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這些會館公所的分布上,我們可以看到,在掌握城市命脈的各級重要官署衙門的周圍聚集著這些會館公所,如布後街上的河南會館、燕魯公所、湖廣會館、福建會館都簇擁著布政使司,同時在會館公所所形成的商業圈內還有按察使司、總督府、提督衙門等重要的權力部門。這種現象形成不是偶然,會館大多是官商合辦,許多會館早期的創建也以官辦開始,後期才變為官商合辦,即使是商人會館也需要官府的庇護。
一些會館在城市中發揮著重要的影響力,會館所在的街道開始以會館命名,而舊名開始消失。如江南會館所在的街為江南會館街,燕魯公所所在的街為燕魯公所街,湖廣會館所在的棉花街被湖廣會館街取代,貴州會館所在的東玉沙街被貴州會館街取代,山西會館所在山西會館街,金玉街後因這條街集中了江西、浙江、廣西會館後被三道會館街所取代。同時會館也改變著城市的功能分區,會館集中區使商業更加繁華,商業中心在會館公所的發展中開始形成。
三、成都會館的種類
會館公所的種類繁多,從建置看,有的會館公所規模宏大,有正殿、附殿、戲台、看樓、義塚、議事廳,有的會館公所僅為一小室,以供一神或數神為滿足;從經費來源看,有官捐、商捐、喜金、租金、抽厘、放債生息等名目,各個會館公所又各有側重;再從內部管理看,有的是官紳掌印,有的是商人主管,有的還可能是手工業者或農民自理。成都的各省會館公所中“以福建為最壯闊,以河南會館為最狹小。基金以福建、山西、浙江、陝西為最富,其餘規模亦多寬廣美備者”。
會館的種類一般分為同鄉人的會館和商人的會館,也有人把它們分成會館與公所,但在成都會館的各種種類與江南的城市不同,界限非常模糊,城市呈現出多種會館公所並存的興旺景象,並且各種會館公所的界限日益模糊。
(一)成都會館與公所之別
過去一般認為:會館是同鄉組織,公所是同業組織。前者是集中在某地的官吏士子或商紳移民等“按照他們的鄉籍而設置的憩息燕集的場所”;後者是“客商在某地定住後,擴張勢力,形成一個新的行的場合”。前者做為會館的起始功能,外地客商的“館舍”,是聚會的館舍,敘的是鄉情友誼,氣氛應是寬鬆的;後者的功能是繼起的功能,以行業為紐帶,公議之場所,議的是利益分配,氣氛是嚴峻的。其實在清代成都並不盡然,成都有的同業組織也稱會館,有的同鄉組織也稱公所。
成都以公所命名的館所分為三種類型:一種是純粹官辦的某地的官吏士子或移民等“按照他們的鄉籍而設置的憩息燕集的場所”;一種是“客商在某地定住後,擴張勢力,形成一個新的行的場合”。一種是手工業同行建立的聚會場所。
成都會館與公所在很多場合往往不易區分,在會館取得重大發展的時期,與會館並存的公所也逐漸增多,成都會館在《成都通覽》中有16個,公所18個,共計34個。成都的會館均在城內,最大者為福建館、浙江館,最小者為布後街之河南會館。公所則城內外均有,以燕魯公所、兩湖公所為最大。成都的會館公所沒有同鄉、行業之分,許多會館是同行同地商人所建,如以地區名命名的公館的安徽涇縣的涇縣會館,江西吉水的吉水會館,湖北省城漢陽的石陽會館,而這些公館多是一些同一個地域來的同行業人共建的會館公所,集同鄉同行於一身,如藥行集中的江西臨江會地——小蓬萊。而公所中也有專為宦川官員聚會之所,如兩湖公所、燕魯公所等都純為官辦同鄉會館。
王日根認為,會館與公所的主要區別當在於:會館往往較多地講究儀貌,公所則更多地注重實效,因此,有的公所會逐漸擴大規模演成會館,也有的會館內又分化出公所,或者說削除其他功能僅執行公所的職能。因此,似乎可以說,公所往往是中小商人謀求發展的處所,會館則往往是大商人躋身於仕途或攀附仕途的根據地。一般有官紳作會董,“官董其事,商司其冊”是其基本的規範,在各地方城市,外籍在該地設立的會館一般由旅該地官僚與商人聯合創建,
