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很早就知道野生的豬和家養的豬在物種上是同源的,這一點僅從外形的相似上便可得出直觀的判斷。但是在馴化初始的時代以後,科學的認識形成之前,人們並不能肯定家豬是從野豬演變出來的。於是就有了講述二者同時起源的神話故事。我國台灣原住民布農族的一則豬起源神話說道:
古有二兄弟。有一天,哥哥說:“我想做一隻山豬!”弟弟說:“既然如此,我就做一隻家豚!”哥哥撕下弟弟的衣服,用火燒一燒,拿給弟弟聞一聞,說:“這就是你的體臭!”弟弟則撕下哥哥的衣服,用火燒一燒,拿給狗聞一聞,說:“你到山中去,就憑著這一股氣味,去找出山豬棲息的地方來!”然後,兄弟兩人都各依其言,做了山豬和家豚。
這則神話十分質樸,把野豬與家豬的由來追溯到遠古兩兄弟的造物競賽,結果每人都能如願以償,心想事成。如果從理性和邏輯的立場去分析:顯然有很大的破綻。如果世上本來就不存在豬這種生物,兄弟倆怎麼會想到要做豬呢?這裏的悖論同上帝創造世界萬物的悖論其實是一樣的。神話思維時代當然不會考慮理性思維的邏輯。
還有一則布農族神話講道:“家豚和山豬在古時候的交情不錯,有一天,家豚向山豬說:‘今天請你吃地瓜!’山豬回答說:‘謝謝你的盛情厚意!可是,我想吃的,是人的大腿肉。至於地瓜,那就留著你自個兒吃吧!’職是之故,如今的家豚依然喜食地瓜,至於山豬,則依然打著人腿的主意。”這個神話雖然也分辨不清家豬野豬的源流關係,而是把二者看成同時共生的動物,隻由於食性的不同而分化開來,但卻從食性不同的表象背後透露出人豬關係發展史上兩個截然不同階段的價值觀:在家豬尚未出現的狩獵階段,人與豬之間隻有對立和敵視的關係。獵人捕獵山豬的目的無非是“逐肉”,而山豬也同樣以人的大腿肉為美味。這種人豬互食的可怕記憶在人的集體無意識中留下深刻的印記,將人與野豬的敵對關係給予生動的寫照。如一則鄒族神話所述:
從前有兩個兄弟去山上打獵,當時山上山豬很多,它們像牛一樣大。那時候他們帶著獵狗,山豬就先把獵狗吃了。獵狗吃完了,山豬追趕著這兩兄弟。哥哥跑得快,山豬追到弟弟把他吃了。
日後哥哥與他人一塊上山,他們找到山豬棲身的草原,便放火燒山,那群山豬均燒死了。他們將燒死的山豬肉割起,丟給獵狗吃,但獵狗並不食吃人肉的山豬。
這個神話將其大如牛的山豬描繪成以人、狗為食的凶猛野獸,如同食肉動物獅子老虎。而獵狗反倒“不食吃人肉的山豬”,這實在是出於人類主觀好惡的需要對動物本性的歪曲誇大。
現代生物學告訴我們,豬本是哺乳動物,屬於偶蹄目不反芻亞目的一個大型豬科。豬科中有鹿豚亞科(Babirussinae)、西?亞科(Tajassinae)和豬亞科(Suinae)。豬亞科又分五個屬:矮豬屬(Porcula)、河豬屬(Potamochoerus)、林豬屬(Hylocho唱erus)、疣豬屬(Phacochoerus)和豬屬(Sus)。豬屬中則包括著許多野豬種和家豬品種。豬屬動物出現在中新世,距今2500萬-600萬年,從發源地東南亞擴展到中亞、非洲和歐洲,後蔓延到整個新舊大陸。豬屬在哺乳動物中並非食肉目(carnivora),因此不具備以其他動物為食的食肉習性。倒是由狼演化而來的狗具有食肉習性。不過野豬性情凶暴,常常對向它發起攻擊的獵人們展開反攻,很容易發生咬死咬傷人的慘劇。所以初民的神話誤將其歸入可怖的食肉動物之列。
根據對豬骨化石的研究及其他生物證據,動物學家們已經證實現代家豬即馴化豬(Sus scrofa domesticus)的祖先屬於野豬(Sus scrofa)種,後者的生活區,從新幾內亞及歐亞大陸的太平洋沿岸向西,經歐洲、北非而至大西洋沿岸。多數學者認為,野生的豬主要棲息在林木茂盛的生態環境中。一位名叫裏德的考古學家則認為,野豬並非主要是森林動物。凡是在水和隱藏這兩種需要能得到滿足的地區,不管是在森林、草原,甚至半沙漠,或靠近泉水、河流沼澤的沙漠內,都能發現它的存在。野生的豬屬分布的廣泛性可以從一個側麵說明家豬存在的多源性和普遍性。馴化學家伊薩克認為,豬“有許多局限於特定地區的亞種,但它們關係密切,而且存在於鄰接地區各亞種間的連續性也顯而易見。看來,生態條件和地方性繁殖區域,可能是造成差異的主要原因。人們一開始馴化野生的豬,一些地方性的亞種,就有可能被引進而加入馴化豬這一類。在歐洲,人們在不久以前,有意識地這樣引進野生的豬;在東南亞,目前還是這樣地幹。當野豬闖進馴化豬群的時候,也會無意識地發生這種雜交的現象(把地方性野豬引進馴化豬群的一個原因,可能是為了恢複馴化豬被破壞的繁殖機能。當豬是為了多長肉和脂肪而被飼養的時候,內分泌的變化促進脂肪的積累,但常常大大減弱繁殖的能力)”。野豬和家豬交配能生產有繁殖力的後代,這一事實可以為二者在生物學上的同源關係提供有力的旁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