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時間維度上的城市重建:城市景觀變遷與城市記憶(1 / 3)

第七章 時間維度上的城市重建:城市景觀變遷與城市記憶

引言

當我們從時間上看景觀的變遷時,景觀中的城市生活以及景觀意義的變化準確地投射出城市的演進過程。景觀作為公共記憶的承載空間,是展示城市記憶的場所,也是城市公共記憶構築的主要手段之一。祠祀廟塔等紀念性景觀的建造過程,實際上就是對相關事件和人物的評價固定化和可視化的過程。作為連接事件與記憶的媒介,紀念性景觀既是一種對曆史記憶的書寫和敘述,也是一種評價與宣示。

具體說來,城市中的公眾記憶的形成經過了選擇、記錄、公認、再創造的過程,而城市景觀建設參與了全過程。首先,在政治或其他權力主導下,人們對曆史事件有選擇的記錄,然後對這些記錄加以公認,並通過一些紀念性景觀的建造,構築公共空間,從而創造公共記憶。這個公共記憶的最終形成還需要通過景觀中的各種活動來強化,如不斷為曆史事件和人物舉行各種紀念活動和祭祀典禮,或在景觀中交流詩詞歌賦等,即創造一種時間和空間交織的“記憶之場”來加以強化羽。城市的公共記憶的主體是地方民眾,記憶在創造出來的同時被以各種方式改變著,在城市景觀中,我們可以看到公眾記憶及其被改變的方式。所以,城市景觀的話語中凝聚著記憶主體的曆史記憶與忘卻。

本章我們將通過城市景觀的變遷及相關記錄,研究清代地方城市重建中的城市記憶。如在明末清初後的地方城市中,曆經如此巨大的政治變動後,漢族社會是如何記憶前朝曆史的?清統治者是如何麵對漢族社會的曆史記憶與認同的?新的城市傳統是如何融入舊的記憶中的?移民社會如何麵對本土化地方記憶與遺產的?它們之間發生了怎樣的互動?

第一節 關於王朝的記憶:蜀王府在清代的變遷

明清兩代成都蜀王府作為整個城市的中心對其的稱呼在文獻中常見的有蜀王宮、蜀王府、蜀藩王府,清代民間稱其為皇城。本書中用蜀王府、蜀王宮這兩個出現頻率最高的稱呼,見證了中國曆史在此期間發生的巨大轉折,民族興亡、家園盛衰、人生哀樂、文化嬗變於此地聚成焦點,構成數百年曆史的變幻紛紜。明朝、清朝、張獻忠及其餘部等各種勢力都曾在這座中心建築中留下各種痕跡,它也是明朝的終結和清朝的入主的曆史見證。直到清代鼎革百年之後,當易代給人們帶來的痛楚已被其間數十年的戰爭流離、百年的安康所帶來的現實稀釋後,關於前朝的記憶仍然會在昔日的蜀王宮前被喚醒了。

作為一項關於過去王朝記憶的研究,本書試圖努力地完成這個浩大時代史詩的一個小小的部分:地方城市文化對明清災難的反應。明清易代這場大災難對時人來說是異族入侵與朝代變遷結合在一起所帶來的雙重痛苦,對這場災難的痛苦回憶,持續到20世紀便成為革命黨人對抗滿清的工具。本書的研究集中於17世紀到19世紀城市對易代及過去記憶的回應。

目前,曆史詮釋的主流仍集中於個人在這場災難中所經曆的創傷本身,而這些精神上的創傷多以個人文字和形象表現出來,如對這一時期明遺民的大量研究。但是,曆史環境的記憶是豐富的,當我們對明清災難的文化反應進行全麵分析時,不隻是那些遺民,也包括中立者、合作者和清統治者都應進入我們的視野。建築物、空間作為曆史的忠實記錄者,成為時代記憶的儲存者。

