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禮教建立起嚴密的防閑機製,其主要目的是使女子保持“名節”。“名節”,對於男子來說是多義的,而對於女性則隻在於“清貞”二字。豈不聞乎:凡為女子,先學立身。立身之法,惟務清貞。清則身潔,貞則身榮。(《女論語》)
“貞”早在《易經》中就被用來作為品評女性行為的標準,但其義為“正”,與後代“貞潔”、“貞操”的意義不同。如《家人卦》:“家人,利女貞”,是指“女正乎內,男正乎外”,家道應不失男尊女卑之序。《恒卦》:“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是指“守持正固可獲吉祥”,夫妻關係天長地久。在整個《易經》中“貞”的意義隻在夫妻之道,居室之常,並未涉及性生活的純潔問題。但《姤卦》別開一麵,提出“姤,女壯,勿用取女”之說十分引人注目。姤,通遘,遇也。女壯,即女子性欲勃盛。王弼、孔穎達釋曰:“一女而遇五男為壯至甚,故戒之曰:此女壯甚,勿用娶此女也。”就是說,充分的自然性的生理欲求可能突破受之以恒的夫妻之道,改變女子對男子的卑弱相從的態度,應予防範,最根本的方法就是“不要娶她”。這裏最早涉及性愛的專一性問題。
純種的需要是要求婦女恪守貞操的基本出發點。《儀禮·喪服》說:“何如而可為之後?同宗則可為之後。”就是說,必須是本血統的兒子才能立為後嗣,異姓血統的子孫則不可以宗祧祖祠,即所謂“神不歆非族”。在純種願望的驅使下,為建立父權製而不懈努力的人們曾作出過巨大的犧牲。《莊子·盜蹠》中有“堯殺長子”之說,《詩經·大雅·生民》說後稷出生後曾多次被遺棄。這些傳說的真實性已無法考知,但從後世羌胡少數民族“尚殺首子,以蕩腸正世”(《漢書·元後傳》)的風俗遺存可以印證父權製社會形成之初乃至以後相當長的時期內確乎存在過戮殺長子的風俗。當人類還處在對生殖科學知識十分貧乏的時代,無法確認婚後第一胎血緣是否純正,將其殺死或遺棄掉是最簡單不過的辦法了。隨著宗法製度的日趨完善,宗族血緣身份就顯得更加重要。因此原始的過激的純種措施被拋棄後,“處女貞”觀念便在禮教的卵翼下產生了。
不過先秦時期,一方麵是急驟的社會男性化的狂飆以強大的力量把女性卷入男子的私懷,另一方麵母權社會長期存在、發展的“慣性”又使女性一時還不可能完全納入男權社會運行的軌道,“仲春之月會男女,是月也奔者不禁”,“處女貞”的規約顯出寬泛可容的態勢。“靜女其姝,俟我與城隅”;“遵大路兮,摻執子之祛兮”;“子惠思我,褰裳涉秦;子不我思,豈無他人”……桑間濮上之音時時可聞。
漢代以後貞潔觀念不斷擴散、滲透。有關公私著述的出現是這一時期貞潔觀念理性化的標誌。漢代戴德和戴聖叔侄率先為《禮記》傳注成《大戴禮記》、《小戴禮記》,繼而鄭玄對《三禮》闡幽發微,進一步充實和完善了傳統禮製,同時劉向編纂了《古列女傳》,樹立起若幹閨閣典範,其守貞行狀恰與戴學、鄭學中一係列道德規範相印證。漢代經學為後世束縛、奴化婦女提供了思想武器和操作方法,其中倡言的婦女貞潔,既包括婚後的節操,也包括婚前的處女貞。
當然,對後世婦女教化最為直接、影響最大的還當推班昭。當她把自我意誌拱手交給男權社會後,又以男性的思維定勢向女性現身說法,形成了她的《女誡》,“禮義居絜,耳無淫聽,目無邪視”的“專心正色”之說顯得言者諄諄,成為後代傳遍了繡閣妝樓的種種“女訓”、“女則”、“女箴”、“女儀”中“肅閨閫”內容的藍本。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漢代以後貞潔觀從規約女性的倫理標準演化為品評女性的審美標準,即所謂“膏不厭鮮,女不厭清,玉不厭潔,蘭不厭馨”(裴頠《女史箴》)。文人士子的這種對“如玉”女子的讚賞和追求,引導出全社會的女性價值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