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領導活動三要素(2 / 3)

2.被領導者的特點

被領導者的主體是群眾。簡單講,群眾就是指區別於領袖人物的普通的並聚集在一起的人們,即大眾。曆史唯物主義認為,人民群眾通常指在曆史上未留下姓名、在社會發展進程中未打下明顯個人意誌印記的人們。這一概念主要是相對於曆史人物,即在曆史上留下明顯痕跡的“知名人士”而言的。作為曆史範疇,人民群眾首先有量的規定性,即指“人們”中的大多數;同時又有質的規定性,即指一切對社會發展起推動作用的人們。“人民”和“群眾”含義是一致的。德國學者埃利亞斯· 卡內提在所著 《群眾與權力》 一書中歸納出群眾的如下特性:一是群眾要永遠增長(人數增多);二是群眾內部平等占統治地位;三是群眾喜歡緊密地聚集在一起;四是群眾需要導向;五是在群眾內部,共同目標會淹沒私人目標,隻要還沒有達到目標,群眾就會繼續存在。從這些特征來看,群眾天生具有追求平等、抹殺個性的傾向。從曆史上看,凡是權力的代表者能較好地利用群眾的上述特性的,都能取得較好的效果。隻要迎合群眾喜歡聚集在一起、不斷增長的特性,提出奮鬥目標,實行平等措施,就可以掌握群眾的心理,使他們成為被領導者和追隨者,以帶動他們為實現共同目標而努力。歸納起來,相對於領導者,被領導者具有以下幾個特征:

(1)不擔任領導職務,或雖擔任領導職務,卻因其職務較低,而不可能構成對上司行使權力的身份。被領導者通常分兩種:一種是處在最基層的普通群眾,他們隻有上級沒有下級,是“完完全全”的被領導者;另一種是處於中間層次的人們,他們有上級,也有下級,相對於上級他們是下級,相對於下級他們又是上級,往往一身二任。

(2)對本職工作負責,但對上級主管的全麵工作不負有領導責任。

(3)服從性。在領導活動中,被領導者是領導者的作用對象,要執行領導者的命令,聽從領導者的指揮,完成領導者交給的任務,是領導決策方案的實施者和執行者。當然,這種服從不是盲從。下屬的這些特點說明,他們在領導活動中與領導者一樣實質上處於主體地位,他們與領導者有共同的利益,是領導實踐效果的實現者和分享者。

他們有自己的獨立意識、意誌和選擇權,如果領導者不能滿足他們需要,他們就會退出領導活動,或者去追隨新的領導者。他們不僅僅來自下屬,而且可能是組織中的成員,甚至是上級。他們與領導者一樣是同一個舞台上的表演者,從這個意義上說,他們是主人翁。

3.被領導者的作用

被領導者在領導活動中對領導活動的成敗起基礎性作用。

(1)被領導者是領導活動中與領導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重要角色。在曆史上,被領導者常常被認為是依賴性很強的個體,他們需要被告知應該做什麼及怎樣做,所以,被領導者也被認為是一個被動的角色。然而,在20世紀90年代,許多組織成員開始對領導者的高薪和獎金、極端的地位象征和保護傘感到不滿,更多的被領導者希望參與決策和利益分享。美國學者查爾斯· N· 格林探討了領導者和追隨者之間的相互影響關係,提出追隨者的工作情況以及追隨者的滿意程度能使領導者轉換自己的領導風格,即追隨者行為可能塑造了領導者采取的體恤行為和初始建構行為的數量。例如,追隨者工作較差會使領導者減少體恤的形式;相反,對工作好的追隨者,領導者不太需要建構,並因此而減少建構活動。此外,為了表達更多的讚同,並體恤追隨者的個人利益,即增加體恤形式,在某種程度上,追隨者對工作滿意的表達被認為是對領導的增援。菲爾莫爾· H· 桑福德認為,領導是領導者與追隨者之間的關係,就像婚姻是夫妻之間的關係,友誼是朋友之間的關係一樣。如果我們想了解婚姻,就不能隻研究丈夫或隻研究妻子,而是必須研究他們之間的關係。友誼、敵對、夥伴關係或領導關係也是如此。當領導產生時,總會存在追隨者,正是他們接受或拒絕領導,不情願地或熱心地、順從地或有創造力地服從,他們總是帶著自己所有的心理特點而存在。追隨者帶給領導者他們的習慣、態度、喜好、偏見和深藏的心理需要,如果我們對這些心理特征有一些了解,就會對追隨者的“樂於接受領導”有所了解,進而了解他們傾向於與何種領導者建立這種關係。追隨者的心理需要或傾向在決定對一個領導者的感覺怎樣或對他接受的程度如何時有重要作用。追隨者有組成他樂於服從的他自己的需要和態度的獨一無二的模式,有必須由領導者解決的問題。他們掌握了一定的標準,以此判斷領導者的效果,所有這些因素決定了與什麼樣的領導者建立何種關係。有些學者認為。領導者素質是受追隨者反映影響和製約的。領導者與追隨者的關係受由領導者和追隨者關係中的“感覺、誤解和自我導向的偏見”的影響。在領導活動中,被領導者可以彌補領導者作用的缺陷。他們認為,所有領導,無論成功與否,其領導風格都會有弱點和缺陷,而有效的下屬能彌補這些缺陷。下屬在達到組織目標努力過程中作用是巨大的,沒有下屬就沒有領導者,領導行為都是發生在具體的下屬成員的團隊活動中,而且領導和下屬是不可分割的。領導者通常調整自己的行為以適應成員的特點和行為,而下屬也通常會拋開領導者所擁有的金錢、地位、名譽等獎賞,而去尋找與領導、同事一起共事的意義。有效的下屬並不是“隻會說是的人”或是“小綿羊”,而是那些能做到領導所想的事情的人。當今世界,有很多因素影響下屬在組織中發揮作用,如資源的稀少、越來越多的跨國競爭、更高的運作成本、勞動力受教育程度提高、對於政府或權威的態度的變化、工廠的技術含量增加、大型組織中的中層管理職位的減少等等,所有這些發展使下屬要承擔比以往更多的職責。他們能夠顯示獨立的或者是團隊工作中的自我管理,而且能夠開展那些原本由領導者負責的工作,這樣的組織成員在許多組織中越來越普遍。

