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占卜的源流(1 / 3)

容肇祖

占卜的事情,在中國起源很早。秦漢以來的傳說,每每將《易》的卦畫歸之於伏羲。又後來的《連山》、《歸藏》,竟托始於伏羲和黃帝;或較明白的,則以為是夏殷的《易》。傳說無征,當然未可信從。近二十年來殷墟甲骨發現,而後談占卜的乃得實物的證明。我們據其文字以證古史,而殷代的史事乃得有切實的記錄。至於說到占卜的起源,雖未得直窮他的本始,而殷代的占卜的狀況,已可了然明白。向來最糾紛的,最不易解決的《周易》的一個問題,到此當亦可以迎刃而解。蓋占術的《周易》,既不是古帝王的神奇;而哲學化的《周易》,也不過是多生的枝節。從古占卜的研究以明探它的起源,又從近今占卜的流變以尋它的支裔,就知道《周易》一書隻不過用古聖人的名號作了包皮,也都和別的占卜書屬於一類的嗬!現在說占卜的源流,簡單一點的說明,略如上表。辯證解說,下當更詳。

一、從殷墟甲骨考證出古代占卜的實況

研究占卜的起源或其所發生的時代,從甲骨上征驗,則知甲骨的占卜盛於殷朝,而不一定是起於殷朝。它的刻劃的美麗,文字的精巧,或可證為前此有一種粗醜的或者沒有文字記錄的時期。而占卜的年代究始自何時,實不可考。我們隻好就殷墟的實物為限,以說甲骨的占卜的時代。案《殷虛書契考釋》以為:“《史記·殷本紀》載成湯以來至於帝辛傳世三十,今見於卜辭者二十有三。”卜辭中所見的帝,有大乙(即天乙,即湯),大丁,卜丙(當即外丙),大甲,大康,小甲,大戊,中丁,卜壬(即外壬),祖乙,祖辛,祖丁,南庚,羊甲(即陽甲),般庚(般即古盤字),小辛,小乙,武丁,祖庚,祖甲,康丁(《史記》訛作庚丁),武乙,文武丁(《竹書》作文丁,《史記》作大丁)。文丁以後,帝乙,帝辛的名,為卜辭中所沒有。可征甲骨是盤庚遷亳後,至武乙徙河北前所作。因為現今龜甲出土的地方,就是盤庚所遷的地方。盤庚確在紀元前多少年,現在頗不易考,因為司馬遷記宣王以前,隻紀世代而沒有紀年,大約當在紀元前千數百年光景。那時的占卜法究竟是怎樣的,《殷虛書契考釋》從實物上觀察所得,證說如下:

卜以龜,亦以獸骨。龜用腹甲而棄其背甲(背甲厚,不易作兆,且甲麵不平,故用腹甲)。獸骨用肩胛及脛骨(脛骨皆剖而用之)。凡卜祀者用龜,卜它事皆以骨。田獵則用脛骨;其用胛骨者,則疆理征伐之事為多。故殷墟所出,獸骨什九,龜甲什一而已。其卜法,則削治甲骨甚平滑,於此或鑿焉,或鑽焉,或既鑽更鑿焉。龜皆鑿,骨則鑽者什一二,鑿者什八九,既鑽而又鑿者二十之一耳。此即《詩》與《禮》所謂契也(鑿跡皆楕圓,如◎;鑽則正圓,如○;既鑽更鑿者,則外圓而內楕。大抵甲骨薄者或鑿或鑽;其鑽而複鑿者,皆厚骨不易致坼者也)。既契,乃灼於契處以致坼。灼於裏則坼見於表,先為直坼而後出歧坼,此即所謂兆矣。(《殷虛書契考釋》一○七——一○八頁)

從上可知殷代的卜法,或鑿或鑽,而契後又用灼以求兆。《殷虛書契考釋》又說:“不契而灼則不能得坼。既契則骨與甲薄矣,其契處刃斜入,外博而內狹,形為橢圓,則尤薄處為長形。灼於其上,斯沿長形而為直坼,由直坼而出歧兆矣。於以觀吉凶,並刻辭於兆側,以記卜事焉。”(同上)這是很有征驗的說明。又舉所見的兆形,略如下:

