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清代成都公共活動空間的重建:祠廟寺觀、會館公所、宗祠的建設2
第二節 清代成都會館公所的建設
會館的建設由來已久,對其的關注也頗多,人們大多認為“會館是一種地方性的同鄉組織”,或“會館是明清時期異鄉人在客地建立的一種社會組織”。何炳棣先生做過較為準確的闡述,“會館是同鄉人士在京師和其他異鄉城市所建立,專為同鄉停留聚會或推進業務的場所,狹義的會館指同鄉所公立的建築,廣義的會館是指同鄉的組織”。在清代成都城市的重建過程中,會館公所的建設並未彰顯,然而,實際上在城市重建過程中,會館公所發揮了重大作用,整合移民,發展商業,會館集中區成為成都最為繁華的地區,會館豐富了城市景觀及城市生活。
成都的會館也大抵由三類原因形成:一給同鄉的官僚、士紳和科舉之士居停之用;二是工商業發展而建立的同鄉行幫會館。三是移民發展出的會館。明清以來,官僚行政體係實行“避籍”政策,就是本省的人不能做本省的行政官員,而宦遊之地往往遠離故土。如赴四川任職的外地官員,入蜀出蜀都長達月餘,交通不便,有時還會客死他鄉,或無旅費出川。成都的許多會館都為萃居省城的宦遊者所建,每歲春初,大吏會去會館團拜。另外,在成都還有為四川各地的科舉士子們前來投考而設的科舉會館傅衣淩先生曾提出要關注這類會館。清代成都生產力的發展、交通的便捷為商業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天地,同籍商人為謀求發展、克服異鄉生存的障礙,他們起而模仿官紳會館並發揚光大之。成都作為移民集中的區域,會館則成為克服土客矛盾和客客矛盾的場所。會館作為以原籍地緣關係為紐帶的民間互助組織,具有獨特的政治、文化、信仰功能。
一、會館公所的建設
筆者統計,清代成都共有61座會館、同鄉會和公所,這些建築有的是同鄉組織,來自陝西、湖廣、江西、福建、廣東、廣西、雲南等幾乎所有行省都在成都建有同鄉會所;有的是行業組織,由來自不同地區的商人組織的行會建立了不同的會館公所。這些組織是清代成都繁榮過程間接但又生動的見證,而且它們參與到了城市的社會重建中。這些會館公所重修、建立的時間構成了城市重建繁榮的時間指標,城市早期的複蘇就始於移民建立的非正式的會館。
(一)清代成都最早的會館
成都明代已出現了會館,明萬曆十九年,在治東城外珠市街建有浙水鄉祠,清初改稱水神祠,嘉慶八年重修。會館在康熙初年成都開始重建時就己出現,在省政府仍未入駐成都時,康熙二年(1663)成都己有了最早的會館,以三官堂名稱存在的陝西會館。
陝西移民很早就在成都這座城市留下自己的痕跡。在最早進入成都的清軍中有不少陝西商人做為軍隊供應商隨軍而行順治時期的四川巡撫李國英在奏書中提到,當時無糧無餉的清軍全靠秦商販運秦貨支撐。順治十六年(1660)清政府正式征服成都時,“川北及秦隴人,俱相隨大軍開辟”。在故民不到千百分之一的城市,這些遠近趨利而至的移民無疑是城市的新主人。
據康熙六年(1667)四川巡撫張德地的上疏,成都“以四方流氓藝業貿易,湊成省會”。成都城的居民最早就是由這些前來藝業貿易的“四方流氓”即商人集結而成。在康熙十年(1671),當時成都“城中茅舍寥寥,詢其居民大都秦人矣”。可見當時陝西人在成都居民的比例。王士禎在康熙三十四年(1695)再次到成都時,提到“子再使蜀,成都居人雖視壬子為多,然率秦楚賈人耳,土著什不得一”,直到康熙中葉之後,成都人口仍大多由陝西湖廣商人組成,本地土著不到十分之一。