一、成都蜀王宮的曆史

成都蜀王宮建於明初,是明太祖朱元璋之子朱椿的王府。蜀王府在大城中心,位於武擔山之南,此地在蜀漢以來一直作為整個城市的中心,是地方最高政權所在地,也是傳說中劉備所建的蜀國宮殿所在地,還是和割據政權前蜀與後蜀的皇宮。

明朝規定,所有皇室的支係一到成年就應當離開京城到自己的封地,謂之“之國”或“就藩”,皇子們居於各省,有極為富麗閎大的王府和豐厚的供養,但不得幹預地方政事,而且非經皇帝同意,不得離開他的所居地,這種類似的放逐和圈禁的製度,目的在於避免皇室受到支係的牽製和幹涉。

明洪武十一年(1378),朱元璋封其第十一子朱椿為蜀王,洪武十五年八月(1382),詔建蜀王宮殿於成都,詔令中提到,明蜀王府“以蜀先主舊城水繞處為外垣,中築王城”,可見蜀王府在修建之初就選定了蜀先主劉備宮城舊址,這也昭告了朱家天下在四川統治的正統性。宮殿的修建由四川都指揮使及成都護衛指揮使司完成,曆時五年,於洪武二十三年(1390)蜀王府城垣宮室才最終完工。

洪武十八年(1385),朱元璋諭修建蜀王宮的景川侯曹震等曰:“蜀之為邦,在西南一隅,羌戎所瞻仰,非壯麗無以示威。”這座宮殿擔負著威震西南的使命,因此,蜀王府的規模較大,擁有內、外雙重城垣。“磚城周圍五裏,高三丈九尺。城下蓄水為濠。外設蕭牆,周圍九裏,高一丈五尺。南為欞星門,門之東有過門,南臨金水河,為三橋九洞以度。橋以南設石獸、石表柱各二。紅橋翼其兩旁”,“其南平曠中設甬道,旁列民居、衢東西者四。正南建忠孝賢良坊,外設石屏(即為清代的紅照壁)。更建坊於四衢”。明代正德年間所修的成都府城的城牆也不過三丈四,王府城牆居然高達三丈九,可見蜀王府之尊崇。蜀王府的城牆高大堅固,明末清初的戰爭中,成都城及周邊城市的城牆相繼損毀,而蜀王府的城牆仍舊保持完好。

明代的蜀王府的布局規製宏大,城牆“包砌以石,設四門如磚城製”。在城內中軸線上分布著欞星門、端禮門、承運門與承運殿、圓殿、存心殿。“其後為王宮門,紅牆四周,內為蜀王寢宮”,“端禮門前有水橫帶,甃月池為洞,鋪平石其上。東西列直房。西南為山川社稷壇,又西為旗纛廟,東南隅為駕庫。”這個格局一直保留到清初。

蜀王封地遠離明王朝的政治中心,與中央政府之間沒有多少直接的利益衝突,在明史中盛稱蜀府諸王“皆檢飭守禮法”,在四川,他們仍然是“下天子一等”的特殊貴族。蜀王府役者數萬人,“歲祿萬石,府置官屬,護衛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萬九千人”,萬曆年間,成都附近州縣膏腴良田,十分之七為王府所有。

傳說蜀修建時宮室花費巨大,朝廷誤認為監造康太監吞蝕公款,敕他自盡,等朱椿來成都就藩後發現康太監為他修的宮殿富麗雄偉,可一勞永逸。於是特為康太監建祠,以示昭雪。這個掌故在成都留下了痕跡,成都至今仍有“康公廟街”存在,在這座為康太監所建的康公廟內曾有記載此典故的清代碑文,此廟一直作為清代木匠行業的會所,見證了蜀王府浩大的修建工程。直到清康熙年間,人們記憶中的蜀王府仍是金碧輝煌的:“徧國朱甍,映日連雲,碧瓦飛翬。”在清簡的清代初期成都城市中,這種華麗的建築形象連同其傳說一直停留在城市記憶中。

