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代成都橋梁的修建
由於成都城內外河道縱橫,橋梁就成為連接城內外交通不可缺少的基礎道路設施。在清初,長年的戰亂使橋梁無人維修,多已傾圮,加之成都的氣候多雨,夏季連續的洪水災害中橋梁常常被衝毀,因此橋梁維修的工程量相當地大。隨著清代成都城市經濟的發展,商業貿易活動的增加,重建橋梁成為城市建設的迫切要務,清代成都的橋梁建設超過了前代,例如城內金水河上的橋梁,在宋代僅八座,至清雍正年間合計不過十座,經乾隆、嘉慶大規模新建重建,橋梁總數逐漸增加到二十餘座。
在乾隆、嘉慶時期,成都城內橋梁的重建和興建達到高潮。以華陽縣署為例,清初新建、重建橋梁隻有兩座,乾隆時期達到十二座,占清代華陽縣城區內重建、興建橋梁的44%,乾嘉以來,城市經濟逐漸突破城垣範圍,向城郊擴散。城郊的橋梁建設更成為突出現象。華陽縣近城十裏的集市貿易繁榮地區,清初無一座新建、重建橋梁,乾隆時期卻達到十九座。占整個清代這個地區重建、興建橋梁總數的65%。由此可見,清代成都城市有向外擴張的趨勢。
清代成都橋梁建設一部分由地方官員出資並組織維修。這些地方官員組織建設的橋梁通常位於城市重要的交通孔道,橋梁位置重要,交通荷載大,並且一般規模大,規製高,通常有屋宇覆蓋。如萬裏橋,康熙五年(1666),巡撫張德地、布政使郎廷相、按察使李翀霄率同府縣官捐俸重修,仍覆以屋。乾隆五十年(1785),總督李世傑進行補修。橋高三丈,寬一丈五尺,長十餘丈,旁有欄楯,中部隆起,架石為梁。成都原有鎮江橋(洪濟橋)跨流江、郫江合流後的府河之上,明末遭戰亂破壞,乾隆五十三年(1788),總督李世傑補修,長四十丈,寬四尺,橋身石砌,拱九洞,橋因此更名為九眼橋。這些官方建設款項一部分是官員的俸金或養廉銀,也有一些是贓款。乾隆十一年(1746),華陽知縣安洪德捕獲一巨盜,“折其贓之無主者”,用盜賊贓款重修治城外東大佛寺前的長虹橋。易名安順橋。橋跨長江,橋麵寬一丈,長二十丈,條石橋墩,木質橋麵,橋頭供神像,架木為宇,上覆屋頂,並在橋麵兩側設攤點。
還有一些橋梁,是由地方士紳組織修建的,這些橋梁維修經費出自紳、商或普通市民的捐款。這類經費修建的橋梁,有的是由個人獨立承擔,如步蟾橋的維修。維修者李錦星擁有與附近桂溪寺相當的別墅園林,平日裏“路往還適當溪之上,有浮梁圮於水,行路病涉焉”,維修圮橋,利已利人,所以才“毅然任厥事”。嘉慶五年(1800)李錦星遂花六百餘金,請數十人工,修步蟾橋。
還有一些紳民出於行善目的,陳繼舜“創修孔道橋梁”;傅廷秀“橋梁有損壞者,修補之”;苟登元見“城東安順橋車馬輻輳,歲久木穿”,於是捐置厚木板於其上,使橋“堅固如初,行旅便之”。雍正時期,成都習醫者蕭文珍,自捐千餘金創修石橋三座,一曰蕭濟橋,一曰奉先橋。個人捐修一般限於橋梁的簡單維修,所修橋梁也大多較為簡單。這些橋梁大多是平橋,就是下有石磴,上鋪木板或石板,沒有欄杆,橋麵寬不過一丈,或二三尺,行者常被擠下橋去。
至於大型的橋梁修建工程,則往往由紳、商或地方官共同發起募捐修建。由於通衢要津上的大橋是成都商業貿易的生命線,地方官、紳糧、商賈一般樂於捐資修建。如成都東門長春橋,“出東門自西而東者輪蹄絡繹,視他路較多,百貨交馳,是以本地繁庶而轂擊肩摩自朝達旦,必以東門橋為最”。這座橋梁的規模在成都首屈一指,橋麵寬三丈。東門大橋在成都位於交通要道,維修工程浩大。乾隆年間,東門石橋將圮,於是“謀修者十人”,但十數人中良莠不齊,“不能齊心協力以共勷斯事也”,所以由地方官員“邑侯王公”主持謀劃,選出十五人作董事主管此事,再選一本地德高望重之人撰寫募疏勸捐,於是眾人選擇曾任順天府尹,由大理寺少卿卸任回鄉的本地名望顧汝修寫了募疏,鄉人士紳共同合作修建了東門大橋。
