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集群性的、早出晚歸式的放牧養豬法自然容易使人聯想起遊牧民族放牧牛羊的常見景象,反過來才好更加真切地體會華夏先民在豬的馴化方麵所作出的特殊貢獻――豢養。
現代養豬學把家豬劃分為若幹種類,我國的豬種與外國相比特點突出。如早熟、易肥、耐粗飼、肉質好、繁殖力強等,很早就被國外所看中。西漢以來,當時羅馬帝國大量從中國引入豬種,使其本土豬種生長慢、肉質差的缺陷得以彌補,改良後育成羅馬豬,奠定西方主要良種豬。18世紀以來,中國豬種又對英國和美國的豬種改良發揮了重要作用。這些都已傳為養豬界盡人皆知的佳話。然而,從家豬起源上看,中西之豬卻有著同源異流的關係。專家指出:“我國考古發掘材料表明,在更新世洞穴中出土的野豬骨骼化石,大部分屬於更新世中期和晚期。據鑒定,有歐洲野豬(Sus scrofa L.)和李氏野豬(Sus lydekkeri)兩種。對這兩種野豬化石的分布狀況,根據現有資料,作了不完全的統計,發現歐洲野豬分布很廣,共有15個省、市、自治區,幾乎東、西、南、北、中都有,李氏野豬則分布於北京、河南、山東和陝西等4個省市,範圍狹小得多,材料表明,兩種野豬在距今60萬到1萬年間,已在我國廣闊的原野上生息、繁衍。進入新石器時代出土的野豬骨骼材料如在陝西西安半坡、江西萬年仙人洞、河南安陽殷圩、浙江嘉興馬家濱等遺址,經鑒定均屬於歐洲野豬,而李氏野豬尚未發現,可能已經絕滅。”這些考古資料說明,在我國境內的新石器時代先民開始將野豬馴養為家豬時,可供選取的幾乎唯有歐洲野豬。這也就是說,從野豬種的來源上看,中外的馴化者是站在同樣的起點之上的。是什麼原因使我國先民飼養的家豬後來居上,成為舉世矚目的優良品種呢?
全麵而客觀地解答這一疑問並非本書所能勝任。不過由漢字“豢”所提供的潛在信息至少可從一個方麵幫助我們思考。
《說文解字》對豢字有經典性的定義:“豢,以穀圈養豕也。”作為解釋的五個字言簡意賅地表達了兩重意思:一是養豬所用的飼料性質;二是養豬的方式。兩者之間又有內在的關聯。以穀飼豬是針對單純的草食而言的。古人很早就有按照食物類別來劃分家畜的明確意識:牛羊皆草食,故可視為同類;豬狗都要吃糧食,也被劃為一類。前者叫芻,後者叫豢。合稱則為芻豢。《禮記?月令》雲:“共寢廟之芻豢。”注:“芻豢尤犧牲。”說的是同時用食草之畜和食穀之畜供奉宗廟祭獻之用。《國語?楚語下》注:“草養曰芻,穀養曰豢。”《孟子正義》引《說文》雲(今本《說文》無此):“牛馬曰芻,犬豕曰豢。”《月令》疏引王肅曰:“食草曰芻,食穀曰豢。”《孟子》趙歧注:“草生曰芻,穀養曰豢。”《左傳?昭公十三年》釋文:“飼牲曰芻。”《文選?長楊賦》注:“芻,馬草也。”可見與“豢”相對言的“芻”,既可指草,又可指以草養畜的方式,還可指代以草為食的牛羊一類家禽。“豢”當然也有如此多重的意義。《說文》所雲“圈養”,就是專指與放牧相對的飼豬方式,這一層含義已包括在“豢”字中。《荀子?榮辱》注:“豢,圈也。以穀食於圈中。”把牲畜關進圈中,失去了放牧時隨處可食的草料,當然免不了要用穀物來喂養。這便是飼料性質與養豬方式之間的對應關係。這層關係就這樣統合於“豢”的兩重意義之中了。
不過,圈養雖在我國的養豬史上發揮了培育優種的重要作用,但這並不意味著先人們絕對排斥放牧方法。在不同時期均可看到牧豬的記載,有些地方還因地製宜地將圈養與放牧結合起來,收到良好的效果。畜牧學專家張仲葛在《中國古代人民怎樣馴化野豬成為家豬》一文指出:
在野豬的馴化過程中,對於它們的培養條件,特別是飼養和管理,是改變野豬生物學特性的決定性因素。中國人民在這一方麵積累著極為豐富的經驗。正如英國生物學者達爾文所指出的:“中國人民在豬的飼養和管理上費了很多苦心,甚至不允許它們從一個地點走到另一個地點。因此,這些豬顯著地呈現了高度培養族所具有的那些性狀;所以,無可懷疑地,它們對改進我們歐洲品種是具有高度價值的。”由於中國人民在豬的馴化和改良過程中的成就,對於達爾文學說的建立,提供了寶貴的材料和有力的證據。因此達爾文在他的許多不朽的著作中,一再強調中國人民對人工選擇及變異理論的卓越貢獻。
由此不難看出圈養作為限製豬的活動空間的有效手段,如何在我國文化中受到特殊的重視並因此而形成傳統。圈養開始於何時?沒有確切的文字記載,這個問題隻能借助於考古材料加以推測。山東大汶口新石器遺址出土的家豬牙齒,經鑒定認為有係繩的跡象。這種係繩和圈欄一樣,旨在人為限製豬的行動。西安半坡原始村落遺址發現兩個圈欄,學者們推測為豬欄的可能性最大。如此說,我國先民發明圈養的時間當在六千年前,比荷馬記述的牧豬場景要早三千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