二、清代蜀王宮的建設與變化

(一)政府對明代蕃王的態度與政策

滿人征服明朝的戰爭過程,對明王室的態度是複雜的,由於最初清兵打的旗號是“為爾等複君父仇”;隨後又禮葬明崇禎帝,令官民服喪三日。因此,1645年南京平定後,宣布了對各地明蕃王的政策:“國家遇明朝子孫,素從優厚,如晉、德兩藩,皆待以殊禮,恩贍有加。今江西益準等府、湖廣惠桂等府、四川蜀府、廣西靖江府各王,果能審知天命,奉表來歸,當一體優待,作賓吾家。”

清征服者對前明王室的種種“恩禮”,不過是作為一種政治手段,從而滿足前明遺民及官吏對明朝的眷戀心理,減少他們對新政權的抵觸而已。而實際上,在清政府對各地藩王府的政策上可以看出,清征服者對明王室的態度是謹慎而防備的。

明朝冊封了大量的藩王,到洪武年間分布在全國各地的藩王已有二十一個,清初戰後,各地明代藩王與勳戚留下了大量藩產,對於各地藩府宮殿,中央和地方利益也產生了矛盾。由於分封製在清朝被棄用,各地分封明藩王的府第在政治上沒有存在的價值;中央政府並不希望保留這些意味著舊朝統治秩序的物質痕跡,因此,中央政府希望迅速將這些府第變成現錢,補充各地嚴重匱乏的兵餉;或者拆出建築材料運到北京,以補充京城匱乏的重建物質。但是在地方上,由於這些質量上乘的高大府第在戰後物質匱乏的地方極為珍貴,各王府多被挪用為衙署或兵衙,或被地方豪強占用。

清朝定鼎之初,即昭令“清查明季藩產,宗室不論存亡,房地不論典買,凡沾與宗姓幹涉者,一概斷令入官”。對於廢藩王府的處理,順治初年規定“無論府第別業、賜田自置,俱照時估酌變”,“行令變價,如無人承買,招人租住看守,亦不許損壞之”。這個政策受到地方的抵製,因為,地方征伐將領習慣於用藩產來犒賞“從軍效力有功將佐”。各地藩產包括藩王府並不在中央的控製範圍,“拾叁年來未聞為朝廷充一餉養一兵,籽粒不知作何發落”。

順治十三年,隨著清軍征伐的腳步遍步中國,兵餉越發不足,財政部門戶部要求各省“清查廢產,以足兵餉,以裕國課”,“廢藩府第並郡王、將軍、中尉及宗室零星房屋,招人賃住與變價孰為長便有益”,事實上這項政策也根本難以實行。地方上不斷提出反對意見,原因之一是“地方連歲災荒”,購買力有限。其次,這條政策與地方利益發生衝突,各地“沽譽市恩,將廢藩之府第批令營將作官衙”,或由“勢豪、衙蠹、悍將、驕兵占踞,而地方有司瞻徇顧畏,督撫按又慢無稽核”。戰亂後,各地地方政府軍隊都極缺辦公場所,規模浩大的藩府常作為衙門使用,或用作招待上司的公館。藩產的清查因此遇到了困難,地方政府找各種借口“匿不開報,欺隱尚多”。

在處理明藩府的眾多難題中,中央最大的隱憂是政治性問題。藩王府建築材料,如被民間使用會僭越等級,出於對政治僭越問題的擔憂,中央擔心將藩府大量拆毀變賣,會使大量皇家才能使用的建築材料流落民間。因此,工部屢次要求藩府拆毀後將建築材料大多運往北京,解決京城重建建築材料嚴重不足的問題。藩府大多建造材料精良,如工部看中的青州衡藩府,僅大小楠木就有一百七十三根。河南衛輝府藩府的可用木植在順治七年“奉文折運解京”,青州衡藩府、河北藩府、山西雲鎮代藩府第都被拆除解京,用以重建京城寺廟宮室。