也有一些由寺廟與地方士紳合作維修的橋梁工程,如桂溪寺東數百步有高板橋跨溪上,“當東南通衢,阡陌會道,行旅絡繹,篝車往來”,乾隆四十五、六年橋塌,“寺僧某數君子商補修之,顧非力眾不能也,求一言以為倡”,橋的維修由寺僧與地方士紳提出計劃,並安排進行,曾任廣東陽山令、乾隆庚辰舉人、成都人潘元音作為名紳出麵為修橋倡議募捐,寫引文勸捐。
像這樣的大型橋梁的修建,經費少則數百兩,多則愈萬金,須募“得百金之人百足矣”,加之地處商業中心,我們看到修建程序通常是由地方士紳提出工程計劃,由“邑侯”某官員代表的政府設立一個董事會,並指定一些士紳擔任會董,募集和管理官紳百姓捐獻的資金。而且這些士紳受官員的委托後,一手領導和監督工程的修造。
在這些工程中,一些紳士將其資源與能力結合在一起,以便於工程的籌劃、實施。像顧汝修、潘元音這樣的城市社會中的上層的紳士經常在其中取得領導地位,其地方聲望便於勸捐等活動的展開,省裏的長官也參與指導整個工程的協調工作。不過,不管這些計劃究竟是官員還是紳士在領導,執行工作的重荷總是落在紳士的肩上。
三、市內河道建設與管理
在中國古代成都城市中,人工河道是影響著城市的主要景觀,並且具有交通運輸、生活用水、排汙泄洪以及消防滅火等多方麵功能,與成都城市經濟和市民生活關係十分密切。
成都的航運主要靠兩江所帶來的便利。成都之兩江,即檢江(流江)及郫江。自李冰“穿二江,雙過郡下”,成都即具有“江城”的特征,成都“帶二江之雙流”(左思《蜀都賦》)的格局從秦延續到唐代。直到唐末高駢築城,塞縻棗堰,改引郫江(清遠江)東流,包羅城北牆南下與錦江會合,此後,貫穿城市的郫江故道成為金河。“二江抱城”的格局從唐代一直延續到清。
檢江又稱南河,流經郫縣、金牛區、至望江樓、溫江、雙流。入成都市界後,繞城市東南而過,被稱為“南河”,它過蘇坡橋、流到成都草堂寺附近龍爪堰分水後再流經百花潭、青羊宮到老南門大橋、新南門大橋,再流到望江樓以上合江亭彙流府河。兩江彙合後,從錦江東門望江樓出發,可入岷江幹流,到樂山等地。
而府江在清代得以改造。康熙四十八年(1709),新設八旗駐防,修造工廨屋宇,各州縣奉文采辦木石,西道水路不通。府河水勢不足,川督年羹堯相度地勢,年羹堯開築府河航道,“築斷堰(在成都)縣西三十五裏,堰自螃蟹堰分流南行,經漏洞子與油子河合,春閉秋開,立有規定”。螃蟹堰引水入府河,船筏得以通運,府河自此與走馬河、油子河、柏條河相通,府河下行船多載從上遊而來的糧食、煤炭、肥豬至成都,上行多空船。
二江為成都城市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自成都二江誕生,就成為與外界溝通的紐帶。竹木材料由江水被源源不斷地送到成都來,製成各種器物;生產出的產品,又沿著這兩條交通線,不斷地運輸到全國各地。所以江上的船舶相連,櫓聲不斷,一派繁忙景象。成都大規模建設工程所用的木材,也由二江送往成都,並因此在成都油水河畔的水津街形成了成都最大的木材市場。
清代成都城內主要的人工河道是金水河、禦河。金水河是唐代大中七年(852),由西川節度使白敏中主持開鑿,引都江堰水,貫城而過,溝通兩江,連貫成都東西兩麵的新水道,金水河水由灌縣兩河口引磨底河,然後從成都西門入城,流經三洞橋、貢院前三橋、青石橋、玉河沿一帶,最後彙入錦江。自唐迄清,金水河是市區用水的重要來源。唐宋以降,河道雖有變遷,但對成都城市的重要性卻是有增無減。河道一旦淤塞,不但舟楫斷絕,而且城市既不能排汙,亦不能泄洪。河道的疏浚,是曆代成都地方當局重要的市政工程。宋代對於金水河的疏浚較為認真,繪有四大溝渠圖,並有“歲首淘渠”的規定。到明代嘉靖年間,巡撫譚綸對年久失修後“僅僅如線”的金水河加以疏通後,河水清沏,可以飲用、洗濯、灌溉。