這些兆形,和《周禮》太卜所掌的“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又卜師所掌的“開龜之四兆:一曰方兆;二曰功兆;三曰義兆;四曰功兆”,未知是否有合?然而觀兆定吉凶,自然需要看太卜或卜師的神悟了。

殷虛甲骨所記的卜辭,很是簡單,不過紀所卜的事和所卜的吉凶而止。據《殷虛書契考釋》所記,除斷缺不可讀的外,卜祭的三百六,卜告的十五,卜享的四,卜出入的一百二十八,卜田獵漁魚的一百三十,卜征伐的三十五,卜年的二十二,卜風雨的七十七。這八事外,尚有其他所卜的事情。我們可知那時卜的事情,以祭為最要,因為祭神是古代最隆重的一宗事情。其次便是田獵,其次便是出入,這都要聽從神的意旨。其次,年及風雨,這是歲時中的希望。征伐亦是重要的事情,這是不常有的,從盤庚到大丁時,隻《殷虛書契考釋》所記的已有三十五次,也不算少,可見征伐也都是聽候於神的意旨的了。

殷虛甲骨卜辭表吉凶及允否的意義。如祭祀,則為“亡,”“亡”,“受”(羅釋為又,即福祐,甚確),“允日”,“亡”,“其牢茲用”,“其牢茲茲用”,“犬,百牛百用”,“其五牢”,“其三牢”,“十羊廿牛”,“一月酒”,“二月俎”,“三羊三豕三犬”等。卜告的則為“今月告於南室”,“允之告麥”,“亡其告麥”等。卜享的則為“於戊申享”,“弗享見”,“其大享耑”等。卜出入的為“其大出五月”,“不允出”,“我不吉出”,“方不大出”,“乙巳王入於商”,“王步亡”,“步於亡州”,“往來亡”,“往來亡在九月”,“亡”,“王步歸”,“母歸”,“先歸九月”,“人歸”,“人不歸”等。卜田漁的為“王狩於”,“王步狩”,“往於田亡”,“王田往來亡”,“衣逐亡”,“王曰吉”,“王曰在三月”,“今月獲”,“王其往逐鹿”,“王不其獲鹿”,“允獲鹿五”,“羊不其得”,“禦子漁”等。卜征伐的為“隹其弗克;往征;其伐利;不利;伐,帝不我其受又;登人三千乎,方弗受之又;今月帥亡寧;師往衛亡;登人三千乎戰”等。卜年的為“受黍年”,“我不其受年”,“弗受之年”,“我受黍年三月”等。卜風雨的為“其遘大風”,“不遘風”,“大風不隹”,“其雨”,“今月其雨”,“雨一月”,“今三月帝命多雨”,“允雨”,“其雨之月允不雨”,“其雨在五月”,“其延雨”,“不多雨”,“其遘大雨”,“不一冓雨”,“其雨在圃漁”等。看這些卜辭,都是簡單的對事表示吉凶可否,是沒有定辭的。

二、周代的占卜——龜、筮、筳篿及星占等

周代承殷之後,用龜的占卜仍是通行。《春秋》成公十年“夏四月,五卜郊,不從,乃不郊”,這是顯然的事實。而當時另有用蓍的一種筮法,和他相副。蓍筮在殷無可考,疑當初是戎狄的占卜,到周勝殷,遂變易而興盛。“易”有更代的意義。《易·係辭》說道:“《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又說:“《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耶?當文王與紂之事耶?”或者就是起於這時?代殷而起,故又稱為《周易》?後來的楚,亦有一種占術,是用筳篿的。屈原《離騷》說道:“索瓊茅以筳篿兮,命靈氛為予占之。”王逸注雲:“藑茅,靈草也。筳,小折竹也。楚人名結草折竹以卜曰篿。”《後漢書·方術傳》李賢注引《楚辭》注雲:“筳,八段竹也。”這種卜術,是龜筮之外的一種,今未能詳,或為近代杯珓所自起。周代龜筮並用,是可以證明的。如《詩·氓篇》說:“爾卜爾筮,體無咎言。”《國語·晉語》:“愛疑,決之以卜筮。”但是筮用蓍,較之鑽龜鑿龜灼龜為簡便,故有看龜為重於蓍的。如《左傳》僖四年《傳》說:

初,晉獻公欲以驪姬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從筮。卜人曰:“筮短龜長,不如從長。”

又《洪範》說:

立時人作卜筮……謀及卜筮……汝則從,龜從,筮逆,卿士逆,庶民逆,作內吉,作外凶。

二從三逆,而說作內吉,這是很特別的,可證古人龜筮並用時,寧舍筮而從龜的見解。《曲禮》及《表記》俱說“卜筮不相襲”,鄭玄注《曲禮》以為:“卜不吉則又筮,筮不吉則又卜,是瀆龜策也。晉獻公卜取驪姬不吉,公曰‘筮之’,是也。”他注《表記》又說:“襲,因也,大事則卜,小事則筮。”然而案之《洪範》所說,恐不盡然?胡煦說道:“卜筮不相襲者,蓋以卜人筮人各有專職,故惟卜與卜襲,筮與筮襲,而以卜襲筮,以筮襲卜,則其法不相通焉。若卜筮互為占,此則禮之所有,則龜從筮從之說也。”(《卜法詳考》卷二)說較可通。

周代用龜卜的事情,有可以證明他的卜法的,如《詩·大雅》說“爰契我龜”。《荀子·王製篇》說,“鑽龜陳卦,主攘擇五卜,知其吉凶妖祥,傴巫跛擊之事也”。(擊讀為覡)《韓非子·飾邪篇》說,“鑿龜數筴,兆曰大吉,而以攻燕者趙也”。《莊子·外物篇》說,“卜之,曰殺龜以卜吉。乃刳龜,七十二鑽而無遺筴”。這是很明顯的,可證戰國以前龜卜的方法仍是象殷朝刻鑽的故事。《周禮》說的“揚火以作龜,致其墨”,“菙氏掌共燋契以待卜事,凡卜以明火爇燋,遂龡其焌契以授卜師,遂役之”,當是周代卜法的遺說,和殷墟甲骨的遺物可以互相證明。至於周代龜卜的辭語,《詩定·之方中》說的“卜雲‘其吉’”,“其吉”當是卜辭。《韓非子》的“兆曰‘大吉’”,“大吉”亦是卜辭。這是卜辭中最單簡的。《左傳》莊公二十二年說:“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凰於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於薑。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又閔公二年:“成季之將生也,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間於兩社,為公室輔。季氏亡則魯不昌。’”《國語》:“晉公卜伐驪戎,史蘇占之曰:‘勝而不吉。’公曰:‘何謂也?’對曰:‘遇兆以銜骨,齒牙為猾,戎夏交捽。交捽,是交勝也,臣故雲。且懼有口,民,國移心焉。’”《左傳》僖四年,“晉獻公欲以驪姬為夫人,卜之不吉……其繇曰:‘專之渝,攘公之羭。’”這些卜辭,雖是戰國時的傳說,可證周代的龜卜辭,已是由簡單變繁複,但是卜辭仍是沒一定的。

占筮是周代特別顯著的事情。它的方法是用蓍。《易·係辭》說:“探賾索隱,鉤深致遠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說卦傳》說:“幽讚於神明而生蓍。”鄭玄《周禮注》說:“《易》者,揲蓍變易之數可占者也。”他的《儀禮·士冠禮注》說:“筮所問吉凶,謂蓍也。所卦者,所以畫卦記爻。《易》曰:‘六畫而成卦。’”賈公彥《疏》說道:

《易》筮法,用四十九蓍,分之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十有八變而成卦是也。雲所卦者,所以畫地記爻者。筮法,依七八九六之爻而記之。但古用木畫地,今則用錢。以三少為重錢,重錢則九也。三多為交錢,交錢則六也。兩多一少為單錢,單錢則七也。兩少一多為拆錢,拆錢則八也。