陝西來成都定居和經商的人在康熙初年已經形成了一定規模,他們所從事的行業主要有棉織業中的絨線業,“秦人寓蜀者多業此”,以及皮貨、糧食、藥業、典當業等多種行業。清初成都的當鋪多為陝西人所設。陝西人在康熙二年即以三官堂的名稱建立了自己的聚會場所。相傳陝西會館始建時,此地為低凹的淳塘,後由寓居成都的陝西同鄉背來泥土將其填平,在平地上建起陝西會館。隨陝人同鄉的聚會、祭祀,附近漸漸有了店鋪,形成一條街道,人皆以會館名之。遂名陝西街。
陝西會館會眾中一向巨商大賈為多,實力雄厚,陝西會館在眾多會館中較為突出,建築雄偉,規模龐大。清嘉慶二年(1797)拓建,擴修正殿,並在大殿後增築藥王殿,祀陝西名醫孫思邈。光緒間毀於火。光緒十一年(1885)由陝籍川省布政使程預首倡重修,寓蓉的33家陝商集資重建。現僅存大殿。大殿坐北朝南,建築麵積805.2平方米,殿頂覆蓋黛色筒瓦,重簷歇山式兩稱翹簷,正脊兩端各有龍形獸物,底樓立柱為石柱,四角石刻到頂,其餘以楠木與底樓石柱接榫而直上檁梁。大殿木窗雕鏤工藝精細,鬥方雲飾彩繪生動,富有濃厚的北方建築風格。管中窺豹,從陝西會館的發展可以看到會館公所在城市重建中所經曆的變化。
(二)成都會館的發展演變
會館公所伴隨著成都城市重建的步伐大致可以分為三個發展階段,一是順治、康熙、雍正時期,二是乾隆到嘉慶時期,三是道光之後。數據統計,有建立年代的32間會館公所中,有3間是康熙時建立的,雍正年間3間,乾隆時期最多有15間,嘉慶年間4間,道光年間3間,鹹豐年間2間,同治年間2間。
1.康熙至雍正時期,會館以祠廟等形式存在
在康熙雍正時期,成都出現了6家公館會所。不過,在這一時期,早期移民客商聚會之所或同鄉會所大多以祠廟等形式隱蔽存在,不像乾隆後直書其名。移民客商興修或維修寺廟、庵堂或祀廟作為聚會聯絡鄉誼的場所。
康熙二十二年(1683)浙江遂安方象瑛典試成都時,當時成都北門外已有兩浙會館。實際上當時的兩浙會館即是下河壩街的廣福寺,為名寺廟,會館由浙籍按察使胡升猷召集,僧人主持,在蓉浙籍官員及同鄉酬資興建。浙籍學使方象瑛還為會館題額“吳越星臨”。
也有一些同鄉商人選擇交通便利商業集中區為據點建立庵堂寺廟為會所,如在康熙三十四年(1695),從事多種行業的楚蜀閩三省客商公會在東城內總府街的穿心街建興隆庵作為公會會所,並於雍正元年增修,擴大其規模。同樣,在陝西街上,還有由陝西鹹寧、長安同鄉在雍正十年(1732)共建觀音堂作為會所。這些位於城市中心區的寺觀廟宇由於其區位優勢,常常被同籍商人們作為聚會場所使用,成為早期的商業會館。此外,這一時期,一些行業公會也出現了:在北門上河壩一帶,木材行業在康熙三十八年(1699)在此處建立了水神寺作為木行行會。雍正十四年(1736)四川獲準在成都開局鑄幣,寶川局爐頭出資在楞伽庵建鑄造業行業的公所,專祀金爐聖姑,又稱四十爐公所。早期以祠廟形式出現的行業公會的建立標誌著成都經濟的恢複。
2.乾隆至嘉慶時期
在成都已知建設年代的33座公館公所中有19座是在這一時期建立的,無疑這一時期是公館會所建立的高潮時期。這段時期也是城市重建恢複速度最快的時期,如前所述,乾隆時期政府在西南的軍事活動使成都成為重要的大後方,大批軍費、物資在這裏中轉,耗時長並用資浩大的金川戰爭采用的商業模式的供給方式使成都吸引了大批的商人金川戰爭的商業承包方式。用李劼人的話來說,此時“求名、求利、求安定生活的都麇集於此”。乾隆以來這座城市繁榮的商業氣氛很快吸引了數量不斷增加的商人,各種會館公所也迅速聚集在這裏。