在藩府拆與不拆這個問題上,中央與地方最終相互妥協,雙方在順治十八年得到了共同的答案,“或應用留作公館,或仍責令兵役看守,實於官民兩便”。本來朝廷強硬地命令各蕃王府均沒為官有,但最終位於各地城市的各處王府處置方式不同,除拆卸損毀而消失的之外,陝西西安的明秦王府在順治六年(1649)被改築滿城,居八旗駐防。山西太原的原明蕃王府也改為滿城,“太原城內有皇城,旗兵所駐也”河南的明福王府被農民起義軍燒毀,無從恢複。南京明故宮成為了江南總督府。這些各省省會的明蕃王府在新的王朝繼續作為行政軍事中樞而存在。也有一些省會的明王府在清代改為貢院,如廣西桂林的靖江王府在康熙二十年改為廣西省的貢院,雲南明藩王府在清代康熙三年改為貢院光緒。成都蜀王府的命運又如何呢?

(二)清代蜀王宮的命運:

經過明末清初大規模的政治動蕩,在17世紀晚期,蜀王宮在成都成為明王朝的標誌與象征。清代地方統治者對於過往的王朝記憶與民族情緒的處理聚集於其對蜀王府的態度上。人為毀壞與故意忽略中的自然損毀,造就了蜀王宮在清代的淒慘命運。

1644年,張獻忠陷成都。“蜀王並妃赴井死”。張獻忠在成都建立農民政權,以蜀王宮為宮殿,順治三年(1646),張獻忠離開成都毀城時,將蜀王宮一起破壞關於張獻忠離開成都時縱火毀城,焚毀蜀王宮的事件在各種筆記與誌書上都有記載,如李馥榮撰《灩澦囊》、沈荀蔚撰《蜀難敘略》、彭遵泗撰《蜀碧》、歐陽直撰《蜀警錄》、劉景伯撰《蜀龜鑒》、孫撰《蜀破鏡》、費密《荒書》。離亂後的蜀王府“劫火灰燼之餘,盡屬荒煙蔓草”,一直處於荒煙蔓草,蓬蒿荊棘之中,甚至其間占據成都的義軍將領也無法入住蜀王宮,隻能“分葺甕城居之”。

到了順治十八年(1661)八月,清朝四川巡撫高民瞻,提兵由保寧恢複成都,“時成都城中,絕人跡者十五六年”,“城中豺虎熊,時獵得之。而故蜀府內二三年後猶然”。蜀王府在康熙初年,也就是郎廷相將其改造成為貢院之前,仍然是虎豺出沒之地,可見荒涼之極。清軍正式占領蜀王宮時,中央對藩王府的政策已經正式形成,可以留作公館,或令兵役看守,總之是官民兩便,不主張拆毀或變賣。蜀王宮注定作為曆史遺產留在了新的時代。

順治十八年,剛剛進駐成都的四川巡撫高民瞻給朝廷的奏書中稱成都“城內院、司、道、府、廳、縣、將領大小衙門,為獻賊付之烈炬,並無一署存留”。而且他提到,當時成都地方凋敝,沒有能力建造官署,省政府無法遷入成都。值得注意的是,高民瞻在奏折中對蜀王宮隻字未提,城市如此急需官署,城市建設又如此困難,為什麼不利用舊宮殿的建築材料,或暫作官衙之用呢?隻有兩點原因可以推測:一是蜀王宮此時已相當破敗,所以諸大吏寧肯“分赴城牆”,也不願住在蜀王宮;二是剛進入成都的清地方政權還不知如何處置位於政治敏感點的舊王朝藩王宮殿。從順治十八年到康熙四年之間,地方官員對這一建築無所作為,在這種故意的忽略下,蜀王宮加速著損毀的速度。