但是,與對公所的一般理解不同,在成都,公所有著不一樣的發展路徑。公所並不僅僅“是中小商人謀求發展的處所,或者僅僅是“同業組織”。成都的公所常常是宦川的官員專門為自己修的聚會聯誼之所。許多省份在成都既有會館,又有會所,這種現象常常出現在乾隆年間之後。浙江會館在三道會館街,係官商合建;乾隆五十九年,以鹽察道王秋汀、總督孫士毅等為首的浙籍官員們又在南門外購地作為墓地,並在其上“築成亭館,為浙西同鄉會遊息之所”。廣西會館,在三道會館街,為商建,但兩廣宦川人士又在南門三巷子建兩廣會館專用;陝西館本建在梨花街,係商建,但陝、甘兩省宦川者,則在北門另建有陝甘會所。湖廣會館在棉花街,係商建,兩湖宦川者,則在南門東丁字街建有兩湖公所。在江南館街,由於清代江蘇、安徽、江西三省,歸江南總督管轄,所以三省人合建的會館稱為江南會館,但皖省宦川者在北門又建了安徽公所。
這些在乾隆年間之後新出現的公所的作用和江南其他城市作為行商會所的功能完全不同,是專門為官紳們服務的。官紳為什麼要在舊有會館之外為自己再建新會館呢?李劼人在他描述晚清成都生活的小說《大波》中提出了其中的原因:
“青石橋向西是東丁字街。街中還有一院大房屋,是湖北、湖南兩省在四川做官的人,因嫌湖廣會館陳舊了,而且首事們大都是已在四川落了業的小紳士、小商人,做起會來,一同起居時,和他們的身份不相稱,於是在湖廣會館之外,另自集資修建了一所堂皇富麗的兩湖公所,用作他們聚會遊地方。裏麵布置有一個“音樽候教”即是說請客坐席看戲的座落。”
舊有商辦或官商合辦的會館在乾隆之後逐漸被商人控製,特別是道鹹之後,中小商人占據了會館的主要資源,原來的會館往往過於陳舊,而且地處商業區,暄鬧雜亂。官員們為了突顯身份,另外擇地集資修建“堂皇富麗”的公所以作為本地宦川人士的休閑聚會場所,裏麵會有漂亮的戲台。而且這種公所是一般閑雜人不能隨便進的,必須有身份的同籍官紳或有本籍官紳引薦才能進入。這種現象說明:一方麵成都城市經濟在乾隆後更加繁榮,過去由官紳和大商人主宰的各地會館變成由中小商人占據更多大份量、公選“會首”主持會館的局麵;另一方麵說明四川作為內地城市,官紳的內向化,他們與商人之間的關係並不像沿海城市那樣發達。
在清代成都的公所中,我們發現一些公所即是同鄉會所也是行業會所。這是因為在明清時期的工商業活動中,同鄉觀念突出地表現在不同地域的工商業者所形成的具有明顯地域特征的商幫和行幫上。來自一地的商人和手工業者往往從事相同的幾種行業。在成都“磁器店皆湖州老,銀錢鋪盡江西人。本城隻織天孫錦,老陝虧他舊改新”。陝西商人善於經營,在典當、鹽茶和棉織業等皆有實力,發展而成“陝幫”。成都的33家當鋪,多為陝商經營,藥店則多為江西、浙江人經營,如江西籍藥商陳發光創設的“同仁堂”藥店,浙江藥商在凍青樹街興建的上金堂藥店。
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大概是因為經營者往往“挈其親戚知交而與共事”,從而客觀上使同鄉經營者樹立行業優勢,減少經營風險,並且更容易結成利益整體,通過地域紐帶來壯大自己的力量。在經營活動中的共同利益和要求,又進一步促進了同鄉觀念的鞏固,這些地域性質的行幫紛紛建立了自己的會館或地域性的公所。公所以地區命名的有:川北會館、西江公所(從廣西入廣東的水路),江西藥商集中的臨水會地——小蓬萊,湖北的黃陂公所,黑龍江泰來的泰來公所,湖北黃州人修建的帝主宮,機業集中的川東公所;成都東城外長春橋南的濂溪祠是楚人操舟者公會之所,建於雍正四年。清代來成都經商的回民穆斯林亦不少,陝甘的皮貨、藥村、騾馬商人在成都也建了自己的清真寺作為聚會之所,如義學寺、寺福寺、九寺就是這些回商興建的。
