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田與交子(3 / 3)

應該說,薛田所製定的官交子分界、限額、準備本錢、新舊相因的發行管理辦法,是早期兌換紙幣發行管理上的偉大創舉。它健全和完善了我國早期兌換紙幣發行管理政策和製度。從此,我國早期紙幣的發行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紙幣的發行管理非常成功,有效地杜絕了私交子的種種弊端,展示了紙幣的優越性,牢固地確立了紙幣的貨幣地位。正如皇祐三年(1051),官交子發行二十七年後,三司使田況所說:“自天聖元年,薛田擘劃,興置益州交子,至今累有臣僚,講求利害,乞行廢罷。然以行用既久,卒難改更。”

薛田擘劃發行官交子後,就“卒難改更”、廢罷交子的原因,首先是官府不願放棄發行紙幣的既得利益。一是官府能從發行交子中獲取財政收益。即使保持界額不變,隻需常備三十六萬本錢,就能發行一百二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貫交子,憑空增加九十萬貫收入,比蜀中宋初歲鑄鐵錢五十萬貫還多。加上交子界滿換界時收取百分之三的紙墨手續費和因種種原因依法不予償付之類的收入,發行交子的收入是極為可觀的。誠如慶曆七年三月知益州文彥博所說:“益州交子務所用交子,歲獲公利甚厚。”二是官府發行交子能減少鑄造鐵錢的費用和節省金屬資材。文獻記載,大中祥符七年(1014)後,蜀中每年鑄錢二十一萬貫,皇祐年間(1049—1053),增加到每年鑄二十七萬貫,嘉祐元年(1056)減嘉、邛二州鑄錢十餘萬貫,每年鑄錢不足十七萬貫。嘉祐四年(1059),以蜀錢甚多,嘉、邛二州率以買鐵炭擾民,停鑄十年,獨興州鑄錢三萬貫。熙寧六年(1073)五月,轉運司以嘉、邛二州罷鑄錢久,民間缺錢,乞減半鑄造,與錢引相權。到元豐八年(1085),四川每年鑄錢亦隻十三萬九千餘貫官交子代替部分鐵錢流通一段時間之後,減少了鐵錢鑄造數額,節省官府鑄幣開支,並將鑄幣資材用於社會其他事業,增加社會財富,對國家對社會都是有利的。三是官府發行交子,當其財政拮據之時,還可挪用甚至濫發交子,以解燃眉之急。官交子發行二界後的天聖四年(1026)三月,宋朝為了在陝西儲備糧草防禦西夏,就詔秦、延、渭、環、慶諸州及鎮戎軍客商人中糧草,得往益州支取交子。慶曆七年(1047),宋夏關係緊張,宋廷又詔取益州交子三十萬貫,於秦州募人人中糧草。熙寧四年(1071),宋廷不準備本錢,在陝西發行交子,引起大臣文彥博的反對。神宗就說:“行交子誠非得已。若素有法則,財用既足,則自不須此。今未能然,是以急難無有,不得已之事。”官交子發行不久,就同財政結下不解之緣,成為解決財政困難的手段之一。到徽宗時期,更是把濫發交子,作為增加財政收入的重要手段。“大觀中不蓄本錢,增造無藝”,“較天聖一界逾二十倍”。所以,薛田發行官交子後,宋朝政府絕不會再放棄發行交子,自動喪失其既得利益和用發行紙幣來解救財政危機、掠奪人民財富的。其次是按薛田製定的分界、限額、準備本錢、新舊相因的辦法發行交子,保證了交子幣值的穩定,顯示了紙幣的優越性,比之鐵錢,便於齎持轉易,老百姓不願廢罷交子。蘇轍在元祐元年(1086)曾說:“蜀中舊使交子,惟茶山交易最為浩瀚。今官自買茶,交子因此價錢。舊日蜀人利交子之輕便,一貫有賣一貫一百者,近歲止九百以上。”即在熙寧七年(1074),榷禁川茶前,交子的幣值比鐵錢還高。榷禁蜀茶以後,茶商需要交子的數量減少,交子才開始貶值,其貶值的幅度亦不大,隻在百分之十以下。

正是官府不願放棄發行紙幣,失去發行紙幣的既得利益,正是官交子發行後的七十年間,幣值穩定,紙幣的優越性和信用價值經受了時間的考驗,牢牢紮根於經濟生活之中,人們樂意使用交子。所以在崇寧、大觀年間,徽宗、蔡京、童貫集團,完全違背薛田製定的交子發行辦法,濫發交子,交子貶值,如同廢紙,導致官交子壽終正寢,但並未導致紙幣的壽終正寢。大觀三年(1109),宋朝改交子為錢引,重新遵守薛田在天聖時期所製定的發行原則,發行新的紙幣,人們仍然願意使用錢引。官交子這種舊的紙幣退出了曆史舞台,新的錢引紙幣隨即登上了曆史舞台。並且在南宋時期,會子、關子等名目繁多的紙幣相繼在宋朝轄區使用,紙幣由蜀中推廣到全國各地。而薛田所製定的交子發行管理政策,也成為南宋有識之士視為發行兌換紙幣所必須遵循的準則。

結束語

在宋代的一些文獻中,對我國早期交子的曆史作了歪曲的記載。一是《宋史·薛田傳》、《曆代製度詳說》、《鼠璞》等文獻記載官交子是寇瑊守蜀時創設的;二是《宋史·食貨誌》、《山堂群書考索》、《鼠璞》等文獻記載張詠發明創造了交子,並在真宗祥符年間建立了一交一緡三年一界的兌界製度。正如李埏先生所指出:寇瑊這個人,反對行用交子,與官置交子務、發行官交子毫無關係,而張詠既未發明交子、祥符年間早已不在蜀中做官,更不可能創立一交一緡三年而換之的兌界製度。但這些錯誤記載,卻直接間接地抹煞了薛田在我國早期紙幣發展史上的功績。它不能不是長期影響人們正確認識薛田在我國早期紙幣發展史上的地位和作用的重要原因。而我國宋代的紙幣,又是在商品經濟尚未充分發展的先天不足的基礎上產生的。“交子之法出於民之所自為,托之於官,所以可行”,完全靠經濟的因素是很難長期存在的,必須依靠政治因素的扶持才能長期流通。我們仔細地探索、弄清早期交子發展演變的過程,就可看出正是薛田一貫支持交子的行使,在私交子被禁止之後,主持了官交子的發行,才使我國早期紙幣死而複生,繼續行用;正是薛田製定了正確的紙幣發行管理政策,成功地發行了官交子,才使我國早期紙幣在宋代就根深葉茂,由四川推向宋朝轄區,並使金朝和元明時期沿襲宋朝行用紙幣。薛田不愧是我國和世界上發行國家紙幣的鼻祖,製定紙幣發行管理政策的鼻祖,最早的傑出的紙幣專家。

載《第二屆國際宋史學術研討會論文集》1996年第3期台灣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史學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