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頡剛李鏡池
一、論《易傳》著作時代書
頡剛先生:
上星期曾把《易傳》中的《彖》、《象》兩傳的著作後先猜想過,同時說及《係辭傳》為較後出。其大約的年代,《彖》、《象》二傳當著於戰國末年至秦、漢之間;至《係辭傳》恐怕是從漢初直到西漢末。讓我現在更說說我對於《係辭》、《文言》二傳的推想。願你切實指教。
我頗疑《文言傳》就是《係辭傳》中的一部分,後人因為它解釋《乾》、《坤》二卦頗為完備,所以分出,另立名目。其實《文言傳》並非一人所著,故解《易·乾卦》之言在一傳中就有四種不同的說法。在《文言傳》的編者——隻是編者,非著作者——看來,這不同的說法原沒有甚麼要緊的。他原來沒有想到是孔子作不是孔子作的問題。
《易傳》中,別的傳都是很有係統,很有條理的,隻有《文言》《係辭》是“雜拌”。《文言》雖說經過某個編者的組織,卻並不高明。《係辭傳》簡直就是零片斷簡,東一段,西一段。而後人的分章,有些地方很是勉強,例如“精氣為物”、“顯諸仁”兩段。
《係辭》(包括《文言》)實是西漢時代一班《易》學家說《易》的遺著的彙錄。
南宋徐氏《易傳燈》一書,未見。據《四庫總目》說:“……謂《係辭下傳》‘《易》之為書’三章,皆漢儒《易緯》之文,訛為夫子之作,以誑後世,亦沿歐陽修之誤。”《四庫》所非,我們或許以為是嗬!
“牴牾”與“煩複”兩點,為歐陽修所以致疑。這就是我所謂“雜拌”,所謂“《易》說彙錄”。《係辭傳》既是這樣一種東西,則它不是一人之作固可以斷定,不是一時代之作也可以由假定而至於判決了。
《文言傳》的文章與《係辭》相仿,而牴牾繁複亦差近之。所以我想它們原是《易》家店中的雜貨攤上的東西;後來來了一個顧客,把其中一部分挑選了,重新裝璜,另標牌號,於是乎“文言攤”、“係辭攤”等一起冒了孔家店的牌,公賣假貨,不特《文言》失其本來麵目,即《係辭》亦非複當年的真相了。
學生鏡池1930年3月31日
二、論《易經》的比較研究及《彖傳》與《象傳》的關係書
鏡池吾兄:
今天把你標點的《周易經傳》覆看一遍。有些地方是改了,有些未改的也寫在邊上或書眉,以待你的審核。
我覺得分段之後,再應分大段與小段。小段為提行,大段為空一行。《係辭傳》、《文言傳》等均不能不如此。但這事也甚困難。請你再審查一下。
我對於標點《易經》的意見,以為“文法的比較”最為重要。因為《易經》中所說的話,不但我們不懂,即做《易傳》的人也不懂(看《象傳》的隻會敷衍字句可知)。那麼,我們要標點它,隻有從文法上去求出它的成語(縱不能知道它的意義,也須知道哪幾個字是可以聯綴在一起的),使我們的標點不致把那時的成語打碎已算盡了我們的職責。試舉一例。例如《乾·九三》之“厲無咎”,我們從全部《易經》中可以歸納出一個用“厲”字作成語的通則來。
(一)“厲”——如《既濟·上六》的“濡其首,厲”。
(二)“厲吉”——如《頤·上九》的“由頤,厲吉”。又《遁·九三》之“係遁有疾厲畜臣妾吉”,疑亦係“厲吉”一語之伸展,如“利貞”之伸作“利牝馬之貞”。但“厲”字如不為“吉”字之副詞而為形容詞(如上條)時,也許其解釋應為“有疾則厲,畜臣妾則吉”。
(三)“厲終吉”——如《蠱·上六》的“有子考無咎,厲終吉”。
(四)“悔厲吉”——如《家人·九三》的“家人嗃嗃,悔厲吉”。
(五)“厲無咎”——如《複·六三》“頻複,厲無咎”。
(六)“厲無大咎”——如《姤·九三》的“其行次且,厲無大咎”。
(七)“厲吉無咎”——如《晉·上九》“維用伐邑,厲吉無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