另外,公所還有一些與同鄉無關的純行業組織。康熙雍正時期,這些行業會所一般位於行會守護神的寺廟之中或者依附於前代的寺廟。翻檢地方誌中與寺觀有關的資料,可以發現行會與宗教場所有關的證據在其他城市也有這種現象,如上海。
這些寺觀祀廟作為行業聚會之所,往往因為這些寺觀祀廟地處商業區或手工業區周圍,地勢方便,各種行業神被安置在這些寺觀中,成為聯係行業的精神紐帶,如鑄造業的金爐聖姑,機織業的三皇神,屠行業的張飛,金銀銅鐵錫五行的太上老君等等都是這些行業的守護神。
雍正年間寶川局鑄局爐頭在成都治北古紅石柱側建楞伽庵,專門祀金爐聖姑,其後曆代皆有培修。在成都城北門外上河壩街,是成都市木材市場,來自鬆潘、理縣等地的木材沿油子河在此卸貨,所以成都市木行在此建水神寺,明末遭毀後,國朝康熙三十八年重建,道光三十年複修,鹹豐同治年間曆有培修。成都南城外的木爺廟建於乾隆二十四年,也是一所木行會所,金銀銅鐵錫五行於乾隆三十八年在城西守經街建太清宮。
乾隆十三年(1748),楚地商民為了讓“鎮江王”保護自己在長江航運中的平安而集資修建的鎮江王廟,其實也是一所行業公所。
也有一些直接以行業名稱命名的公所,如酒坊公所、屠行公所(在北門外)、燒坊公所(在北門外)、醬園公所等等,這些公所大多在城外,是手工業行業的集會之所。清朝鹹豐三年(1853),成都的醬園行業老板捐資在此修築了一個聚會、聯絡的場所,即類似於“商會”的休閑處所,醬園行的人可以在此集會,商討行業內部問題或休閑。
(二)官紳會館、官商合辦及商辦會館之別
會館公所中有官紳會館,這些會館多為官僚創辦的,或主要為官僚服務的,有的為官商合辦會館,有的為商辦會館。目前所知最早的會館為士大夫所建,明永樂間,蕪湖人俞謨在京捐資創辦的會館,是同鄉京官聚會的場所。由此可知,會館最早僅作為官僚仕宦的娛樂場所,或為科舉士子服務的場所。一些異地為官的官員買地建造旅舍,或作親朋寓居之所,有時官員離職歸裏後,把這份產業交給同鄉官吏作為同鄉人聚會的一個場所。成都的山西會館與河南會館都是官員府第捐出改建的。成都山西會館是李芳述將軍公府,位於治南狀元街的河南公館是原楊升庵故宅,後賣與前任川南道符兆熊,同治二年捐作河南會館。對於寓居異地的官員來說,能集中於會館中共敘鄉情鄉音,勢必有利於官員之間的聯係。這是會館最直觀的意義,即集會之館舍。它沒有正式的規製,也沒有顧及其後的維持細則。
這些會館作為官紳聚會的一種場所,往往選擇在景觀優美之地,有的官紳甚至長期寓居其中,並容許女眷入居。值得強調的是,這時的會館不僅僅可以聚鄉情、寄鄉思,更重要的是官僚們倡導和資助會館的創設,使會館成為其原鄉地方文化實力在城市的象征。
乾隆年間建立的小天竺就是成都城市重建時期由宦遊蜀地的浙籍官員們建立的會館。對於浙人會所來說,無論是創建還是維修,士人與官員都在其中發揮主要作用。浙江鄉俗以科舉中式為榮耀,文風興盛,會館中士大夫影響更大,即使是商人,也往往附會風雅,所以會館中文人習氣更多。早在康熙二十二年(1682)之前,在浙籍按察使胡君猷的倡導下,由僧人主持,浙人以北門廣福寺為址建兩浙會館。
在鄉浙籍官員人數一向頗多,從王笛對清代任職四川的知縣進行的計量分析來看,來自浙籍的官員數量最多;同時,在成都任職的省級官員也以浙籍為多,在乾隆六十年期間興建浙江小天竺會所時,同期在成都任職的浙籍官員就有布政使——來自浙江金匱的楊揆,收入最高的鹽茶道——浙江嘉善籍的王啟焜(秋汀),當時的四川總督是浙江仁和籍孫士毅孫士毅,乾隆五十七年至嘉慶元年任四川總督。成都縣令則是浙江秀章籍洪鴻業,周德彩,這麼多的浙籍官員聚集成都,小天竺會所就是由這些聲名赫赫的同鄉地方大吏“共濟之”成果。