清初,金水河、禦河等城內河道日久漸至堙塞。曆順治、康熙兩朝數十年無人疏淘。雍正以來,成都人口漸密,商務漸繁,沿金水河一帶俱為商賈闐閱輻輳之所,水上的商業運輸要求與日俱增;城市人口所需米蔬柴炭,也需船運入城;而城市唯一的內部河道,“失於疏浚,以致不通舟楫,民苦沮洳,深為未便”。隨著城市的商業力量的發展,商業要求再也不能被忽視。
雍正九年(1731),成都知府項城呼籲疏浚金水河。同年,由巡撫憲德等捐資加以疏浚。金水河的開疏,“輿情”即民眾呼聲不可忽視。而“輿情”提出了疏浚河道的理由十分充分:一是為了東門貨物運送之便,市民日用品購買之便,救火取水之便;二是“舊河既為城中地,泉鹹苦,每至春夏,沉欎穢濁之氣不能暢達,易染疾病,“河一開則地氣既舒,水脈亦暢,民無夭劄”。但實際上“城內之禦河、金河水,斷不可飲,因簷溝穢水多注其中,而沿河居民又淘菜洗衣,傾渣滓於其中也”。市民飲用水大多由挑夫自城外河水中取水供應。
除民眾呼聲外,朝廷文件早於雍正元年即有諭令,“令各省確查大小河道如有淤塞者,即行設法疏浚,務期實濟造冊報部等因通行在案,相應詳請委員雇募人夫,興工開浚,務期深通,可垂久遠,從此惠澤旁流,當與導河之功比烈矣”。
於是工程在雍正九年二月十七日興工,三月二十九日告竣,共用工費一千四百兩,工程資金“俱係撫都院捐給廉俸給發”,巡撫憲德等官員亦慷捐俸金,此時官員已有豐厚的養廉銀用於地方工程,地方水利工程也有了充沛的資金。
河道的初步修浚完畢後,河道的治理並沒有停止,這是一項長期的工程,成都府在雍正九年(1731),再次提出河道治理的善後事宜,提出了詳細的河道管理方案,包括河道彎處取直,以減少泥沙淤積;在一些地區安放水閘,並在東門設水門管理部門,這些措施使河道的維護逐漸成為製度。在成都河道的管理方麵,清代較前代有所進步,不僅提出具體的管理方案,每年的疏浚經費開始有了比較固定的來源(在水利同知衙門都江堰歲修費贏餘之項,動支報銷)。
金水河的暢通,直接促進了沿河工商業的繁榮,也極大方便了市民的生活。金水河“沿河一帶俱為商賈,闤闠輻輳之所”,金水河疏竣後,客船一至東關,外州縣的客船到達東關,貨物行李皆可用小船運入城內,就近投店,城市市民生活所需蔬菜、糧食、燃料等日用品也可水運入城,居民可就近購買,便商便民。“省城房屋多用草苫,蓋即街市瓦房亦係竹壁編成間,或不戒於火,每至比屋延燒,雖各設木桶貯水,但器小易竭,亦難盡恃為救火之具”,金水河的疏竣使救火之水“隨處有備,不難立時撲滅”。
雍正九年,蜀王府周圍的禦河也得以疏通。這條禦河是明代蜀王府的繞城水道,明正德《四川誌》中《蜀王府》指“城下蓄水為濠”即指的禦河,蓄雨水而成,實際上是一條死水河。清代康熙四年(1665),蜀府廢墟修建貢院,蜀府門前與金水河之間的空間成為繁華的商業區,“皇宮留得為貢院,流水三橋作肆廛”。在雍正九年,隨著金水河的疏浚工程的展開,成都府請於於蜀王城之南三橋之西北,相度地形,開新河,即金水河過西禦街處開渠過小西巷與禦河相通,並修淘禦河河道以通舟便民。工程於雍正九年(1731)三月興工七月告竣,計開新河一百八十九丈六尺九寸,“開淘王城從此舟楫可址達王城之北矣”。昔日的王宮禁地如今與城中舟楫相通後,城市中心水道進一步暢通了。此外,河道的疏通使滿城與城市的交通進一步加強了,西門河小,原無往來船隻,且門內即係滿兵駐紮,通往大城的金水河洞口密布鐵窗,止令通水,不得通船,“其劃小船由東門進者,俱抵滿城東水關為止”,雍正九年後,開放了滿城水東門,原來門禁森嚴的水東門另造石橋,從此滿城和滿城外城區可以由金水河通舟,“凡商賈舟楫由大河拔換小船”,可以由長江水道直通滿城,有利滿城發展。
