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乾隆年間後,官商合辦的會館在成都有很大的發展,這得力於這一時期商業的發展與人口的頻繁流動。成都會館公所中,屬於“官商合建”的就有江南會館街的江南會館、三道會館街的浙江會館、總府街的福建會館、棉花街口的江西會館,布後街的河南會館、山西館街的山西會館、東玉沙街的貴州會館、右旁一院曰“黔南公所”、北門雙眼井福音堂街的雲南會館。經濟實力增強了的商人卻總是不斷尋求機會向會館靠攏,商人以各種名目開始為服務於官紳的會館的捐資出力。這些仕商合建的會館也可視為商人與士大夫的相互妥協,以及商人對於封建政治的依附和投靠。這是因為商人主觀上的自卑與商人地位客觀上的卑微總使他們無法擺脫對官府的依附。
乾隆時期,由商人設置專門服務於商業的會館也紛紛出現,商辦的會館有三道會館街的廣西會館,在梨花街的陝西館,棉花街的湖廣會館,即湖北會館。與其說商辦會館是商人對官僚設置會館的一種模仿,不如說是商人們勢力強大之後自身的需求。官紳會館過去多鄙視商人,哪怕是商人出資興建的會館一般也不讓商人使用,而商人作為流寓之人,他們設置會館,共同對抗牙行,實施自我管理和自我約束,同樣表達了商人自覺實行管理的心理需求;行業亦歸於會館的管理之下,這也是社會管理完備化的標誌。
成都商業會館在乾隆年後大量出現可以說是成都商業繁榮的標誌,十八世紀,政府的勸農政策中,四川的農副產品得到大力推廣,清代成都是四川乃至西南的經濟中心,水陸交通都比較便利,成都商業日趨繁榮,“位於平原之中央,控擁岷沱二不工,人口百萬左右,其富裕在中華首屈一指”。成都城市經濟功能在清代以來的增強正表現在商業會館的大量增加。從一定意義上講,會館和公所是一個城鎮或地區商業發達、市場繁榮的象征,說明這個城鎮或地區商人的活躍及市場聯係的廣泛。
四、清代成都會館的社會功能:成都會館公所在城市發展中的作用
對成都及其他城市來說,這些會館公所的社會功能不僅僅是對同鄉提供各種利益保護,建立地域同盟,實際上,眾多的會館公所對整個城市的發展都有著重要的作用,改善城市生活,加強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商業發展素質。
(一)慰籍鄉情,保護同鄉利益,建立利益同盟
會館最初是作為同籍官吏的集聚之所而出現的,其後在不斷發展過程中,功能日益增加並規範化,這包括通過拜神靈為會館建立精神紐帶,為流寓人士提供了聚會與娛樂的場所,為同鄉提供各種幫助,為規範會員、維護秩序製定並維護規章製度,以保護集體利益,緊緊地凝結成一個以地域為基礎的利益整體。商人或外鄉人離鄉背井,在外謀生,其所受排擠、欺淩,也是外人無法感受的,因此,會館始建之初的主要功能是保護在同一城鎮的外來同鄉及商人的利益,提供基本保障。
1.祀神:祭祀功能確立地域凝聚力