我們可藉此以知周代的筮法。周代的筮辭,看《左傳》,《國語》所記,有和《周易》相合,亦有不相合的。《周易》是古代的占筮書,確無可疑。《漢書·藝文誌》說:“秦燔書,而《易》為卜筮之事,傳者不絕。”可證秦以前的人,都看《周易》作占卜書的。今將《左傳》《國語》所記和《周易》相合的辭,彙錄於下:

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莊公二十二年,這是合《周易》的《觀》卦六四爻辭。)

秦伯師於河上,將納王。狐偃言於晉侯曰:“求諸侯莫如勤王。”使卜偃卜之,曰:“吉。”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享於天子’之卦。”(僖公二十五年。這是引《大有》九三爻辭。)

穆薑薨於東宮。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隨其出也,君必速出。”薑曰:“亡,是於《周易》曰:‘隨,元亨利貞無咎。’”(襄公九年。這是引《隨卦辭》。)

齊棠公之妻,東郭偃之姊也。棠公死,偃禦崔武子以吊焉。見棠薑而美之,使偃娶之。筮之,遇《困》之《大過》。陳文子曰:“夫從風,風隕,妻不可娶也。且其繇曰:‘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襄公二十五年。這是《困》六三爻辭。)

初,穆子之生也,莊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謙》。以示卜楚丘,曰,“是將行而歸為子祀,以讒人入,其名曰牛,卒以餒死。……日之謙當鳥,故曰‘明夷於飛。’明而未融,故曰‘垂其翼。’象日之動,故曰:‘君子於行。’當三在旦,故曰:‘三日不食。’離,火也。艮,山也。離為火,火焚山,山敗。於人為言,敗言為讒,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昭公五年。這是引《明夷》的初九爻辭。)

衛襄公夫人薑氏無子,嬖人婤姶生孟縶。孔成子夢康叔謂己立元,史朝亦夢康叔謂己,夢協。婤姶生子,名之曰元。孟縶之足不良,弱行。孔成子筮之曰,“元尚享衛國”,遇《屯》。又曰,“餘尚立縶”,遇《屯》之《比》。史朝曰:“‘元亨,又何疑焉。’……且其繇曰,‘利建侯。’”(昭公七年。“元亨”為《屯》卦辭。“利建侯”《屯》卦辭與《屯》初爻之詞皆同。)

南蒯之將叛也……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黃裳元吉。”(昭公十二年。“黃裳元吉”是《坤》的六五爻辭。)

宋皇瑗圍鄭師,晉趙鞅卜,不吉。陽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與也。微子啟,帝乙之元子也。宋,鄭,甥舅也。若帝乙之元子歸妹而有吉祿,我安得吉焉。”(哀公九年。《泰》的六五爻詞“帝乙歸妹,以祉元吉”,與這裏所說合。)

蔡墨曰:“《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潛龍勿用’。其《同人》曰,‘見龍在田’。其《大有》曰,‘飛龍在天’。其《夬》曰,‘亢龍有悔’。其《坤》曰,‘見群龍無首吉’。《坤》之《剝》曰,‘龍戰於野’。”(昭公二十九年。這和《周易》《乾》卦《坤》卦同。)

公子(重耳)親筮之曰:“尚有晉國”,得貞《屯》悔《豫》皆八也。筮史占之,皆曰“不吉。閉而不通,爻無為也。”司空季子曰:“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不有晉國,以輔王室,安能建侯。……故曰‘屯’,其繇曰,‘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故曰‘豫’,其繇曰,‘利建侯行師。’……是二者,得國之卦也。”(《國語·晉語》。兩係辭和《周易》《屯》及《豫》的卦辭同。)

以上十例,可證春秋時的筮占,已用《周易》的定辭。但是也有些占筮者不用《周易》的定辭而隨意命辭的。今將《左傳》《國語》所記的,錄如下:

成季之將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複於父,敬如君所。”(閔公二年。這在《周易·大有》的六五爻辭是“厥孚交如威如,吉”。)

