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那麼多平時不出中門的女子一時間嬌容修態、秀曼風流地湧向夜幕之下,禮教的規約頓時顯得蒼白無力,情愛的喜劇在燈輪閃爍中隨機出現。《古今詞話》中記載過一則故事:“崇寧間,上元極盛。太學生江致和在宣德門觀燈,會車輿上遇一婦人,姿質極美,恍然似有所失。歸運毫楮,遂得小詞一首。詞雲:‘喜元宵三五,縱馬禦柳溝東。斜日映朱簾,瞥見芳容。秋水嬌橫俊眼,膩雪輕鋪素胸。愛把菱花,笑勻粉麵露春蔥。徘徊步懶,奈一點靈犀未通。悵望七香車去,雲情雨態,願暫入陽台夢中。路隔煙霞甚時遇,許到蓬宮?’明日妄意複遊故地,至晚車又來,致和以詞投之。自後屢有所遇,其婦笑謂致和曰:‘今日喜得到蓬宮矣。’”(《歲時廣記》卷一二引》這裏“喜到蓬宮”便是一個“幽歡”的隱語。從宋人的許多記載看,元宵之夜這個極其特殊的狂歡時刻,男女情愛追求不但普遍,而且過程大都較為短暫,一般很快就能達到情愛的實現。
明代“正月十五為上元節,前後張燈五夜”(《西湖遊覽誌餘》卷二〇)。《金瓶梅》十五回《佳人笑賞玩月樓》寫潘金蓮、吳月娘、李瓶兒登樓賞燈,所見之“玩燈男女”在幾十種款式各異、虹光斑斕的彩燈下穿梭玩耍的情景,反映出當時燈市豪華,人聲鼎沸的氣象。在元宵五夜婦女們仍如宋代婦女,可以恣意縱遊。“三五良辰春色濃,金吾不禁九關通……千門兒女鬧芳辰,何處不歌落梅曲?”(《劉士驥《元宵行》)從全國各地的情況看,張燈時間不一。南方閩中是一典型。“蓋天下有五夜,而閩中有十夜也”。十一夜已有燃燈者,至十三夜家家燈火照耀,如同白晝,“遊人士女,車馬喧闐,竟夜乃散”。“大家婦女,肩輿出行,從數橋上過,謂之轉三橋,貧者步行而已”。至二十夜“欄街兒女競喧呼”,以求“饒燈”(謝肇淛《五雜俎》卷二、《上元觀燈詩》)。
北方以燕京最為典型。據劉侗、於奕正《帝京景物略》卷二雲,燕京鬧元宵,自“正月八至至十八日,集東華門外,曰燈市。貴賤相遝,貧富相易貿,人物齊矣。婦女著白綾衫,隊而宵行,謂無腰腿諸疾,曰走橋。至城各門,手暗觸釘,謂男子樣,曰摸釘兒。”沈榜《宛署雜記》卷一七亦記載過元宵“走橋”、“摸釘”風俗:“正月十六夜,婦女群遊,祈免災咎,前令人持一香辟人,名曰走百病。凡有橋之所,三五相率一過,取度厄之意。或雲終歲令無百病。暗中舉手摸城門釘,一摸中者,以為吉兆。”吳江人周用《走百病行》詩雲:“都城燈市春頭盛,大家小家同節令。姨姨老老領小姑,攛掇梳妝走百病”,生動地反映出明代婦女的元宵風情。
明代興起的這些獨具風情的元宵活動在清代得到了傳承,全國各地城鄉婦女都有走橋祛病度厄之俗。摸釘之俗則主要行於幽燕。彭蘊章《幽州風土吟·夜摸釘》詠道:
春書刻青繪,幟畫蟾蜍形。畫蟾製起遼俗婦,後來宜男夜摸釘。夜摸釘,女子行,走橋踏穿雙繡履,入市看遍千珠燈。月斜星散珠燈落,歸倚紅爐飲羊酪。
“走橋踏穿雙繡履”,其周遊之遠、之久可以想見。至於“一遊而百病可除”實在是為縱樂而杜撰的一個理由而已,清人即已指出:“此遊女詭詞耳!”除了摸釘、走病這些風俗外,清代元宵城鄉各地還增加了舞龍跳獅、高蹺秧歌、跳索撾箏、擊鼓踢毽、猜謎賞燈等一係列遊藝活動,更豐富了婦女的佳節情趣,火樹銀花照耀著到處陶遨飛動的雲鬟鬢影,顯得更加絢麗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