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帝祭祀與政治文化(2 / 3)

神農氏以火紀,故為火師火名。火,德也,故為炎帝。春官為大火,夏官為鶉火,秋官為西火,冬官為北火,中官為中火也。神農有火星之瑞,因以名師與官也。

炎帝時代,自無官製。這似是把有關的傳說同《周禮》的相關內容相比附而衍生出來的說法。凡此諸說,從傳說來看,似都可以“成立”;從曆史來看,也都不能說毫無根據。是否可以這樣認為:傳說中反映了一些曆史的蹤影,而曆史的源頭總是要從傳說講起。

二、炎帝祭祀的曆史傳統

炎帝祭祀有久遠的曆史傳統,它從一個方麵反映了中華文明的連續性和中華民族的凝聚力。據有關研究者的考察,關於炎帝或炎帝神農氏的祭祀,有幾個不同的脈絡:一是和“蠟祭”有關:“臘祭源於田間祭祀田神,始於伊耆氏。後周時以神農氏、伊耆氏等合祭,相沿至宋代。”二是和“先農壇祭”有關:“先農壇祭源於籍田祭祀農神,西漢末演為祭祀炎帝神農氏,相沿至清代。”三是和炎帝陵祭有關:“據有關資料記載,炎帝神農氏死後‘葬長沙’,而至宋初始於今湖南省炎陵縣鹿原陂訪得炎帝陵寢所在,即立廟行祭,相沿至今。其地在漢晉時期屬長沙郡(國)茶陵縣境,宋嘉定四年(1211年)析置酃縣,1994年更名炎陵縣。”以上見李學勤、張豈之總主編《炎黃彙典》(三),曲英傑主編《祭祀卷》前言,吉林文史出版社2002年版。

這三個祭祀脈絡中的“先農壇祭”和“炎帝陵祭”,前者延續至清代,後者相沿至今。這一曆史傳統,是值得十分重視的。從現存的文獻看,從《續漢書》誌、《晉書》誌、《宋書》誌、《南齊書》誌、《魏書》誌、《隋書》誌、《舊唐書》誌、《新唐書》誌、《大唐開元禮》、《政和五禮新儀》、《元史》誌、《大明會典》、《明史》誌、《大清會典》、《清史稿》誌等,均有關於祭、饗先農的記載。關於炎帝陵祭,似乎要晚一些。《帝王世紀》稱:炎帝神農氏死後“葬長沙”。《續漢書·郡國誌》說得詳細一些:“炎帝神農氏葬於長沙。長沙之尾,東至江夏,謂之沙羨,是其地。”《宋史》卷一〇五更有明確記載:

先代陵廟及錄名臣後。建隆元年,詔:“前代帝王陵寢、忠臣賢士丘壟,或樵采不禁、風雨不芘,宜以郡國置戶以守,隳毀者修葺之。”

乾德初,詔:“曆代帝王,國有常享,著於甲令,可舉而行。自五代亂離,百司廢墜,匱神乏祀,闕孰甚焉。按《祠令》,先代帝王,每三年一享,以仲春之月,牲用太牢,祀官以本州長官,有故則上佐行事。官造祭器,送諸陵廟。”又詔:“先代帝王,載在祀典,或廟貌猶在,久廢牲牢,或陵墓雖存,不禁樵采。其太昊、炎帝,黃帝,高辛,唐堯,虞舜,夏禹,成湯,周文王、武王,漢高帝、光武,唐高祖、太宗,各置守陵五戶,歲春秋祠以太牢;商中宗太戊、高宗武丁,周成王、康王,漢文帝、宣帝,魏太祖,晉武帝,後周太祖,隋高祖,各置三戶,歲一享以太牢;秦始皇帝,漢景帝、武帝、明帝、章帝,魏文帝,後魏孝文帝,唐玄宗、憲宗、肅宗、宣宗,梁太祖,後唐莊宗、明宗,晉高祖,各置守陵兩戶,三年一祭以太牢;周桓王、景王、威烈王,漢元帝、成帝、哀帝、平帝、和帝、殤帝、安帝、順帝、衝帝、質帝、獻帝,魏明帝、高貴鄉公,陳留王、晉惠帝、懷帝、湣帝,西魏文帝,東魏孝靜帝,唐高宗、中宗、睿宗、德宗、順宗、穆宗、代宗、敬宗、文宗、武宗、懿宗、僖宗、昭宗,梁少帝,後唐末帝諸陵,常禁樵采。”尋又禁河南府民耕晉、漢廟地。凡諸陵有經開發者,有司造袞冕服、常服各一襲,具棺槨以葬,掩坎日,所在長吏致祭。

……

[紹興]十四年,衡州守臣劉清之奏:“載炎帝陵在長沙茶陵,祖宗時給近陵七戶守視,禁其樵牧,宜複建廟,給戶如故事。”淳祐八年,湖南安撫大使、知潭州陳韡再言,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