康熙年間,蜀王宮變成了平靜的貢院,清代地方政府為它賦予了新的意義。

因明代成都貢院被毀,清代省政府入駐成都後,於康熙四年(1665)由成都知府冀應熊申請改蜀府為貢院,朝廷奏準後,由四川布政使郎廷相主持修建,各級地方官吏皆有捐俸。貢院一應修繕完畢,即於次年投入使用。康熙五年,始試蜀士於成都。

原來的蜀王宮按宮殿建製,前朝後寢,前半部為外朝,有兩個主要宮殿,承運殿及存心殿;其後半部為王寢正宮。新建的清貢院占據了前朝中軸線的部分,其中貢院中主要建築明遠樓、至公堂地基,仍為蜀府宮殿之舊址,但較蜀府宮殿規模縮小了一些,基址減小,東西長約五十餘米,比原蜀府正殿遺基兩端各減少十米五十年代,成都修展覽館時,掘得蜀府正殿遺基適在至公堂下,兩端各增長十米,則蜀府宮殿基址長度當在七十米以上。貢院規模的減少一方麵因為城市凋敝,建設資金緊缺,另一方麵也因為據當時政府法律規定,地方建築的規模不能再有王府的氣派。

康熙二十五年刊印的《成都府誌》對蜀王宮的記載說道:“本朝蕩辟之後,新開棘院文闈。沿革既明,景運自見。”在地方政府對蜀王宮的利用中,除王宮前半部辟為貢院外,蜀王宮的內宮在隨後經過改建,草創館舍,接待重要官員,因蜀王宮在一片棘荊草叢中荒沒,這座館舍當時也被稱為“棘園”、“棘闈”。布政使李翀霄在康熙七年(1669)的一篇碑記中提到,蜀王宮“改建棘闈”。康熙十年(1670),四川湖廣總督蔡毓榮在成都也曾以這座位於蜀王府的內宮的“棘園”作為臨時官邸,據其幕僚記載,蜀王府當時荊棘滿地,荒蕪已久,但規製仍如大內皇宮,內外城牆還在,中間草草修建館舍,居住並不舒適。清初名士王士禎在其筆記中提到,康熙三十四年(1695),他奉命至成都祭誥江瀆時,在蜀王宮“棘園”招集宴會。可見,當時的蜀王宮後院確實有一處可以招待高級官員住宿、宴集的館舍。

但是此後數十年間,蜀王府沒有任何變化,除了三年一開的貢院及沒有館舍的內院之外,蜀王府其他的地區,如主殿兩側東西廡及內宮後院都靜靜地在時光中朽壞。康熙二十二年(1683),浙江遂安方象瑛出任學使,典試成都,住在蜀王宮前殿改建的貢院內,方象瑛記載了當時蜀王府的情況:“周視故蜀府,廣袤十數裏,中為貢院,餘皆瓦礫,茂樹叢生,舊多石刻,皆不存,明人數碑川槿在藩邸,今亦無。”可見當時的蜀王府除了以中軸線為中心的改造之外,其餘地區瓦礫叢生,舊日石刻也消失了。

雍正年間之後,蜀王府繼續被改建和再利用。

蜀王府在平靜了數十年毫無變化後,雍正年間,地方政府開始了對蜀王府謹慎地再利用。雍正七年(1729),巡撫憲德奏報朝廷,請以原明蜀王府倒塌圍牆之磚鋪砌街道台北。雍正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四川巡撫憲德《奏報墊鋪成都低窪街道折》,這一奏報得到批準,人們開始公開局部拆毀蜀王宮。雍正十四年,寶川錢局從省城內民房遷入蜀王府貢院兩側及院牆內側的兩處空地處。蜀王府內“餘地極其寬大嚴密,宜於此設立寶川錢局”,寶川局於大院牆內建房一百一拾叁間。到嘉慶時期,蜀王藩邸貢院後空地,原蜀王府的內宮,割為綠營兵的操練場。

