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提出一套宇宙論的目的,是為了解釋生命觀,就像佛教是因為有“人生是苦”的體會,才能發展出緣起的世界觀。用佛教的術語來說,前者是“苦諦”,後者就是“集諦”,都屬於佛教根本義理所謂四聖諦之一。苦諦,是說人生的本質是苦,縱使有快樂,也是短暫虛幻的,就像飲食溫飽之樂雖獲滿足,一下子又餓了;且暫獲溫飽之樂,也是勞苦身心其他部分所換來的。由於人生永遠有需求,所以人永遠被需求所壓迫,永遠無法解脫,所以永遠是苦。而由人生永遠有其需求來說,人生是不能自主的,一切都受條件所決定。此理推而廣之,就叫“諸法無我”,佛教即以此說“集”,萬物皆因緣所生、皆諸條件所集合而成,故曰集。因其為緣起,所以性空。一切都是空無自性,故又稱萬法皆空。
道教不采緣起的世界觀,而是一種創生論。道生萬物,生既是道的作用,也是它的性質。為何如此呢?因為道教無論何派,都認為生命本身是極可寶貴珍惜的,都貴生而惡死。《想爾注》在“公乃王,王乃大”,“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兩段經文中,均將王字改為生,並加注說:“生,道之別體也。”《太平經》則說“天道惡殺好生”,其後如《太上老君內觀經》雲“道不可見,因生以明之。生不可常,用道以守之。若生亡則道廢,道廢則生亡”,《抱樸子·勤求篇》雲“天地之大德曰生,道家至秘而重者”等都明確地表達了這種觀念。
由於重視生命之生,所以才講道的性質與作用就是生。就道之創生萬物而言,人欲長保其生,也須效法道,讓自己成為像道一樣的存在,所謂:“生不可常,用道以守之。”此即道教修證之法門所在,猶如佛教中之“滅諦”。所謂滅,是指人在明白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之後,能滅其執著(法執與我執),離苦解脫。道教的功夫義,不在離苦解脫,而在於區分什麼符合道、符合生的原則,什麼不是道、不符合生的原理,然後遵循著道的法則,去法道行道。
茲以《老子想爾》為例。它區分人有兩種,一種是道人仙士,一種是屍人俗人,前者法道長生,後者從俗入死:
求長生者,不勞精思求財以養身,不以無功劫君取祿以榮身,不食五味以恣,衣弊履窮,不與俗爭,即為“後其身”也。而自此得仙壽,獲福在俗人先,即“為身先”。
不知長生之道,身皆屍行耳。非道所行,悉屍行也。道人所以得仙壽者,不行屍行,與俗別異,故能成其屍,令為仙士也。(以上第七章)求生之人,與不謝,奪不恨,不隨俗轉移,其思誌道,學知清靜,當時如癡濁也。以能癡濁,樸且欲就矣。然後清靜能睹眾微,內自清明,不欲於俗。清靜大要,道微所樂,天地湛然,則雲起露吐,萬物滋潤。迅雷風趣,則漢燥物疼,道氣隱藏,常不周處。人法天地,故不得燥處;常清靜為務,晨暮露上下,人身氣亦布至。屍死為弊,屍生為成,獨能守道不盈溢,故能改弊為成耳。(第十五章)道設生以賞善,設死以威惡。死是人之所畏也,仙王士與俗人同知畏死樂生,但所行異耳。俗人莽莽,未央脫死也。俗人雖畏死,端不信道,好為惡事,奈何未央脫死乎?仙士畏死,信道守誡,故與生合也。(第二十章)道人畏辱,故不貪榮,但歸誌於道,唯願長生,如天下穀水之欲東流歸於海也。
道人同知俗事高官重祿好衣美食珠寶之味耳,皆不能致長生。長生為大福,為道人欲製大,故自忍不以俗事割心情也。(以上第二十八章)仔細觀察這些言論,我們可以發現它有兩個特點:一、由反世俗所發展出來的貴生論,其實是逆生的。它把俗人與道士視為兩相對立的兩類人,因此凡是俗人俗世所追求的,大抵都不符合道的原理與要求。例如俗世追求功名、利祿、財貨、美食美色、好衣珍寶,且穿窬偷盜,巧取豪奪,無所不用其極地去追求攫取。這些,在道教看來,都屬於求死之行,非長生之道。因此,脫死得生的方法,就是另走一條逆俗而合天的路子,並認為這個路向才符合道意。
這是一種“反常合道”的思路,違反一般人生活之常態,進而宣稱此非常者才是真正的常道,世人“不知常,妄作凶”,所以死得快。因此,道教的貴生說,並非順生論,也非順世論,毋寧說它具有逆生逆世的性質。
所謂“逆生”,是說人生下來即有因要維持生命狀況而有的各種欲求,例如飲食男女。這些欲求,都是生命的本能。如果我們順著這些本能去做,那就叫作“順性而流”,會不斷隨著欲求去滾動去漂流。道教反對如此,故主張逆此天生之性,“不求財以養身,不取祿以榮身,不食五味以恣”,不順性而流。依這樣的主張,它必然會要求人盡量節製欲望,減低生活上的享受,甚至連“飲食男女,人之大欲”都要設法減少乃至禁斷。《想爾》解“我欲異於人,而貴食母”時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