會館公所在同鄉中一重要功能是祀奉本鄉本土的神或先賢,以求賜福。會館公所“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各公所都建有大大小小的殿堂,主殿中供奉著在本省境內最受崇拜的神像”1896年11月至1897年6月,英國班德瑞商務調查團從上海出發,途經成都等城市回到香港。沿途的考察中,他們對會館公所的建築規模與氣勢特別是其宗教氣氛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雖說是來自同籍,都是“同在異鄉為異客”,但是,要把這些來自同縣、同府或同省的素不相識的人們組織起來,絕非易事,所以祭祀神靈以達成同鄉或同業者的共識便成為早期會館會所的重要功能。由於其宗教功能,會館先為祠廟,然後才逐步擴建成為會館的,並且會館常常以祠廟相稱;這些會館修好後也往往交給僧人或道士管理經營。成都的竹枝詞裏曾提到:“爭修會館鬥奢華,不惜金銀億萬花。新樣翻來嫌舊樣,落成時節付僧家。”各會館又分別延請釋道出家人管理其神廟,因而香客絡繹,商販接踵而來。鎮江寺作為成都的楚人商民共同捐資修建的早期祭祀場所,華陽縣令安德洪在為其寫的寺碑中明確提到,鎮江王寺平時由僧侶維持,“向有僧悟聖謀”,修後的廟宇由僧侶繼續管理。而成都知名浙人會所——小天竺也是由寺僧管理的。
由於風俗習慣和文化傳統的差異,各地居民的信仰也不盡相同。如江西人建的會館祀奉許真人,福建人的會館奉天妃,山陝人的會館奉關帝,安徽人的會館奉朱熹等等,廣東會館奉關聖帝君、六祖慧能,湖廣會館及湖南會館奉大禹、江神,廣西會館奉文天祥,貴州會館奉關帝、南大將軍、黑神。
2.合樂:聚會聯誼以敘鄉情
建立會館的目的還有為同鄉提供一個聚會場所以團結同鄉。中國有濃厚的鄉土觀念,外鄉人思念家鄉是人之常情,為聯絡鄉誼,會館都設有客廳和廚房,以備同鄉聚會宴飲之用。絕大多數會館還建有專門的戲台以及樓亭館閣、廊榭陂池、花園假山等娛樂、遊覽及休憩設施,用以改善聚會的環境和氣氛。各種年節,同鄉會彙聚於會館,“梓桑細考論,歸來詢所自”,以篤鄉情。在各種官紳所建的會館中,這一功能是主要的功能之一。如成都兩湖公所,為湘鄂兩省人士宦遊蜀中者所同建。正如湖北籍布政使張月卿在公所戲樓上所題對聯雲:“俊采集蓉城,濟濟賓僚,端不負春秋佳日,與君置酒言歡,且休提衡浦雁聲、武昌魚味;笙歌征鞠部,紛紛絲管,恰難值案牘餘閑,笑我登場作劇,直合譜邯鄲仙枕、滄海蜃樓。”
3.義舉:建義塚等互助行為
會館公所常興辦有利於同鄉的各種善舉。四川各地會館,舊大多置有公墓以厝葬客死異鄉的同鄉,並有同鄉死喪的吊唁與扶助。乾隆五十九年建的浙江同鄉會——小天竺主要功能就是買地存放棺槨。建義塚掩埋屍體,即為同鄉死難鄉人提供服務,是早期同鄉會的重要功能之一,因為“枯骨骼胔掩埋之令春秋祀孤之條,政行於上,化洽於下,恩明誼美,敦恤其鄉,蓋風俗之淳久矣”,死者入土為安是中國人的傳統,外省人入川路途遙遠,如果客死異鄉,不能安葬,隻能由同鄉會提供這種義務服務,這幾乎是早期所有同鄉會所的基本功能。
會館公所提供的義舉還包括:對老弱失業者提供救濟,對傷殘病痛者給予醫療,有的更設立義塾,以提供子弟教育機會,或興建義渡、碼頭,方便經營者的運輸往來。江南城市有些會館建立善堂,專門為同鄉提供各種慈善服務。公益事業可謂十分完備。
(二)會館與移民社會的融合
自雍正元年(1723)到乾隆五十年(1791),約七十年間,四川移民從四十萬增至九百五十萬。迄道光三十年(1850),移民增至四千四百餘萬。成都作為省會更是彙集了大量流動人口,移民恢複了地方經濟,也帶來了許多的問題。