在蜀王府王室的神聖性日漸消失後,蜀王宮周圍開始聚集商民、回民、城市貧民。蜀王宮周圍在雍正時期重新聚集了大批居民居住,昔日森嚴的王府前的石獅、照壁、金水橋周圍已成為繁華的市場,正如清代成都竹枝詞中所描述的:“紅照壁前石獅子,當年孟昶據西川。皇宮留得為貢院,流水三橋作肆廛。”蜀王宮周圍禦河早在明末戰亂中堵塞荒廢了,雍正九年,四川巡撫憲德主持複浚“開淘王城,從此舟楫可址達王城之北矣”。蜀王宮禦河周圍的商區進一步成為繁華的城東通向滿城的通道。

而皇城內部,到清中葉後全部被利用起來,除了用於省鄉試的貢院,在西南角分布著豐豫倉、軍裝所;東南隅則是成、華兩縣的積穀倉,還有府試院。中間的鄉闈試院(即貢院)的正北方是寶川局。由於鄉闈試院則是三年一啟,府試院也是科歲時才開啟一次,除了在西南隅豐豫倉北邊的軍裝所常有各地來請領軍裝的外,其他地區都是常年寂然。

清末科舉停後,貢院號舍、皇城城垣全拆。貢院舊址改建四川大學,唯前麵三城洞猶存。寶川局處製錢停後,清末就其地改修勸業道署及勸業公所。城之北麵有一洞門,俗呼後宰門,即寶川局大門。

三、城市記憶中的蜀王宮:作為象征物的意義

在景觀這些物質空間與人的行為互動的過程中,一係列社會身份,個人的,地域的,階級的身份被清晰地構造出來的。蜀王宮所引起的記憶,可以看到不同社會身份的人們對它所代表的舊時代、舊王朝的感情與記憶。

蜀王宮,作為明王朝在四川的蕃王王宮,成都民間社會一直將其稱為“皇城”在民間竹枝詞中常用“皇城”這一稱呼。在國破家亡之後,蜀王宮作為“明王室”的象征,極易被符號化、象征化。同時,這裏作為後蜀故宮“水上宮城”的故址,有著繁華似錦的過去,瞬間消逝的過程,更容易引起觀者的興亡代謝之感。

(一)戰後不同人群對蜀王宮的記憶與感情

1.地方政府

康熙二十三年(1684)十一月初二,康熙帝專門拜謁南京明王宮故址,之後為其寫了一篇賦,感歎明故宮命運的同時,他指出,天時、地利、人和三種力量導致明王宮成為一片廢墟,他強調“有國家者,知天心之可畏,地利之不足恃,兢兢業業,取前代廢興之跡,日加儆惕焉”。這篇文章一方麵要喚起遺民的共鳴,另一方麵他用紀念活動表明前朝的徹底消失。同時康熙帝也警醒地意識到用宮殿廢墟作為朝代更替的標誌物對統治者是危險的,人們可能持續地懷念逝去的王朝。

清地方政府征服成都後,對蜀王宮長期不作處理,任其荒廢。這種故意的忽視是有原因的:其一,明王朝滅落,新政府使明王室剝去神聖的外衣;新政府既有對其作為末代皇室後裔喚起的同情,也有因其作為新統治者對明王室家庭的警惕厭惡;其二,地方大吏沒有被要求也沒有義務去維修蜀王宮。大清法律規定,地方官吏有責任修理自己所在地的公共建築,如城垣、公廨、倉庫、學校、橋梁、堤岸之類等,各級地方官吏有責任與義務去修理完善的。而蜀王宮不屬於這一法律範疇中的任何一種,地方官吏不會因對其的忽視而致罪,也不會因對其的修繕而獲獎勵。蜀王宮縱然占地龐大,也因為處在法律的空白區而被地方政府忽視了。