秦伯伐晉,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車敗。詰之,曰:“乃大吉也,三敗必獲晉君。其卦遇《蠱》,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僖公十五年。這和《周易·蠱卦》爻辭全沒相涉。)

初,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遇《歸妹》之《睽》。史蘇占之曰:“不吉。其曰:‘士刲羊,亦無衁也。女承筐,亦無貺也。西鄰責言,不可償也。歸妹之睽,猶無相也。’《震》之《離》,亦《離》之《震》,為雷為火,為嬴敗姬。車說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於宗丘。歸妹睽孤,寇張之弧。姪其從姑,六年其逋。逃歸其國,而棄其家。明年其死於高梁之虛。”(僖公十五年。《周易·歸妹》的上六說:“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和這裏亦不合。)

晉侯將伐鄭,楚子救鄭。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複》,曰:‘南國蹙,射其元,王中厥目。’”(成公十六年。《周易·複》上六爻辭為“迷複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於十年不克征”。)

成公之歸也,吾聞晉之筮之也,遇《乾》之否,曰:“配而不終,君三出焉。”(《國語·周語》。)

上舉的共五例,中間有一例辭微異而意同的。可證春秋以後的占筮,大多數都是襲用《周易》的成文。間有隨意遣辭,不從《周易》一書,其中亦有辭異而意義相合的。又就《周易》相同的十例及不同的五例看,指爻變說,如說《觀》之《否》的,凡十一,單指卦名的有五,都沒有用初、二、三、四、五、上的名稱。《艮》之《隨》稱為“《艮》之八”的亦一見。疑筮師相傳,其法到春秋時已小有變異,不盡沿用六爻的名稱。間有卜師不依據《周易》的成文,疑其源亦必有所受。這樣看來,則《周易》隻是占筮家的參考書,彙集古占辭而成。但是在春秋時的占筮者多本於《周易》,可知《周易》的編集,當在春秋以前。今將《周易》的卦辭、爻辭上所述的人名和他的故事,彙述於下:

(一)關於殷先王王亥的故事:如:“喪羊於易,無悔。”(《大壯》爻辭)“喪牛於易,凶。”(《旅》爻辭)蓋王亥遷殷,已由商邱越大河而北,故遊牧於有易高爽之地。奴使牛馬,以為民用,即發見於此。有易之人,乃殺王亥,取其牛羊。《天問》所謂:“該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終弊於有扈,牧夫牛羊。”扈即易字之誤,考見王國維《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

(二)關於殷高宗的故事:“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既濟》爻辭)“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未濟》爻辭)

(三)關於帝乙的故事:“帝乙歸妹,以祉元吉。”(《泰》爻辭)“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漸》爻辭)

(四)關於箕子的故事:“箕子之明夷,利貞。”(《明夷》爻辭)

(五)關於亨岐山西山的故事:“王用亨於岐山,吉,無咎。”(《升》爻辭。岐山為周的發祥地。)“王用亨於西山。”(《隨》上六爻辭)

(六)關於康侯的故事:“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晉》卦辭。康侯,當即康叔,封衛侯)

上六項是比較容易認識的。如王亥的故事,不是經王國維的發現,亦未易知其為何。但是已知的六項中,三項是關於殷的先王,一項是關於殷末的箕子,二項是關於周初,即亨岐山,錫康侯的故事。此外沒有什麼很顯著的周代的故事了。《係辭》說的《易》之興在殷之末世,周之盛德的時候,合之所記事跡是很對的。大約占筮的盛行及今《周易》之成此大體,是在殷末,故說王亥、高宗、帝乙的事,層見疊出。帝乙即紂之父,其為殷末可知。

到周初亨岐山,乃用筮占。“王用亨於岐山,吉,無咎”、“王用亨於西山”的二條,明是當日筮占的事實。

按殷墟卜辭卜享的有四,如下:

甲辰卜王貞於戊申(卷三第二十四葉)

壬辰卜大弗見(卷四第三十四葉)

……其大耑(卷四第四十二葉)

癸亥卜王方其大邑(卷八第二十二葉)

可證殷享必先用卜。到周改用筮,“王用亨於歧山”等文,明是全錄筮辭的原文。由此可證在《周易》之先,筮辭是沒有一定。今傳本《周易》,和春秋以前的古本,同否雖不可知,而今本《周易》一書,疑最早亦不過在成、康的時候,因所采用的故事有康侯的緣故。這時正是周代的盛時。到春秋的時候,《周易》一書真通行了,這時的筮師,他所說有和今本《周易》不同的,或不顧因襲,自為筮辭,亦未可知?