大量而迅速地移民在四川產生了各種問題。移民大多是在故鄉難以生存下去的人群,“或以犯罪私逃”的逃犯,也有“以欠糧懼比,托名開荒”的逃稅者,在成千上萬攜家入蜀者,“其間果以開墾為業固不乏人,而奸徒匪類擾害地方,則有占人已熟田地者,掘人祖宗墳墓者,糾夥為竊為盜肆虐行劫者,結黨凶毆,倚強健訟”;如據湖北巡撫年遐齡稱,湖北沔陽大盜鄭允義即逃往四川長達兩年,躲避追捕。
移民問題的出現不無道理,這些流動人群脫離了原來的族群網絡、原有的社區監督,他們脫離了“熟人社會”,往往容易放鬆對自己的內在要求,走上危害社會秩序的道路。當時的成都,作為“省會丘墟,殘民保聚為寇盜,群相告訐,牽連成大獄,曆歲不決”。光靠官府的力量維持安定是十分困難的。地方政府的收入非常有限,不能支撐過多的訴訟,如果法律以保護人權和產權作為基礎,則一次訴訟所需的詳盡審查和參考比例,必致使用眾多的人力和消耗大量的費用,作為行政長官兼司法長官的地方官的能力在解決大量爭端上是有限的。而會館實際上可以在“陌生人”世界重建一個熟人世界,使優良的傳統道德規範得以發揮約束個人行為、保持良好社會秩序的作用。
會館以鄉土即地緣為基礎作為新的社會活動的中心應需要而產生,再加以各地移民之間的隔閡,以及地方政府為求政令暢通,這些會館,遂又被賦與若幹行政方麵的權力與責任。城市中的會館公所起到了現代城市中政府所承擔的保障組織職責。會館為異地寄居者提供一些生活或事業上的互助,精神上的慰藉。這些互助大致包括喪葬、醫藥、教育以及養老、育幼、釁貧等內容。
在鄉土觀念的籠罩之下,自然一切均為其同鄉打算,所有福利外人不能參與或享受的。這自然對社會構成一種分割作用。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種互助及自助有助於社會的穩定。在新家園己經穩固的建立後,子孫相承,對當地的鄉土觀念,亦在不知不覺間孕育培養。於是,地緣觀念,開始削弱,而對其所居住當地之社區一切,日增關懷。
(三)會館與公所對城市商業的管理與監督
會館不僅是民間社會對於流動群體的一種管理機製;也是明清民間自域發展的重要方麵。它們通過同鄉同行相互規勸,設置神靈規範,或樹立鄉賢激勵,對商人和商業行為進行約束,使商業社會有效地融合入傳統道德體係,保證城市社會的正常有序地發展。
清代法律的重點在於對農民的治理,很少有涉及商業的條文。對於地方政府來說,地方官所關心的是他們的考成,而考成的主要標準乃是田賦之能否按時如額繳解、社會秩序之能否清平安定。扶植私人商業的發展,促進城市繁榮照例不在他們的職責範圍之內。
因此,在城市社會生活中,要去維護對財產所有權的維護及遵守契約的義務,保持商業的正常運轉,這些義務隻能由政府之外的組織去維係,會館行會填補這一空白,成為在城市商業運轉中的樞紐。商業活動中的契約行為成為社會習慣後,會館行會中的士紳耆老共同協議會保證它們的執行,所以,會館行會的數量也成為人們判斷這個城市商業發達的標誌。
明清時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國內各地區間市場聯係的擴大,以會館、公所、公會等為形式結成的或者鬆散或者嚴密的商業團體,逐漸成為各地市場的基本構成方式。
在同一城鎮或同一地區的同籍或同行商人及手工業者,在遠離家鄉的地區尋求相互保護,會館和公所正是為了適應這種要求產生的,因此,會館公所的主舉還包括為同鄉士商提供居停和貯貨的場所。
(四)會館與城市生活