其三,蜀王宮作為昔日皇宮,在政治上的敏感性使其在再利用時非常困難。地方史料認為蜀王宮為“蜀漢昭烈帝建都時所築”,是割據政權劉備的蜀漢王朝與孟氏的後蜀王朝的宮殿所在地,後來又為明藩王所在地。川人一直稱此地為“皇城”。這個空間的等級和意義是作為中央王朝統治下的地方政府都無法稀釋的。在中國古代,建築是劃分等級秩序的一種禮製工具,對於地方統治者來說,明宮裏到處充斥著象征著王權的建築築號,如龍形或建築形製等等,這些是作為地方統治者的地方官消受不起的,是一種僭越。直到光緒年間,雖然蜀王府早已改成貢院,又經曆數次重修改造,但“其正屋如至公堂、衡鑒堂等柱腳,均刊有龍頭形”。

據徐心餘回憶,在光緒年間,人們傳聞漢代蜀漢王宮的遺物仍保留在皇城內,說明人們對皇城的正統性深信不疑。而這一切使地方政府不願意像順治早期地方政府那樣,將其作為總督府。四川的封疆大吏在曆史上屢次建立割據政權,這樣的曆史使代表皇權的建築成為令人擔擾的征兆,四川地方大吏對重要建築的修繕一貫有著政治上的敏感性,誰也不願也不敢製造這樣的隱憂。蜀王宮自然被荒廢了,直到人們為它找到新的用途,使其作為貢院成為地方政府與中央政權緊密相聯的紐帶。

2.失去故國家園的悲痛的遺民

明清易代是以滿洲貴族對漢民族的野蠻軍事征服實現的,因此,在清初的二三十年中,處於被統治地位的漢族民眾懷有強烈的民族敵對情緒,這種情緒在江南士人中反映得更為激切。而在四川卻是另一番情形了,清初的二三十年間,四川都在各據一方的農民義軍、明末將領、清軍的各種複雜戰爭中度過,清軍完全征服四川已是康熙三年(1663)了。這時各地的武裝反抗早已逐漸平息,在複國無望的情況下,許多士人已遁跡山林、隱居鄉裏。中原各地的強烈的民族敵對情緒在士人中已經消退。

最初一批流寓江南的士人回到四川,如呂潛、費氏子弟、餘榀等回到離亂數十年的故鄉,剛剛經曆了陵穀變遷的士人麵對的是故鄉的淪亡,麵對的是昔日富庶的明蜀王宮被農民起義軍燒毀,麵對的是地方被異族政權所征服的客觀現實,這一切都令他們觸目驚心。清何以興,明何以亡,這是清初剛剛回到故鄉的士人縈繞腦際的最沉痛的思考。

餘榀(?-1684),字生生,號鈍菴,四川青神人,一直旅居揚州,戰後曾返回成都,記錄了戰後的成都荒涼的景象。陰雨連綿的成都,物是人非,舊景物蕭瑟淒冷,偌大的城市百萬生民都消失了,親友故舊所剩無幾。他專門提到了蜀王宮,“故宮荒廢連禾黍,萬裏橋邊陽氣微”,蜀王宮荒廢了,堙沒在荒草中,讓人不禁流淚。

