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宗教儀式和巫祝
由於古代生產力低下,缺乏科學知識,人們尚不能認識疾病的真正原因,人類社會出現原始宗教觀念以後,則把疾病現象歸之為鬼神作祟。這一時期的醫學宗教色彩甚濃,宗教與非宗教的經驗醫學混雜。中國《山海經》記載的“巫彭”“巫陽”等都是“神醫”。為了和神靈溝通,這時有了專營此事的巫祝。巫、祝、醫、卜是古代社會宗教活動不可缺少的職業。這些人都是當時的“大知識分子”,並不像後來那麼聲名狼藉。後世道教廟宇之中管理香火者稱為“廟祝”,還是古代社會遺留下來的名稱。
夏商周時期是中國早期人為宗教的奠基時期,宗教觀念與製度代代相襲,但有因有革。周代宗法性的國家宗教初具規模,其影響最深是因為有著原始的宗教信仰,為了與神溝通等目的,巫術的種種儀式被創造出來,對人們進行精神控製。先秦時期,傳說帝顓頊有三子,生而亡去為鬼,其中一個居江水是為瘟鬼。為此,人們每於疾疫發生時,做法以驅除疫鬼。《周禮·夏官》中所提到的方相氏四狂夫即是專門的驅疫鬼者。此四人身披熊皮,頭帶麵具,執戈揚盾,帥百隸逐室毆疫,此即後世儺戲的由來。除此以外,曆代流行的設醮、紙船送瘟神等民俗,也都是驅疫鬼的具體形式,甚至連端午節的龍舟競渡也與驅疫鬼有關。這種迷信的辦法,對於防治疾疫當然不會有任何作用。在人類社會早期,宗教儀式、巫術、治療的手段是密不可分的。這在現在殘存的原始部落中還可以觀察到,一個部落的祭師同時也是該部落的醫師。盡管巫術與宗教儀式有著剪不斷、理不清的情結,但經過人類學家、社會學家和宗教學家的研究,兩者之間的區別和差異逐漸明朗化。巫術的儀式表演,是為了以象征的形式,表現與發泄侵犯性和敵意的欲望為目的的,在這一點上巫術和宗教不同。英國著名人類學家馬林諾夫斯基將使孩子免於夭折的巫術儀式和慶祝孩子降生的宗教儀式進行了對比,認為前者具有明確的實用目的,所有表演這一儀式的人都清楚其目的,每一個土著人都能告訴你這種情況。而宗教儀式則表明一個新生命的降生或這一事件帶來的狂歡,它沒有目的。
巫術和宗教儀式都是在感情壓力的情況下產生並起作用,通過儀式和信仰溝通超自然的領域,為人們逃避壓力和困境提供非經驗的方法。兩者相同的地方在於都是基於神學傳統,都存在於神秘的氣氛之中,都有把自己的活動和世俗世界區分開來的種種禁忌和戒律。兩者的不同點是巫術具有實用目的,而宗教儀式的一係列活動本身就是目的;巫術的信仰比較簡樸,而宗教的信仰則比較複雜;巫術的手段比較簡單、具體,如符咒、祛邪等;而宗教的活動則更為複雜多變,更有創造性。
巫術與宗教儀式產生的社會心理條件不同,同時與更深層的人格心理學有著聯係。理解宗教活動的內容是十分必要的,要理解在宗教儀式中,儀式反複表演表示的心理意義是什麼,隻有在這個基礎上,才能理解宗教儀式、信仰和宗教組織及其與社會文化各個側麵的關係。從社會學意義和心理層角度來看,巫術一般容易與邪惡力量組合引起衝動,對社會造成不利的影響。而準宗教禮儀,如果發生變異,會給巫術乃至邪教留下縫隙,巫術和邪教會趁機借用宗教儀式,幹出傷天害理的事情。
中國古代社會流行過以自然崇拜和神鬼崇拜為形式的原始宗教,這為道教的產生奠定了基礎。自然崇拜包括對天上、地下各種自然對象的神化和崇拜。在古代社會,由於人們對於大自然的依賴感和神秘感,認為自然現象和自然力被一種神秘力量所支配,就把它們奉為神靈,並且加以祭拜和祈禱。中國古代自然崇拜的對象極為廣泛,包括日月星辰、風雨雷電、河海山川、水火及動植物類、男女生殖器等,主要都是與人類生產和生活直接相關的自然物和自然力。不久又出現將自然神人格化和社會化的複雜現象,人們由自然崇拜的人格化發展到相信上帝和天命,初步建立了以上帝為中心的天神係統。鬼魂崇拜首先來自於對祖先的崇拜。古時的人死後,他的子孫非常想念他,夜裏做夢就會夢見他,因而認為人在死後還有靈魂存在,並且認為祖先的靈魂能夠行使神的職能並與後代交流,所以子孫便以陪葬、祭祀等方式安慰先靈,祈求祖先保護自己,從而免於疫病、災害等傷害的困擾。
