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期間我們百把人的農機研究所也分成兩派,派性超過黨性。張所長被打倒了,我是他的秘書,被稱為“筆杆子”的角色,所以要抄家,抄“黑材料”,可惜一無所獲。對立麵的“後台”是主管政治工作的副所長,認定我把“黑材料”轉移了,必須施加壓力,逼我就範。他的法寶就是我的檔案,於是以“革命群眾”的名義寫出大字報《趙大年是什麼人?》,把我的檔案材料貼到了牆上。看後真讓我心驚肉跳啊。說我是“肅反對象”、“漏網右派”,“反動家庭出身”……並不奇怪,事出有因嘛;令我震驚的倒是一些小“事件”,怎麼會裝進我的檔案袋裏呢?譬如,“在文工團時唱反動歌‘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日本’!”必須承認,確有此事。我們這群學生參軍後學會的第一首歌就是《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指導員講的第一課就是“將革命進行到底”,怎樣才算“到底”呢?他說,就是解放全中國,而且美國、日本、英國、法國、意大利都有共產黨,要在全世界實現共產主義。學生兵感到很新鮮,很興奮,課後就有人唱“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美國。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日本。”我也跟著唱了。此事並沒有受到領導的批評,十幾歲的學生兵頂多就是不夠嚴肅吧,並無惡意。然而卻被悄悄裝進了檔案袋,大概不止我一人檔案裏有吧?當時是可以批評的,小事一樁,提高認識而已。然而,時過境遷,換了單位,新領導再看檔案,“唱反動歌”可不就成了政治問題麼!又如,“在文工團製作鐮刀斧頭道具時,趙大年說反動話:做大點兒,拿去打蘇聯!”唉,我再混蛋也不會說這種沒用的話,須知,當年“反蘇就是反革命”呀,三合板做的道具又怎能“打蘇聯”呢?無中生有的事情(或許是某位積極分子打了無中生有的小報告)也裝檔案袋,對組織對個人到底是負責任還是不負責任呢?如若我真的說過這種反動話,當場開個批鬥大會都不冤;子虛烏有的玩意兒就裝檔案袋,不啻於政治陷害,冤哉枉也。還有,鄰居檢舉我“偷聽敵台”廣播。此事我可斷定,鄰居老孟是某工廠的保衛科長,他偷看本四合院裏戰友的妻子洗澡,被我發現,我拽住他的衣領說:“限你一周之內搬家滾蛋!”他果然滾蛋了,卻懷恨在心,向研究所告密誣陷我“偷聽達賴反華聲明”。我家的電子管收音機沒有短波,根本聽不到外國電台廣播。然而他是保衛科長,他的誣陷材料就可以裝進我的檔案袋!此人終因多次流氓行為和惡毒誣陷他人被開除出黨,開除公職,罪有餘辜,未能追究其刑事責任。可怕的是,當年“偷聽敵台”是犯法的罪行,足以逮捕入獄,而研究所的政工幹部不經調查核實就把這誣陷材料裝進我的檔案袋,豈不是幫助壞人陷害好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