會館在乾隆年間大量出現,並有公開化的傾向,一些會館也是在乾隆年間將其原用寺廟名正式改為“會館”或“公所”之名的。但是,在這一時期官方記錄中,對會館公所的記錄卻十分隱蔽,在嘉慶《成都縣誌》中未記錄會館公所,而在嘉慶《華陽縣誌》中,會館仍以寺、堂、庵等寺觀名稱出現,但誌書中提到了此處五處川主廟,同時提到了已建於明代萬曆年間,但此時己改稱為水神祠的浙水鄉祠。誌書中明確提到的會館之所有三處:建於康熙三十四年的興隆庵作為楚蜀閩客商公會之;作為江西臨江會館的小蓬萊;也提到了城南的小天竺即浙江會地。
會館公所在官方記錄中從開始的半掩半露到後期的身份公開,是受到官府對其態度的影響,早期官府對這種鄉誼聚會的態度是不明朗的,各種會館不得不常以宗教祠祀場所的名義出現。當然,早期的會館也存在著各種問題,為官府所忌憚,“以有私立會館,凡—家有事,率楚中群凶橫行無忌,此告彼誣,挾製官府者”。康熙年間,也確實有移民與土著之間的對立問題。一些會館“挾眾自立”,與官府對抗或借名目聚集力量,發展勢力,引發政府的擔憂。
乾隆八年,乾隆曾諭示:“聞四川風俗,信尚邪教,名目種種不一。其間或勾結匪類,或誆騙錢財,甚為地方之蠹。為大吏者,時當留心查拿,嚴行禁止,不可徒張告示,敷衍虛文。至於無知鄉人,迎神賽會,如古人儺蠟之類,亦不概行查禁,以致滋擾。可密寄信碩色知之。”我們可看到,盡管政府這時仍擔心會館公所之類“迎神賽會”,其間可能“藏匿匪類”或出現“勾結匪類,或誆騙錢財,甚為地方之蠹”等擾亂社會秩序的現象,但是此時地方政府已不能“概行查禁”,因為這已是相當普遍的現象。
乾隆十一年(1746),四川巡撫紀山奏複:“川省五方雜處,商賈每以聚會聯絡鄉情,會名亦多,不僅有火官名色,其中不無藏匿匪類。”乾隆回旨:“一之為甚,豈可再乎?以後遇此等事,當留心慎籌,此正汝封疆大臣之要務也。”乾隆十年左右,四川商賈聚會聯絡鄉情已成風氣,而這種聯絡鄉情常以各種名目出現,沒有直接用會館公所的名目直接出現,其“會名亦多,不僅有火官名色”,由於擔心“其中不無藏匿匪類”,這類會所引起地方政府的反感,因此政府把這類會所列為“飭屬禁示”之害。
所謂“邪教”與地方信仰,實與各地移民帶來的各地文化有密切關係。如何整合這些信仰,是乾隆政府麵臨的擔憂,同時出現的啯嚕和白蓮教叛亂等增加了這一問題的嚴峻性。因此,乾隆時期,當外來商賈用各種地方宗教的會名和祭火官等宗教形式來聯絡鄉誼時,進一步引起政府的擔憂。到嘉慶時期白蓮教起義平複後,各種會館與公所已與政府擔憂的“邪教”擺脫幹係,會館在嘉慶後的再次發展也與此時的城市經濟的發展有密切的關係。
3.道鹹至同光時期
成都會館公所在乾嘉之後進入了另一個發展階段。已知建設年代的清代會館公所中,7家是這一時期建立的,隨著白蓮教起義等問題帶來的影響,會館公所的建設高峰已消退,但這一時期會館公所仍有所發展。會館的宗教色彩減弱,更加公開化,會館公所直接以其真實名目出現在官方文件中。如同治《重修成都縣誌》對成都會館公所做了詳細的記錄。另外,會館公所的宗教功能與祠祀身份被掩起後,其經濟功能進一步彰顯出來,更多地傾向於商業協調、互助等公眾服務。在城市恢複早期,出現的會館大多以聯絡鄉情及互助為主要功能,其主要活動一般是設立義塚、資助回鄉等等,如乾隆六十年鹽茶道王啟焜倡修的浙江會地小天竺,其主要功能就是“舉葬會蓋仿古周禮,四閭為族使之,相葬遣意,斯舉也,族師閭長所不及施之,令行數千裏外眾力共擎之誼”。而後期的會館很多以公所的名目出現,其功能轉向規範和協調同業的關係,參與城市管理,擴大影響力。我們看到行業公所中有川東機坊主行會——川東公所、醬園公所等都建於這一時期。