1.3古代中醫的疾病預防
“預防”二字最早見於《周易·下經》“君子以思患而豫(預)防之”,當然這並不是專指預防疾病。早在《黃帝內經》中就明確地提出了如何預防疫病傳染的問題。如《素問·刺法論》說:“五疫之至,皆相染易,無問大小,病狀相似,不施救療,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素問·四氣調神大論》中說:“夫病已成而後藥之,亂已成而後治之,譬猶渴而穿井。”“治未病”是古代醫家提出的預防理論,包括預防疾病的發生及當疾病發生後,如何控製,防止複發,不使其進一步加重。
在中國古代,凡是具有高傳染性的疾病都被歸為疫類。中國曆史上最早記載的疾疫發生在周代。春秋時,魯莊公二十年夏,“齊大災”。按照《公羊傳》的解釋,此大災即大疫。此後,關於疾疫的記載不斷增多。從細菌和病毒的曆史看,是由於人類進入農耕時代後的生產、生活方式所導致的。關於這一問題,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生理學家戴蒙德在其獲得普利策獎的曆史著作《槍支、細菌、鋼鐵:人類社會的各種命運》一書中談到,人類傳染病的病毒與細菌是農耕社會家畜與家禽飼養業的產物。歐亞舊大陸農耕社會發達的飼養業以及密集的人口居住方式,是傳染病發生的溫床。其中,人口居住越密集,傳染病的傳播也就越迅速、廣泛。中國文明自古以農業為基礎,家畜飼養業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八九千年以前。進入文明時代後,日益增加的人口和繁榮的農業,必然帶來病毒和細菌的大量繁殖,並給人類傳染了越來越多的流行病。
鑒於疾疫對人類社會的巨大危害,人們在很早以前即開始致力於對疾疫的預防研究,具體措施主要有四個方麵:①順應節氣。先秦典籍《禮記·月令》中提到:孟春行秋令,則其民大疫;季春行夏令,則民多疾疫;仲夏行秋令,民殃於疫;孟秋行夏令,民多瘧疾。三國時,曹植在《說疫氣》一文中提到,建安二十二年(217年),癘氣流行,家家有僵屍之痛,室室有號泣之哀。原因在於“陰陽失位,寒暑錯時,是故生疫”。因而,先民們在有所興作時非常重視順應節氣。②注意公共衛生。盡管很長時間內人們都將疾疫的發生歸因於瘟神作怪或陰陽失序,但隨著時代的進步,人們還是逐漸認識到疾疫發生與公共衛生之間的關係,從而開始重視公共衛生事業。到了宋代,對疾疫的治療較之以往各代都更為重視。每當疾疫流行,朝廷多詔命太醫局及翰林醫官前往救治,藥費多由朝廷無償撥付。此外,地方上一旦發生疾疫,各地官員也多方措置,極力救治,廣為施醫散藥。除了派出醫生巡診之外,從中央到地方還廣泛設有惠民藥局和其他一些地方性藥局,平時以平價售藥為主,疾疫流行時則無償施藥以濟民疫。③處理屍體。屍體是病毒和細菌借以大量繁殖的最主要載體,處理屍體,即是切斷疾疫流行的一個重要渠道。據《周禮》所載,從先秦時期開始,就有了處理無主屍體的做法。此後,凡遇大疫,官府一般都有掩埋死者屍體的做法。如南朝梁武帝時,郢城大疫,全城十餘萬口,“死者十七八”。朝廷遂命給死者賜棺器盛殮,以防止疾疫傳染。這方麵仍以宋代處理得較好。在宋代,官方每於災害過後招募僧人掩埋屍體,以度牒為獎勵。此外,從北宋末年開始,各地普遍設立漏澤園製度,以掩埋因貧困無以安葬的無主屍體。宋代以後,各地均效仿這一製度,普遍建立漏澤園,從而減少了由屍體繁殖傳染病毒細菌的機會。④患者隔離。對於疾疫的傳染性問題,自東漢以後,開始有了隔離患者的記載,顯示人們已經開始重視流行病的傳染性問題。至遲到晉代,則已成為製度。蕭齊時,太子長懋等人曾設立了專門的患者隔離機構——六疾館,以隔離收治患病之人。唐代則是由僧人開設乞丐養病坊,以隔離收治病患者。從宋代開始,出現大量官辦養病機構,都有隔離病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