(2)被領導者是領導活動的基礎。其實,在領導學家之前,政治學家們就早已認識到被領導者在領導活動中的作用。《荀子·王製篇》 就提出:“君者,善群也”。君是在“群”中產生的,所以 《春秋繁錄》 又說:“君者,不失其群也。”《白虎通》 也說:“君,群也,群下之所歸也。”這些記載說明:“君”與“群”是不分的,“君”與“群”的不同之處在於善於組織和協調群體活動,原始部落的領導者都是以出眾才能在群體中產生的。夏、商和周雖然都宣傳神權思想,但周的統治者也從商亡的教訓中認識到,“天命靡常”,“惟命不於常”君主無德要為上帝拋棄,從而“改厥元子”、棄殷擇周。他們尤其從商周決戰時商朝奴隸陣前倒戈、促殷滅亡認識到人民群眾的作用,進而認為要保住王位,必須保民,由此產生“順乎天而應乎人”的敬天保民思想。

在西方,馬其雅維利在 《君主論》 中就談到過被領導者的作用,指出任何一個政體“如果隻是依靠‘一個人的美德’,那麼它就無法避開一個致命的弱點,那就是,這種美德將隨著創造者的生命結束而逝去,並且在繼承的過程中很少被恢複。因為盡管組織城邦隻能倚重一人,但是維持一個政府就不能隻把責任放在一個人身上,還需要群眾的德行,因此,‘誰若因民眾的愛戴而為王,就必須保持民眾對他的好感’,但誰若與人民對立,因貴族的擁戴為王,那麼,登上王位之後,最最要緊的事是設法把人民爭取到自己一邊;而要做到這一點也不難,隻要他將百姓置於自己的保護之下就夠了。……所以,他若給了人民以期望之外的好處,人民之趨向於他,會比他因他們之愛戴而成王者更甚。”18 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第一次完整地闡述了人民主權思想,他認為,主權是由公意構成的,公意是法律和政府的根據,代表了大多數人民的意誌和利益。以社會契約方式建立起來的國家,其最高權力是屬於全體人民的,人民行使國家主權就稱為人民主權,人民主權是至高無上的和神聖不可侵犯的。政府的權力是由主權派生的,人民把權力委托給政府,政府是主權者的執行人,是人民的仆人。政府是借助人民的力量,按照人民的意誌進行活動的,人民可以限製、改變或收回委托給官吏的權力。他甚至提出,當執政者濫用職權、違反契約而損害人民利益時,人民可以通過暴力起義的方式推翻政府,重訂契約。“人民主權”思想闡述了人民在領導活動中的重要作用,對現代民主製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它說明任何一種社會製度或國家的執政者都不能忽視人民的作用。孔德從領導的對立即服從上麵談到了服從對領導活動的重要性,他認為沒有服從就沒有領導,存在於家庭中的兩性和長幼的從屬關係在社會生活中表現為服從關係,這是人的本能的一種表現,是自然不可缺少的。人類服從的本能比我們一般想像的強烈得多。把領導責任讓給賢明可靠的領導者,誰不認為是好事呢?甚至是在革命動亂年代裏,人民也感到需要一個最強的權威。政治上依從關係是不可避免的,正如他是不可缺少的一樣。“合作與服從是統一的,合作是社會存在的基礎,服從是實現社會和諧的保障”。約翰· 艾德爾提出被領導者不是追隨者,而是夥伴。他在所著 《卓越領導》 一書中指出:有領導者似乎就暗示著有追隨者。這一關於領導藝術的隱喻——領導者在道路上或旅程中向前方行進,為其他人指明方向——的確給我們一幅追隨者的畫麵。事實上領導者曾被定義為“創造追隨者的人”。人類傾向於追隨,不過是理性的追隨,在追隨之前,他們總是需要運用自己的理智和判斷力。他認為,今天的優秀領導者都傾向於把人們視為同事、同伴或夥伴,而不是追隨者。耶穌就對他的門徒說:“我不會再稱呼你們仆人,因為仆人(或奴隸)不知道他的主人在做什麼。我稱呼你們朋友,稱呼所有的人朋友”。可見,真正的領導者要的是平等,而不是從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