河道的疏通不僅利用交通,改善城市環境,實際上也影響了城市的空間布局。在清末創建商業場以前,金水河沿岸一直是成都商業和手工業重要的集中區域。由於禦河的疏通,貢院前三橋附近也成為重要的物資集散中心,故清代成都竹枝詞有“流水三橋作市廛”的說法。
四、清代成都公共設施的修建方式
地方州縣官在法律意義上有責任確保交通幹道和重要橋梁的狀態良好,如果路橋狀況很差阻礙交通,他將受到處罰。按規定,任何大規模的修繕工程,必須先征得上級主管部門的同意;否則修繕工程的資金由州縣官自籌。維修道路與橋梁通常有三種方法來籌得經費:由州縣官自己捐款;或者說服鄉紳和富人集資;而第三種就是對輕犯罰款以籌資,或沒收贓款作為修建資金。乾隆十一年(1746),華陽知縣安洪德將捕獲巨盜的無主贓款用於東門外重要橋梁安順橋的重建。
清代地方官在地方任期有限,而且清中葉之後,四川州縣級地方官任期愈來愈短,有時任期短至1年或不到1年(本書後麵統計成都縣令在清順治康熙雍正時期縣令任期較長,而乾隆時期尤其嘉慶之後任期縮短),在如此短暫的時間裏,任何一個地方官都難以熟悉本地情況,必然會減少地方官對本地事物長期建設計劃的興趣,我們在成都看到了許多公共工程因為官員的離任而耽置,這些工作需要連續性,因為在短暫的任期中難以看到結果。地方士紳或民眾開始承擔地方公共事務責任。在成都康熙雍正時期,官府在城市建設上承擔的責任更大。早期的四川地方凋蔽,士紳力量難以培植,無法在地方事務上發揮更大的作用。但隨著地方經濟的恢複,地方士紳開始發揮更大的作用,其作用往往是政府職能的補充。清代地方紳士在修建橋梁、道路上所扮演的角色十分重要,在成都的許多工程從計劃到資金籌集直至施工,都由地方士紳完成。許多官員認為,由士紳監造或主管的公共工程和公共福利事業,其效率比書吏管理高得多,而其成本卻要比書吏管理還要低。領導力量也許會來自僧人或道士,有時有寺觀作後盾,如成都桂溪寺前高板橋的維修。
另外,就其宗教意義來說,修橋鋪路這類工程通常都被認為是義舉,中國人認為它們係善行的一部分,在未來將會得善報。這一個普遍的信念,同為佛教與道教所認可。如道教,教導它的信徒:人們可以借著修補百步的道路而祛除百病。清代士紳通過創造“功過格”進一步推廣這個概念。17世紀的袁表(袁了凡)在其通俗宗教著作《功過格》裏羅列了各種善功與惡過,並且依其報應加以分類。其中,一位開鑿灌溉用渠道並加固河堤工事的官員便可以獲得一百點善功。一位平民,如果他能夠成功地發動修築一座重要的橋梁或者一條重要道路,他也可以得到一百點。善報等宗教思想在地方社會的影響相當廣泛。在地方誌中,通常在“行誼”中提到這些仗義疏財、修橋鋪路、“德濟”民眾的人物時會專門提到,由於其造福鄉裏的善行,所以在一生中會得到諸多福報,如長壽、子孫多福、家人科舉興旺等常人所渴望的運氣。成都縣誌在提到一位募修崇義橋、設書塾、捐義塚的鄉坤劉永秀時,說到他本人“年七十而卒,長子中武舉,次子、三子癢生,人以為厚德報”。而另一位葉大興,由於“性好義,鄉裏有貧乏或急難皆周鄦之遇,遇歲饑則減價糶米,又嚐捐置義塚地數畝,募修大小橋梁甚多”。所以“後長孫長春登鄉薦,次孫鬆年亦入泮,翁眼見元孫,五世同堂,享年九十九歲,無疾而終,人皆謂厚德所致”。類似的因果相報的故事還有很多,一遍遍在各種誌書、民間傳說中提醒人們善舉善報。這種福報的思想成為地方公共建設的思想動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