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生在妥協的過程中積累智慧 樂觀豁達才逍遙
人生於天地間,則立於世,行於世。立身處世,當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不為權勢利祿所羈,不為功名毀譽所累。明察世情,了然生死,方可曠達。能持性而往,能臨危不懼,能以本色麵世,不費盡心機,不為無所謂的人情客套禮節規矩所拘束,能哭,能笑,能苦,能樂,真實自然,保持自己的個性特點,豈不快哉?
陶淵明因被生活所迫,不得已而為仕。二十九歲時,他曾當過江州祭酒,但不久便自動辭職回家種田。隨後,州裏又請他去做主簿,他不願意接受。到了四十歲,他為了解決家裏的生活困難,又到劉裕手下做了鎮軍參軍。四十一歲時,轉為彭澤縣令,但隻做了八十多天,便辭職回家。從此以後,他再也不願意出來做官了,而願親自種田來養家糊口,過著一種十分清淡貧窮的日子。
辭官回家以後,陶淵明仿佛從一個烏煙瘴氣的地方突然來到了空氣清新的花園,心情豁然開朗。他立即寫了一首辭賦,題目叫《歸去來辭》,以表達自己厭惡官場,向往自由生活的心情。從此以後,他帶著老婆、孩子一直過著耕田而食、紡紗而衣的田園生活。平時有空閑,他就寫詩作文,以寄托自己的思想感情,後來,成了晉朝一位傑出的詩人。
有曠達之性,方可逍遙於世,輕鬆做人,從容處世,這是陶淵明所詮釋給我們的人生哲學。而我們往往以自我和他者兩相對峙的立場去考慮問題,從而迷失於個人得失的深淵裏。
莊子說得好:“我願意活著,在沼澤裏搖頭擺尾,自由自在。”
蘇東坡也說,他之所以能每時每刻都很快樂,關鍵在於不受物欲的主宰,而能遊於物外。
人,一旦不能像東坡先生說的“遊於物外”,而是沉浸在沒有窮盡的物欲中,成了“物”的奴隸,那還有什麼真正的人生樂趣呢?錢,可以使人不擇手段;名,可以使人變得虛偽;欲,可以使人失去理智;權,可以使人膽大妄為……君不見,在種種物欲的引誘下,善男信女蛻變為不法之徒,國家公務員淪為階下之囚。這種“遊於物內”,為物所役,不僅失去了人生的樂趣,還會失去最起碼的良心和道德。
人,也隻有擺脫了外界的奴役,自己主宰自己,才能永葆心靈的恬靜和快樂。遊於物中而超然物外,官大官小不係於心,錢多錢少無所謂,有名無名也不在乎,窮富得失淡然處之,這樣不就無往而不樂了嗎?
得意時,心神不揚
即使自己很得意時也不要炫耀,要懂得掩飾自己的才能,隱藏自身的光耀,要知道樹大招風,必有後患。把自己適當地隱藏起來,不但不會招來妒忌,反而會讓你的人緣越來越好。
一位女士的寶貝女兒,從劍橋大學畢業回國之後,在特區一家金融機構供職,每月薪水數萬港幣。這位女士當然為女兒的出色表現而感到自豪。她麵對親朋好友時,言必稱女兒的風光,語必道女兒的薪俸。偶然被女兒發覺,極力製止母親,說總誇自己的女兒,突出自家好,人家會有什麼感受,不要因此傷害了他人。
可見在敘述自我時,要防止過分突出自己,切勿使別人心理失衡,產生不快,以至於影響了相互之間的關係。
生活中的每一個人都想要一個很好的口碑,所以,難免會談一些自己的得意之事。但是,一定要做到見好就收、適可而止,否則,別人不僅不會認為你很“了不起”,還會認為你是不成熟的,隻會賣弄過去好時光。所以,不要時時處處提自己的得意之事,在偶爾談到時最好使用以下幾種低調的方式:
(1)在別人談起得意之事後,自己再談也不遲。也就是說,如果單方麵大談得意之事有時會顯得很尷尬。
(2)在別人尚未表現出不耐煩時,自己先結束談話,這樣既不會顯得你是在故意炫耀自己,也不會讓別人產生厭煩心理。
(3)最好在別人再三追問的情況下再談起自己經曆的得意之事,這樣既可以滿足他人的好奇心理,又可以把自己的“光輝曆史”展現出來,恰到好處地在人麵前展現了自己優秀的一麵。
如果一個人能夠遵循以上三種方式,那麼,就能夠在自己的生活圈子中有一個良好的口碑,在以後的人生道路上鋪建堅實的人脈之路,這就是低調做人的奧妙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