在清代成都城市早期的回憶中都伴隨著會館公所的記憶。陳祥裔,康熙中期任成都府通判。他在其《蜀都碎事》中生動地描寫了會館成為戰後初複的成都城市生活中的亮麗色彩:“川主祠前賣戲聲,亂敲畫鼓動荒城。村姬不惜蠻鞋遠,涼傘庶人爽道行。”
四川各地會館的神前祭祀是以舉辦廟會的形式進行,帶有同鄉聚會娛樂與交往的需要,每至會期,演戲酬神,集鄉人親朋舉酒高會,狂歡極樂,夜以繼日。為此,各會館都在神殿前建有戲台和寬敞的堂廈。川主廟是四川土著的會館,在今九眼橋附近川主廟街,川主廟前戲班的鬧台鑼鼓,震動著那還滋生著荒荊野蔓的成都,許多農家婦女,不顧路途遙遠,不惜踏破蠻鞋,趕進城中去會館看戲。
成都的同鄉會館都會在祭祀活動中擇日舉辦廟會,設宴飲以宴同鄉會,招優伶以娛人神,以故各地大會館都在神殿前建有戲台和寬敞的堂廈。俳優之樂,還帶有鄉土意味,同鄉及同城人士均可免費觀看。各大會館不論其功能如何,其娛樂功能是必不可少的。
陶老先生寫的《成都街名瑣記》中有江南館街的相關記載:江南館街,前清江蘇、安徽、江西三省,歸江南總督管轄,所以三省人合建的會館稱為江南會館,地處商貿繁華之地。神位極多,戲台多達七座,隨時都在辦神會—演戲。
清代周詢在《芙蓉話舊錄》中提到會館中凡由商建者,會戲特多,如福建、湖廣、山西、陝西等館,在太平全盛時,無日不演劇。且一館數台同日皆演者。由官建者,則隻每年春初,同鄉之宦川者團拜演劇一次而已。會館的會戲演出是否頻繁成為會館實力的標誌。
會館的廟會與祭祀鄉土神的活動密不可分。這種儀式被視為同鄉人團結的象征,出席這種儀式成為得到同鄉公益扶助的條件。舊時,四川各大城市均無戲院一說,百姓看戲聽戲均在各會館舉辦的廟會期間,這是城市最為重要的娛樂生活之一。
《錦城竹枝詞》有“旗人遊獵盡盤桓,會館戲多看不難”,“更有堂哉難及處,千餘台戲一年看”的記載,足見其況之盛。各會館的這種祀會遊觀儀式,招戲班唱戲助興可持續數日至十數日,時間長短多取決於廟會的重要程度及會館的財力大小。普通百姓,不分省籍,均可免費觀看。成都的各省會館中,戲劇演出最有特色,最火爆的要數陝西會館。位於陝西街的陝西會館戲台最大,裝飾華麗,傳說為魯班親手建成,並立有一鐵桅杆,以示萬年永固之意。清代成都竹枝詞中有許多描寫陝西會館唱戲的趣聞。一則雲:“會館雖多數陝西,秦腔梆子響高低。觀場人多坐板凳,炮響酬神散一齊”,“戲班最怕陝西館,紙爆三聲要出台。算學京師戲園子,迎台吹罷兩通來”。舊時成都會館唱戲,開場、散場俱不限時,唯陝西會館與眾不同,開場以放爆竹為節,三節後戲班若不開場,即地複召。這是因為陝西會館會眾中,一向巨商大賈多刻意誇耀與眾不同所致。除會期的演藝活動之外,每年元宵節均要耍龍燈,成都城內湖北黃州會館的龍燈耍得最好,堪稱一絕。
很多會館的祭祀節日深入到成都城市生活中,成為清代成都城市民俗的一部分。如“如九月初九的九皇會”,是江西人帶至成都的節日,亦為各會館和普通百姓認同,視為常會。“門額恭迎聖駕題,九皇齋吃自江西。重陽後是開齋日,特特烹魚又殺雞”,從八月二十九日起,各飲食店均灑掃除塵,至九月初一起,各會館皆請和尚道士做會念經,迎請九皇尊駕,江西會館最為虔誠隆重。全城居民皆朝夕燃黃油燭,焚香叩首,心誠者須齋戒茹素,吃素的天數,由以九、十五、二十、三十為期的規矩。在茹素前一日,舉家大快朵頤,到滿素日,向例於夜間送走九皇,然後開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