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克希爾公司的經濟目標是希望獲得高於一般美國企業的長期報酬率。我們願意以合理的價格購買全部或部分具競爭力的企業,這有助於我們達成上述目標。再一次地,我們不具控製權的股權投資,其市值成長高於其實質經濟利益的成長。舉例來說,在20800萬美元當中有7900萬美元是由於政府雇員保險公司市值的成長。這家公司持續表現優異,我們一再對該公司經營理念的實踐與經營階層的管理能力感到印象深刻。
——彼得·林奇
[巴菲特是這樣煉成的]
巴菲特認為,投資股票必須注重該企業的盈利能力,並且這種盈利能力要是可持續發展的,而且這一結論必須建立在切切實實的基礎上,不能任憑主觀臆斷或自己的一廂情願。
巴菲特在伯克希爾公司1982年年報致股東的一封信中說,當年伯克希爾公司的內在價值(包括旗下保險公司所持有的股票,用市場價值扣除沒有實現資本利得的潛在稅賦後)大約增長了2.08億美元,與期初餘額5.19億美元相比增長了40%。自從他掌控伯克希爾公司以來的18年裏,每股賬麵價值從原來的19.46美元增長到現在的737.43美元,年複合增長率為22.0%。
他說,伯克希爾公司的經濟目標是希望能獲得高於一般美國企業的長期報酬率。而伯克希爾公司以合理的價格購買全部或部分具有競爭力企業的做法,會有助於實現上述目標。在這其中,伯克希爾公司不具備控股權的股權投資,其市值增長是高於實際經濟利益增長的。例如,在這2.08億美元的增長量中就有0.79億美元是由政府雇員保險公司市場價值的增長得到的。政府雇員保險公司的持續優異表現,讓他對該公司的經營理念和公司管理層的管理能力留下了深刻印象。
在這裏,巴菲特以伯克希爾公司及其政府雇員保險公司當年的業績增長為例,具體說明了這兩家企業不但內在價值的增長速度超過了股票市值增長速度,而且從一個相當長的時期(18年)來看,其盈利能力都是持續高漲的(伯克希爾公司的年平均增長率高達22%)。換句話說,從長期來看,伯克希爾公司的業績增長不但高於美國大企業的平均水平,而且是令人滿意的。
巴菲特幾乎每年都要在伯克希爾公司年報中強調伯希爾公司收購企業的6大標準,其中第二條就是被收購對象必須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並且不厭其煩地解釋說,這種持續盈利能力必須是能夠得到某種客觀證實的,因為他對任何“預測”不感興趣,對目前業績表現不好、將來能夠“扭轉”局麵的企業也不感興趣,他要的是“一如既往”。
巴菲特的這種觀念既反映了他的個性,也是確保伯克希爾公司取得實實在在業績增長的不能不二法寶。
美國《商業周刊》曾經有篇文章詳細報道巴菲特所控股的企業遍及各行各業,給人的印象是他一半是個實業家,一半是個金融家,這是符合客觀現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