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產生及發展過程
階段一:1953年至1961年,節製生育的提出階段。在這一階段,我國人口增長基本處於自發和無計劃的狀態,人口出生率持續增加。伴隨著新中國成立之後的第一次出生高峰的出現,人口無計劃地盲目增長同國民經濟有計劃發展的矛盾開始顯現出來。人們要求節製生育的呼聲在增高。
階段二:1962年至1969年,提倡計劃生育的試點階段。20世紀60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災害以後,我國人口增長經曆了建國後的第二次出生高峰期。1964年全國第二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當時總人口已接近7億。人口這種盲目增長的態勢也引起了政府的再一次關注。
1962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認真提倡計劃生育的指示》強調:“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農村提倡節製生育,適當控製人口自然增長率,使生育問題由毫無計劃的狀態逐步走向有計劃的狀態。”這是製定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一個裏程碑式的文件。1964年,我國成立了國務院計劃生育委員會,一些地區也相應成立了類似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尤其是在城市地區先後建立了計劃生育組織機構,這也是我國建立相應組織機構來推廣節製生育工作的嚐試。
階段三:1970年至1980年,提倡“晚、稀、少”的生育政策階段。20世紀70年代,在周恩來總理的大力倡導下,計劃生育工作在全國城鄉全麵展開,並明確提出了力爭在“四五”期間將城市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千分之十左右,農村降到千分之十五以內,這也是首次在政府正式文件中提出了人口控製目標。1973年12月,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全國第一次計劃生育工作彙報會,會上提出“晚、稀、少”的生育政策。1972年,政府提出了“實行計劃生育,使人口增長與國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戰略思想。
階段四:1980年至今,現行生育政策的提出、完善與穩定階段。1980年9月,國務院在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指出:“除了在人口稀少的少數民族地區以外,要普遍提倡1對夫婦隻生育1個孩子,以便把人口增長率盡快控製住。”與此同時,中共中央發表了《關於控製我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號召黨團員帶頭執行新的計劃生育政策。次年,五屆人大四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限製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這就是我們的人口政策。”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確定:“實行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策。”同年12月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確立了計劃生育的法律地位,走上了依法行政的道路。
階段五:2002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這個階段計劃生育政策特點是,具體內容不斷完善,政策不斷製度化和法製化。
“複習思考題”
一、問答題
1.我國憲法對土地所有權問題是怎樣規定的?
2.憲法規定了那幾種經濟形式?其性質、地位、國家政策如何?
二、討論題
據新華社北京2005年2月24日電,《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製發展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若幹意見》)正式出台。這是新中國成立56年來第一次以中央政府的名義頒發的促進非公有製經濟發展的文件。這份文件從放寬非公有製經濟市場準入、加大對非公有製經濟的財稅金融支持、完善對非公有製經濟的社會服務、維護非公有製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引導非公有製企業提高自身素質、改進政府對非公有製企業的監管、加強對發展對非公有製經濟的指導和政策協調等七個方麵提出了36條意見。由於計劃體製和傳統觀念的影響,非公有製經濟的發展也麵臨著種種困難和問題,主要是還沒有完全獲得一個與國有經濟和外資經濟平等競爭、一視同仁的法治環境、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在非公有製經濟發展的關鍵時刻,國務院及時出台《若幹意見》,有利於進一步更新觀念,打開思路,破解難題,指導實踐,讓非公有製經濟發展再上台階。討論:
結合這一文件,談談非公有製經濟在我國憲法和經濟體製中的地位和作用。討論要點提示:
(1)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製度。
(2)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製經濟發展,並對非公有製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
(3)我國個體、私營等非公有製經濟不斷發展壯大,已經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力量。積極發展個體、私營等非公有製經濟,有利於繁榮城鄉經濟、增加財政收入,有利於擴大社會就業、改善人民生活,有利於優化經濟結構、促進經濟發展,對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和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第八章 精神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