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衛生政策中的倫理導向(2 / 3)

3.衛生政策對倫理的反作用

衛生政策受製於倫理,同時又具有反作用。衛生政策對倫理學的作用有:第一,定位作用。衛生政策為衛生組織和衛生人員的行為提供了道德基準,是他們的最低行為準則要求,這對居民在享受醫療衛生服務時也同樣適用。第二,調節作用。在衛生行業,存在許多複雜的問題,衛生政策可以引導衛生人員和衛生組織做出合適的選擇,如高新技術的使用,調節醫療衛生服務各參與方之間的關係等。第三,導向作用。隨著衛生政策的推行,居民形成新的健康觀念,相應的要求衛生組織和衛生人員適應這種變化,在醫療衛生活動中遵循新的倫理原則。

二、衛生政策的倫理導向

衛生政策涉及全民的醫療衛生利益。衛生政策倫理導向決定著衛生事業的發展方向、速度和質量,直接影響到居民對醫療衛生服務的享有。衛生政策的倫理原則最重要的是公平原則、公益原則和效用原則。

(一)公平原則

1.公平原則的含義

衛生服務的公平性是指社會成員應該以需求為導向獲得衛生服務,而不是取決於社會地位、收入水平等因素。也就是說,具有相同的衛生服務需求的社會成員應該獲得相同的衛生服務。當然並非所有的差別均代表不公平,隻有那些可避免的和不應有的差別才被認為是不公平,公平總是相對的。在不同體製、不同曆史時期以及不同經濟水平情況下,政府提供的衛生服務的公平有所不同。

2.公平原則的要求

我國自啟動市場化改革以來,社會結構發生了深刻的變化,社會階層分化表現突出,社會分化的一個直接後果就是人們對健康需求的多樣化和層次化。市場化改革對衛生體係的衝擊在於,有限的衛生資源必須通過引入市場價格機製來進行配置,衛生服務商品化是市場經濟的一個必然結果。但衛生資源和醫療衛生服務的有限性、專業性、信息不對稱性、不確定性、風險性,以及醫療衛生的公共性和準公共性特征,使得衛生公平問題尤為重要。從醫學倫理學的角度看,衛生政策的出發點和歸宿是直接指向人類的健康利益,如何保證衛生資源在社會各階層中公平合理的分配,是衛生政策的核心問題。

改革開放後,我國製定衛生政策時由於忽視了公平原則,導致了一係列問題。據世界衛生組織在2000年的調查,在191個國家和地區中,中國在衛生籌資與分配公平的評估排序中名列第188位,即倒數第四位。衛生總體績效評估排序,中國僅列144位。這顯示中國的醫療衛生體係極不公平。這種不公平既表現在低收入階層得不到起碼的醫療保障,也表現在就醫過程中個人的付費比例過大,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看病難”和“看病貴”。

根據我國國情,現階段衛生政策的公平性應體現兩個基本特征:一是保障一切社會成員在享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方麵的權利平等,即機會平等。二是保障基本權利平等與實現社會效益的最佳結合,即“優先保障所有人的基本醫療需求,在此基礎上,滿足更多社會成員更多的醫療衛生需求”。公平的衛生服務是通過公平的衛生政策來實現的,因而,在製定衛生政策時首先應將個人平等的享有衛生服務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並將其放在優先的地位;其次,建立、健全衛生保障體係,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保健製度;統籌城鄉、區域衛生發展,使政策重心向農村和經濟落後地區傾斜;第三,要建立弱勢群體的健康保障製度,給他們提供適度救助和補貼,真正做到“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二)公益原則

1.公益原則的含義

公益是公共利益的簡稱,是出於公共整體利益的考慮,受益人不僅僅隻是個別人,而是事關某個集體、社區或者國家的整體利益乃至全民族的共同利益。《2000年世界衛生報告》指出:人民健康始終是國家的一個重點,政府應持續地和永久地對其負責。我國的衛生事業是“實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會公益事業”,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要“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根據醫療衛生服務的屬性,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和準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具有公共性和公益性。製定衛生政策要堅持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和準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即由政府向全民免費提供公共醫療衛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