浙江金匱人布政使楊揆記錄了乾隆五十五年(1790)至乾隆五十八年(1792)這座浙江會所的建立過程。乾隆時,成都“浙之人遊蜀者頗眾”,浙人早已在北門“母子灣”處“公置浙江塚地一區”,但年久則地狹,“葬無隙地”,當時適浙籍官員王允中提出此事,“仕蜀三十餘年”的浙江嘉善人“觀察王公秋汀聞而愴然,亟思擴充之,遂厚捐廉俸,引為已任”,當時總督是浙江仁和籍孫士毅,“因以上請,亦欣分俸,為眾率力,勗同梓讚力成之”。從乾隆五十五年(1790)至乾隆五十八年(1792)曆時三年,集金如千數,在治南城外黌門街左置地作為墓地,比以前寬廣三倍,以其中三分之一在縣衙備案後作為貯備用地,土地收入作為祭祀費用,修建義塚的目的,為了展示“相葬遣意斯舉也,族師閭長所不及施之,令行數千裏外眾力共擎之誼”,同鄉之誼可能在官場中更為重要,因此“鄉人宦遊於茲者,鹹稱道公之盛德”,共同宦遊於茲的浙籍士紳結成同盟圈,建立同鄉機構,組織同鄉活動。
楊揆提到小天竺“地之上故有屋數楹,因而葺之並添建正室以為祀”,然而這數楹房屋絕不僅僅是數楹之屋那麼簡單,它們成為後來的成都著名的景觀。四川學使,浙江長洲人李楘為小天竺寫的遊記中提到,這裏“地係土秋汀觀察購募築成亭館,為浙西同鄉會遊息之所”。
當時此地早已成為成都的“名園”,風景優美,“花木滿幽砌,雲煙敞虛軒,有亭倚岩上,翼然覆林原,樂春春可望(亭名樂春),遠郊及近村,際茲碧天淨,已見綠陰繁,風光好二月,桃李盈牆垣,濃香眉際度,幽鳥枝頭翻,栽花花入座,人與花無言,坐久渾忘倦”,這裏是浙人細論梓桑之誼的“風雅”之地,可見景觀在產生地域認同感時起到重要的作用。民國華陽縣誌已將此地列入古跡,這座“浙人鄉館”,“亭池花木石橋山徑,頗有幽致,承平時亦觴詠遊宴地也”,僅“寺前兩株榕樹大可十圍”,就是“成都僅見也”。
除了浙籍宦川者在成都建的會館外,陝西、湖廣、廣東、廣西、貴州、河南、山西等等幾乎所有行省宦川人士都在成都建有會館或公所。成都作為省會集省、州、縣各級官員於一城,不同籍貫的官員在成都獨資或合資創建會館幾乎衍成時尚,靠官僚捐資的官僚會館公所占據重要地位。《芙蓉話舊錄》提到:“省城為官商雲集之地,昔時異籍而仕,凡宦川者,皆外省人士,又萃居於省城,故各省會館皆備,藉以聯鄉情也。”如直隸、山東、八旗、奉天合為一館,最初名“燕魯公所”,就是一座典型的官辦會館,後改名“旗奉直東會館”。每歲春初,地方大吏團拜必在此。此外,著名的官辦會館還有陝、甘兩省宦川者,在北門建的陝甘會所;兩湖宦川者在南門建的兩湖公所;皖省宦川者在北門建的安徽公所;兩廣宦川人士在南門三巷子建兩廣會館。
不少城鎮的同鄉會館專門規定了本籍官員的資助金額,據《中國行會考》,清末重慶有八個省級會館,其中江南會館規定:凡來會館祭祀的江南籍(江蘇、安徽)官吏,其至道台者,每人捐錢四千文,廳、縣官,每人捐錢二千文;而福建、浙江、廣東會館更規定,凡來會館所在地任職的該籍官吏,都必須向會館捐款《。這些會館由於是官僚出資創置,故他們多把握會館的管理大權。這些專供官紳聚會的會館一直存在,但這部分會館在其後發展起來的會館總數中相對比例卻逐漸降低。由於官員任期有一定限製,流動性大,因此,這些官辦會館的經費來源與商辦會館相比更為緊張。因此“凡由商建者,會戲特多,如福建、湖廣、山西、陝西等館,在太平全盛時,無日不演劇。且一館數台同日皆演者。由官建者,則隻每年春初,同鄉之宦川者團拜演劇一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