四川另一位著名的明末遺民是呂潛,明崇禎十六年癸未進士,明兵部尚書呂大器之子。亂離後,流寓江左,亂後歸鄉。呂潛在他的《悼蜀王故宮詩》中記述了他對蜀王宮的感情。

呂潛在詩中通過對蜀王宮的廢墟的描繪,把對亡明的傷感鮮明地表現出來了,他寫道:當年明太祖將他最憐愛的小兒子分封到這裏做蜀王,可如今,蜀王宮裏台基宮殿荒殘得隻剩下鳥雀,誰曾在華麗的輦道上意氣風發地鳴鞭而過?誰還記得宮門前擁擠著前來拜謁的官員們的舊景?如今蜀王和妃子們葬身的寒井、空落的禦道,麵對著蕭牆外年年開放的桃花李花黯然神傷,年年響起的杜鵑啼叫聲更讓人體會到杜宇(失去天下後啼血而亡的古蜀國先主)的悲哀。經過滄桑變故、世道變遷,荒蕪的成都城裏的僅有不多的茅屋,像一座江邊村落,被遺忘的宮殿在日落後有人牧牛羊而過,詩人最後感歎道“摩訶但有支機石,尚共銅駝臥草根”呂潛在他的《悼蜀王故宮詩》記述道:“邊檄錫封憐少子,蜀王台殿獨雀嵬。誰以輦路鳴鞭過,猶記宮門拜剌來。眢井寒泉沈鳳羽,天街白日走龍媒。短牆桃李家家發,畫角聲中杜宇哀。陸海塵飛井絡昏,錦城茅屋類江村。遺宮日落牛羊過,野市人稀虎豺蹲。楊樹冥冥香徑遠,海棠馥馥翠雲繁。摩訶但有支機石,尚共銅駝臥草根。”。摩珂池是四川割據政權前蜀皇帝王衍在蜀王宮處修建的大型宮殿群。支機石是成都古老的地方傳說的象征物,“銅駝臥草根”象征著昔日的明王朝政權淪陷後殘破的景象呂潛在這裏強調昔日的宮殿和地方傳統都埋沒在廢墟中。

劉道開(1601-1681),四川巴縣人《四川通誌》、《巴縣誌》人物卷中均有記載,從明拒清以明誌,在《亂後至成都》中他寫道:“錦城絲管地,桑柘任縱橫。露下銅駝泣,春歸杜宇驚。”蜀王宮的形象作為戰後國土淪陷的故宮與亡國之君杜宇聯係在一起。康熙年間的張象華也在《哀蜀藩》中寫道:“天社星隋古社壇,杜鵑聲盡石苔斑。井花清冷無人汲,留得丹心萬古寒。”張象華,康熙初年人,與其從兄張象樞,張象翀號稱安嶽三張,俱以詩名,作者們對蜀王宮蕭條景觀的描述仍彌漫著愁憤之情,清代“文網之禁”使易代史事相關的敘事在文人筆下變得極為謹慎,蜀王宮等故國家園之類的意象成為其表達的出口。

3.早期來到成都的清朝官員

清初的許多官員無疑還深受晚明文化價值的強烈影響關於清初官員與遺民常常跨越政治上的分歧,而依靠文化傳統與士人集團的聯係而建立友誼與共識,這些影響表現在他們對明代事物的尊重與好奇上,無論是出於懷念故國之思,還是對文學浪漫主義傷感情調的愛好,來到成都的清朝漢人官員士紳(通過科舉考試獲得文官之職的漢人官員)對廢墟中的蜀王宮總是產生一種傷感,這種傷感有時恰當地和其感懷傷世的離愁別緒結合起來,形成詩情畫意。

明蜀王宮曾收有諸家名筆刻為碑石,戰後宮廢後,這些昔日寶貴的碑石“殘碣鱗次,傾臥荒苔”,康熙七年(1667),四川按察使李翀霄不忍這些“前賢手澤”“滅泯於蔓草荊榛,為牧童樵子所狎侮”李翀霄,字息六,山西絛州人,拔貢生,康熙三年任四川按察使,時蜀初定,以抗逆株連三百人,力為平反,殲渠魁三人,餘皆省釋。請革陝西茶馬累,以蘇蜀民,後遷江西布政使。於是將其精心收藏,捐資令成都、華陽兩縣縣令設碑林,覆以屋頂,將其列在貢院至公堂之左。蜀王宮的舊物被精心地收藏起來。

康熙十年(1671)正月,王澐隨四川湖廣總督蔡毓榮自荊南入蜀,他在其《蜀遊紀略》中描述了當時的蜀王宮,此時的人們看到蜀王府時,喚起的回憶仍是昔日慘烈的戰爭場麵,蜀王宮妃及其戰爭中殉難的士人。對於投井自盡的蜀王,他評價道“國君死社稷無愧於三月十九日之烈矣”。作者在這裏將蜀王宮中蜀王的自盡與崇禎帝在紫禁城三月十九日之死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