《周易》即是周代盛時所出的一種占筮書,統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計算之,說“吉”的爻一百二十一,說“凶”的爻五十二,說“無咎”的爻八十五;又有“何咎”、“何其咎”、“匪咎”的共四;說“厲”的爻二十六;說“悔”的二,“有悔”的四,“悔亡”的十八,“無悔”的七;說“亨”的三。我們現在別的不計,單計吉凶咎三種,則吉一二一,無咎八一;凶五二;正會大約變成了吉四,無咎三,凶二的比例數目了。又經文並稱君子小人的六,單稱君子的十四,單稱小人的三。君子小人當然即貴族平民的分別,我們可見《周易》一書,大概是貴族階級應用的為多。《周易》所占的事,大概是出入,涉大川,見大人,從王事,婚媾,田獵,訟,歲收,風雨,出征,祀享,禦寇,建侯等的事情。大約以出入、涉大川、見大人的事情為最多。計《周易》“利有攸往”的十二,“不利有攸往”的二,“利涉大川”的九,“不利涉大川”的一,“利見大人”的七。從當日占出入的情形看,當時各地方交通的情形也可想見了。

《周易》之外,筳篿的一種占術,是不大明顯的,我們除《楚辭》外已無從考見了。星占的一種占術,在周代當是有的。我們知道古代的天文家同時是含有神秘的占驗的技術,而為通俗所迷信的。如《左傳》僖公十六年:“春,隕石於宋,五,周內史叔興聘於宋,宋襄公問焉,曰‘是何祥也,吉凶焉在?’”《荀子·王製篇》說:“相陰陽,占祲兆,鑽龜陳策,主攘擇五卜,知其吉凶妖祥,傴巫跛擊之事也。”司馬遷《報任安書》說:“文史星曆,近乎卜祝之間。”可證古代的天文家同時是帶有占卜家的性質。又《左傳》記的星占的事,並可以證明,如下:

昭公七年: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晉侯問於士文伯曰,誰當日食?對曰,魯衛惡之。衛大魯小。公曰,何故?對曰,去衛地,如魯地,於是有災,魯實受之。其大咎,其衛君乎;魯將上卿。

昭公十年:春王正月有星出於婺女。鄭裨灶言於子產曰,“七日戊子,晉君將死。今茲歲在顓頊之虛,薑氏任氏實守其地。居其維首而有妖星焉,告邑薑也。邑薑,晉之妣也。天以七紀。戊子逢公以登,星斯於是乎出。吾是以譏之。”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於大辰,西及漢。申須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天事恒象,今除於火,火出必布焉,諸侯其有火災乎?”梓慎曰:“往年吾見之,是其征也。火出而見。今茲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與不然乎?火出,於夏為三月,於商為四月,於周為五月,夏數得天,若火作,其四國當之,在宋衛鄭陳乎?”

昭公二十年:春王二月己醜日南至。梓慎望氛,曰:“今茲宋有亂,國幾亡,三年而後弭。蔡有大喪。”

昭公二十四年: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梓慎曰:“將水。”昭子曰:“旱也。日過分而陽猶不克,克必甚,能無旱乎?”

