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煙嫋雙縷,暗馥生半室。
鼻觀靜裏參,心原坐來息。
有客臭味同,相看終永日。
——元·薛漢《箸香》
香花、香草﹑香木因其氣味芳香而受到古人的注意。他們在日常生活中就留意這些芳香植物的功能與生長狀況,發現了許多具有溫中理氣、活血化瘀、祛風除濕、發散清熱等對人體有益的芳香植物,為調味增香、薰製香茶、釀製香酒等食品加工提供了豐富的芳香原料。
一、香料與烹飪調味
我國的香食文化源遠流長,香羹、香飲、香膳從上古延續至今。作為去腥解毒、增進食欲、增加食物清香的調料,人們將芳香植物使用在醬、鹵、燒、燉、煮、蒸、煎、汆等烹飪方法中。桂花糖、梅花粥、蒼耳飯等芳香食物都是中國古人的發明創造。從文獻記載來看,將芳香材料運用到調味增香中,可追溯至上古時期,那時椒桂等芳香植物已被使用。到春秋戰國時期,人們對香料的使用已經比較多了。西周時期的《詩經》是反映當時人們生活情況較全麵的文學作品,花椒、甘草等近六十種芳香植物的生長、采集與使用狀況在相關詩篇中都有記載。戰國以後,隨著園圃業的發展以及人們對芳香調料認識的深入,香料品種逐漸豐富。《周禮》、《禮記》記載這個時期可用於蔬菜與調味的芳香植物有芥、蔥、蒜、梅等,專用於調味的辛辣芳香料主要有花椒、桂皮、生薑等。當時人們主要是直接食用這些芳香植物。這一時期所用香料都是中國原生的本土香料。
漢至南北朝期間,在陸上絲綢之路開通的同時,域外食用香料與飲食文化也傳入中國。調味香料品種豐富起來,除了本土香料外,孜然、胡芹、胡荽、蓽拔、胡椒等域外調味香料也多有使用。《齊民要術》記載的製作“五味腩”、“胡炮肉”、“鱧魚湯”等食物中,都使用本土與域外香料進行調味增香。
唐宋以後,中外交流活躍,東南亞及西亞各國基本都與中國有貿易活動,砂仁、茉莉﹑豆蔻、幹薑、丁香等可使用香料隨著朝貢或貿易等方式傳入中國。宋代林洪第一次在他的飲食文獻《山家清供》中提到將剔去花蒂並灑上甘草水的桂花與米粉合蒸,製作被稱為“廣寒糕”的點心。另外,用梅花與檀香製作的“梅花湯餅”,用蒼耳製作的“蒼耳飯”,用菊花、香橙與螃蟹一起醃薰製作的“蟹釀橙”,用菊花、甘草汁放入米中製成的可明目延年的“金飯”,用荷花、胡椒、薑與豆腐製成的“雪霞羹”,以及“梅粥”、“木香菜”、“蜜漬梅花”、“通神餅”、“麥門冬煎”、“梅花脯”、“牡丹生菜”、“菊苗煎”等香花、香草食物的製作與使用在《山家清供》中都有記載。
元代已出現將菜類香料與調味類香料分類記載的文獻。《飲食須知》將食用香料分為菜類與味類,菜類包括韭菜、大蒜、薤、蔥等,味類包括食茱萸、川菽、胡椒等。明代《便民圖纂》第一次記載了包括“大料物法”、“素食中物料法”、“省力物料法”、“一了百當”在內的調味香料的調配製作方式。官桂、良薑等香料在調配這些“物料法”的過程中都有所使用,最後或製為餅狀,或製為圓丸狀,或製為粉末狀,或製為膏狀,需要用的時候在食物中放入適量的這些複合調料,即可做成風味多樣的食物。可知調味香料在飲食中的使用已很普遍,對當時以及後來飲食業的發展起到很大的推動作用。
清代以來,香料在調味增香中的使用方式與清代之前大致相同,相關文獻記載多為對香料功能與使用的總結。清代顧仲養生著作《養小錄》指出:牡丹花瓣、蘭花、玉蘭花瓣、臘梅、萱花、茉莉、金雀花、玉簪花、梔子花、白芷等可製為香茶與香花菜肴,可以生食,也可熟食。這是對香花製作與使用最豐富的記載。清夏曾傳《隨園食單補證》總結出花椒、桂皮等在烹飪中的調味功能。該文獻認為花椒用處最大,是除諸氣(腥、臊、膻)之物,素菜中的醃菜也宜用之。同時指出,桂皮、茴香能除牛、羊等動物肉的腥膻氣,但不可多,用丁香則太烈,砂仁則太香,均不甚宜。因胡椒、丁香等香料具有去味增香、增加食欲等功能,皇宮禦廚和普通家庭的飯菜裏,都有它們的身影。這些從《食經》、《食譜》、《中饋錄》、《饌史》、《飲膳正要》、《雲林堂飲食製度集》、《越鄉中饋錄》等各個曆史時期的飲食文獻中就可發現。調味香料在我國烹調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二、香料與茶
香茶是對芳香植物的一種使用方式,茶葉與桂花、蘭花、玫瑰、茉莉、沉香等芳香植物一起薰製或香花、香草單獨衝泡,即可製成芳香可口的香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