一些會館也在原會館名加上了公所名。如貴州會館旁有了黔南公所,安徽會館此時又名皖江公所。改名意味著其功能的變化,由原來的聚會聯誼功能更多地轉向了經濟功能。此外,還有除會館之外又新修公所的。如陝西會館之外道光年間又在北門出現了陝甘公所,湖廣會館之外又東丁字街又出現了兩湖公所,安徽公所也在東門出現,與安徽會館分立。這些在道光年間新出現的公所的作用和江南其他城市作為行商會所的功能完全不同,是官紳們新建的,過去的會館在乾隆之後逐漸被其本地商人控製,特別是道鹹之後,中小商人占據了會館的主要資源,而官員們也為了突顯身份,另修小規模的公所以作為本地宦川人士的休閑聚會場所。這種現象說明:一方麵成都城市經濟在乾隆後更加繁榮,過去由官紳和大商人主宰的各地會館變成由中小商人占據更多份量、公選“會首”主持會館的局麵;另一方麵說明四川作為內地城市,官紳與商人之間的關係並不像沿海城市那樣密切。
這種演變是城市經濟發展、商品經濟活躍的必然結果。會館的功能由感情因素發展到經濟因素,由同鄉之間的互助、同籍官坤之間的聯誼發展到由同鄉、同行商人間提供規範競爭,由保護外地移民、外來官坤士子,避免其在異鄉受排斥、孤立無援發展到聯合同鄉、同行商人與地方官府及土著周旋。
二、清代成都會館公所的分布
成都的會館公所在城內的分布有兩個特點:一是大多分布在商業區集中交通便利的區域;二是分布在官署衙門等權力機關的周圍。
成都的商業活動主要集中在接近對外交通路線的地方,如成都城牆的東門、北門、南門的入口幹道以及在金水河的兩岸。成都東門是成都與重慶的陸路交通起點,也是長江水道經金水河進入成都的入口之一。因此在東門水道入口所經過的東大街附近,由於儲貨運輸的服務最為便利,成為會館公所最為集中的地區。城內商業繁華之區也集中在這一帶,在商業場、東大街、總府街、湖廣館街、提督街、大小什字、鹽市口這一區域直到今天仍為城市商業中心區,湖廣會館、廣東會館、金玉街的浙江會館、棉花街的廣西會館、江西會館等等,西江公所、兩廣會館、江南會館也都集中在這裏。而在會館分布最為集中的這一帶,也是成都旅館眾多,高等茶社、戲院、商鋪最為集中的區域,服務業與商業的密集使這一區域成為清代成都最為繁華的商業區。
另外,金水河也是成都城內重要航道,外來客商就近投店,城市市民生活所需糧食燃料也可水運入城,便商便民。在清代成都,金水河沿岸一直是成都商業和手工業重要的集中區域,也是重要的物資集散中心,故陝西會館、兩湖公所等會館公所都分布在這裏。
會館公所也集中在北門一帶,清代北門外商業十分繁榮,櫓聲不斷,一派繁忙景象。成都大規模建設工程建築所用的木材,在成都油水河畔的上河壩、水津街進入成都市場,這裏形成了成都最大的木材市場。木行、水運行的公所會館都在北門。北門的繁華不僅僅是商業帶來的。這裏是由成都向東北經德陽、綿陽、梓潼、昭化、廣元到陝西的出口,自古以來它就是成都通往北方的官路,在清代,整個西北省份及中央與成都的交往都係在這條川北大道上。因此,我們看到,官辦會館在北門附近為多,如貴州會館、陝甘會所、雲南會館等都在北門,北門是連接北方官道的入口,迎接聖旨及重要官員入京皆在此道,而這些以本籍官員聯誼互助之所的官辦會館集中在此地更為方便。因此北門附近成為官辦會館的集中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