢字看作是“經藝之本”還是五四運動用白話戰勝文言,都是圍繞言文關係這個中心問題展開的。第四次對母語的“重新解釋”思潮的主要表現,就是對漢語“語文性”的重估以及漢語研究中漢字意識的恢複。

90年代以來,漢語學界出現了以徐通鏘為代表的一些學者倡導的“字本位”漢語語法理論。其核心觀點是認為一個語言係統的性質是由其基本單位的性質決定的,找到了這個基本單位,即“以什麼為本”,整個語言的性質也就描寫出來了。這就是語言研究的“本位性”問題。針對印歐語言及其理論以“詞”為本位的特點,“字本位”理論認為,漢語的基礎單位是以“字”為本的。當然這個“字”不是簡單意義上的漢字,而是一個形音義結合的語言單位。

徐通鏘2004年的新著《漢語結構的基本原理》一書,是“字本位”理論的最新思考。其中最令我們感興趣的是其“據字理說語法”的理論立場。根據該書的觀點,漢字的結構裏包含、反映了漢語語法結構的理據,因此通過分析漢字的結構和生成機製,就能揭示漢語語法的結構關係和語法化進程:

我們應該重視字法的研究,探索字義的結構規律,從中透視漢字與漢語的關係。

字法的實質就是如何根據字符的理據載體及字符間的組合關係而將字的理據性結構形式化、規則化。(徐通鏘2004)如:木+日→東;東+壬→重;重+力→動;……“東”由象形字“木”、“日”構成,而“東”又可以作為聲符借助另一個字“壬”構成“重”,“重”借助“力”構成“動”,依次類推……聲符在生成過程中居於一種“綱”的地位,而不同的“形”則是語義上的限定,因而構成一種“義類(聲)——義象(形)”的關係。由此徐通鏘根據字法總結出一種語義組配規律:前字的位置+後字的位置

義象+義類(徐通鏘2004)而這種漢字的語義生成機製也是整個漢語如詞法和句法的語義組配機製。僅以構詞法為例:蟲草、稻草、燈草、幹草、甘草、花草、糧草……“草”是義類,而“草”前的字是義象。義類是綱,義象起限定作用。它說明漢語的構詞法與漢字的構字法精神是一致的。這種一致性,徐通鏘稱為“借助於另一個字,使人們能從兩個字的相互關係中去把握字的語法化的進程”。(徐通鏘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