上舉五例,可見周代占星望氣的事實。《洪範》一書,雖不是箕子所陳,卻是商代的遺書。裏頭說的,休征咎征,以及“歲月日時無易,百穀用成,用明,俊民用章,家用平康。日月歲時既易,百穀用不成,用昏不明,俊民用微,家用不寧”,都是含有星占家的見解,開後來《洪範五行傳》的先河。至於《呂氏春秋》的《月令紀》等,如《孟春紀》“孟春行夏令,則風雨不時,草木早槁,國乃有恐。行秋令則民大疫,疾風暴雨數至,藜莠蓬蒿並興。行冬令則水潦為敗,霜雪大摯,首種不入”等,這些時令的迷信,和《洪範》“日月歲時既易”的一些話相同,可見那時的星氣的占候的狀況。

三、秦漢間至漢哀平前的占術及其哲學化

《周易》在秦時以卜筮書得存。到漢初尊崇孔子,抱遺書的多依附於孔門以自重,於是占筮的《周易》亦依附於孔門,雲:“自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以授魯橋庇子庸,子庸授江東臂子弓,子弓授燕周醜子家,子家授東武孫虞子乘,子乘授齊田何。”(《漢書·儒林傳》)一若傳統淵源,像煞有介事的。《史記·孔子世家》說道:“孔子晚而喜《易》,序《彖》、《係》、《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曰:‘假我數年,若是我於《易》則彬彬矣。’”《漢書·藝文誌》說道:

《易》曰,伏羲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至於殷周之際,紂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於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子為之《彖》、《象》、《係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曆三古。

這種“韋編三絕”、“人更三聖,世曆三古”的話,多麼好聽?大概是傳《易》的人,托古自重,以神其術,好比現在占卦的人,口念“伏羲,文王,周公,孔子,鬼穀先師等”一般。《史記》、《漢書》根據這種傳說去記錄,當然是不可靠的。如果孔子是讀《易》韋編三絕,為什麼絕沒有向弟子提過,《論語》一書,亦絕沒有提過《易》的一字。古文《論語》“子曰假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陸德明《經典釋文》說:“魯讀‘易’為‘亦’,今從古。”可證《魯論》之文,明是:“假我數年,五十以學,亦可以無大過矣。”這和孔子“我學不厭”的話是相一致的。占筮家改竄原語的解釋,而後來的古文承之,一誤百誤,而孔子遂成為術士的信徒,而《十翼》因以盡歸於孔子。至說文王作爻辭,說更無根。爻辭說“箕子之明夷”,“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明是文王以後的事情。又所謂伏羲畫卦的說話,原於《係辭》。以殷墟卜辭文字證之,知殷以前絕無卦畫。依托附會是卜師的能事,所謂伏羲、文王、孔子作《易》卻原來沒有一點的痕跡。《彖》、《象》、《係辭》、《文言》、《說卦》的《十翼》出於秦漢之際,而秦漢以前的書絕沒有引過,當是這時期的出產品。歐陽修說:“童子問曰:‘《係辭》非聖人之作乎?’曰:‘何獨《係辭》焉,《文言》、《說卦》而下,皆非聖人之作,而眾說淆亂,亦非一人之言也。’”(《易童子問》卷三)這是很有見地的話。我們又知《十翼》所以依附於孔子的緣故,不是以他的占術,而是以他的哲學化的辭語。他的哲學化就是所以依托孔子,和得到儒家承認的原由。《係辭》說道:“《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製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可見《易》的範圍,已由卜筮方麵而擴充到哲學的方麵,真是要哲學化了。就《十翼》中看去,如《乾卦》,《彖》說的“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象》說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文言》說的“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享利貞’”。這些解釋,很有哲學化的趨向。至於《係辭》、《說卦》、《序卦》,簡直是說《易》的哲學。《係辭》說的如“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開而當名辨物,正言斷辭,則備矣。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其旨遠,其辭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隱,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說卦》說的如“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仁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序卦》說的如“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以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這可證《周易》是從占筮而到哲學化的。《周易》既從占術的一方麵走入孔門,又有這種說《易》的哲學使他成為儒術化,得以高踞六經的首座而貌似師儒,從此卜祝之流,便居然是儒林之首了!然而《易》學一方麵固然傾向於哲學化,他方麵則仍然是受術士的影響而保存他的筮占的神秘的性質。如《漢書·儒林傳》所說的孟喜、梁丘賀、焦贛、京房、高相的一輩,孟喜“得易家候陰陽災變書,詐言師田生且死時,枕喜膝,獨傳諸喜”;梁丘賀“以筮有應,由是近幸為大中大夫給事中,至少府”;焦贛“獨得隱士之說”;京房“以明災異得幸”;費直“長於卦筮”;高相“傳說陰陽災異”(俱見《漢書·儒林傳》)。可知哀平以前的《易》學雖則是經過儒家化,然而很有人仍要保存他的占術的作用和神秘的性質。

上說占筮的《周易》經過一種哲學化,此刻可以說儒學的術士化了。前說春秋的末期,頗有一些占星望氣的事實。到漢初的時候,這種占星望氣的學說,變為說災異的一派。董仲舒便是把《春秋》中記的星變日蝕諸事,都認為天意示警。這是不從占驗的說法,而看作天意的默示。這真是儒學的術士化了。他說:“凡災異之本,盡生於國家之失。國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災異以譴告之。而不知變,乃見怪異以驚駭之。尚不知畏恐,其殆咎乃至,以此見天意之仁而不欲害人也。”(《春秋繁露·必仁且智書》)這種說災異的有意誌的天道觀念便是星占學說的變形。後來的劉向便是極力提倡這種學說。其次,夏侯始昌以《齊詩》、《尚書》教授,先言柏梁台災日,至期日,果災。他的兒子勝傳他的《尚書》及《洪範五行傳》,說災異。昌邑王數出,勝諫以為“天久不雨,臣下有謀上者”。(見《漢書》本傳)這也是儒學的術士化。他如翼奉治《齊詩》,主張用六情(貪,怒,惡,喜,樂,哀)十二律(亥卯,子卯,寅午,己酉,午酉,辰未,戌醜)說詩。宣帝命平昌侯王臨往學,奉奏說:“平昌侯比三來見臣,皆以正辰加邪時。辰為客,時為主人。以律知人情,王者之秘道也。愚臣誠不敢語邪人。”(見《漢書·翼奉傳》)這種以時占人的邪正的方法,而用來說《詩》,真是儒學的術士化了。然而除陰陽五行的一派說災異而非純粹的占術外,案之《漢書·藝文誌》所記,則有下列三大類占術的書籍,今錄如下:

一,蓍龜:《龜書》五十二卷;《夏龜》二十六卷;《南龜書》二十八卷;《巨龜》三十六卷;《雜龜》十六卷。(以上為龜卜類)《蓍書》二十八卷;《周易》三十八卷;《周易明堂》二十六卷;《周易隨曲射匿》五十卷;《大筮衍易》二十八卷;《大次雜易》三十卷;《鼠序卜黃》二十五卷;《於陵欽易吉凶》二十三卷;《任良易旗》七卷。(以上為蓍筮類)

二,天文:《泰壹雜子星》二十八卷;《五殘雜變星》二十一卷;《黃帝雜子氣》三十三篇;《常從日月星氣》二十一卷;《皇公雜子星》十九卷;《泰壹雜子雲雨》三十四卷;《國章觀霓雲雨》三十四卷;《泰階六符》一卷;《金度玉衡漢五星客流出入》八篇;《漢五星彗客行事占驗》八卷;《漢日帝氣行事占驗》三卷;《漢流星行事占驗》八卷;《漢日旁氣行占驗》十三卷;《漢日食月暈雜變行事占驗》十三卷;《海中星占驗》十二卷;《海中五星經雜事》十二卷;《海中五星順逆》二十八卷;《海中二十八宿國分》二十八卷;《海中二十八宿臣分》二十八卷,《海中日月彗虹雜占》十八卷;《圖書秘記》十七篇。(古代的天文學,近於占驗的方麵為多。上列的皆古天文學的書籍,大概大半屬於占驗。《漢書·藝文誌》說:“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紀吉凶之象,聖王所以參政也。”既然是說紀吉凶之象,則古代的天文即是星象占驗術又可見了。故全錄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