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並不認為簡單的攻擊是最好的攻擊,而隻是說,準備時間不能超出環境許可的範圍,敵人越有尚武精神,就越有必要采用直接的行動。因此,與其在複雜的計劃方麵勝過敵人,不如在簡單的行動方麵永遠走在敵人的前麵。

如果我們研究一下這兩種打法的最根本的基礎,我們就會發現,一種打法的基礎是智慧,一種打法的基礎是勇氣。人們很容易受到迷惑而認為,普通的勇氣兼高超的智慧,比普通的智慧兼出眾的勇氣有更大的作用。但是,如果人們不是違反邏輯地考慮這兩種因素,就應該看到,在勇氣起主要作用的危險領域內智慧不可能比勇氣更重要。在一切武德中,作戰的魄力總是最能使軍隊獲得榮譽和成功的。

經過了這些抽象的考察,根據實際經驗隻能得出上述這個結論,不會得出其他的結論,而且實際經驗是我們進行上述考察的惟一原因。

消滅敵人軍隊不僅在整個戰爭中,而且在各個戰鬥中,都應該看做是主要的事情,這是我們的原則。至於如何貫徹這一原則,以及如何使它同產生戰爭的各種情況所必然要求的一切形式和條件相適應,我們將在後麵加以研究。

通過上麵的論述,我們隻是想充分說明這個原則的一般重要性,現在,我們根據上述結論再來討論戰鬥。

第四章 戰鬥概論(續)

消滅敵人軍隊在戰爭中永遠是最主要的。至於同消滅敵人軍隊這個目的混合在一起的、或多或少有一定重要性的其他目的,我們將在下一章中先作一般的論述,以後再逐步加以闡明。在這裏,我們把戰鬥的其他目的完全撇開,隻把消滅敵人看做是戰鬥的惟一的目的來探討。

對消滅敵人軍隊應該怎樣理解呢?應該理解為使敵人軍隊損失的比例比我方大得多。如果我方軍隊在數量上占很大的優勢,那麼,當雙方損失的絕對數量相同時,我方的損失當然就比敵方小,這是對我方有利的。既然我們在這裏撇開戰鬥的其他目的來談戰鬥,那麼,我們就必須把那些用來間接地消滅更多的敵人軍隊的目的也排除在外。因此,隻能把相互殺傷過程中直接取得的利益看做是目的,因為這種利益是絕對的利益,始終保留在整個戰局的賬本上,而且在最後的結算中總是一種純利。至於其他各種勝利,或者是通過在這裏根本不予考慮的其他目的取得的,或者隻是一種暫時的相對利益,這一點舉一個例子就可以說明。

如果我們以巧妙的部署使敵人陷於不利的境地,以致他不冒危險就不能繼續戰鬥,因而稍作抵抗就撤退了,那麼可以說,我們在這一點上把他製服了。但是,如果在這個製服敵人的過程中,敵我雙方軍隊的損失比例相同,那麼這次勝利(如果這樣一個結果可以稱為勝利的話)在戰局的總結算中就沒有留下什麼利益。因此,像這樣的製服敵人,就沒有達到消滅敵人的目的。戰鬥的目的就是在相互破壞過程中直接取得利益,這種直接取得的利益不僅包括敵人在戰鬥過程中所受的損失,而且也包括敵人在退卻過程中直接遭受的損失。

這裏有個眾所周知的經驗,在戰鬥過程中,勝利者和失敗者在物質損失方麵很少有較大的差別,往往根本沒有差別,有時甚至勝利者的損失還可能大於失敗者。失敗者的決定性損失是在開始退卻以後才出現的(而勝利者卻不會有這種損失)。剩下的驚慌失措的部隊被騎兵衝散,疲憊不堪的士兵累倒在地上,損壞了的火炮和彈藥車被拋棄,剩下的火炮和彈藥車也因道路不好不能迅速撤退,因而被敵人的騎兵所追獲。在夜間,零星的部隊迷失了方向,毫無抵抗地落入敵人手中。勝利的這種結果,多半是在勝負決定之後才出現的。這種情況,如果不作如下的解釋,就會是難以理解的。

雙方在戰鬥過程中不僅有物質方麵的損失,而且精神也會受到震驚、挫傷,甚至一蹶不振。要決定戰鬥是否還能繼續,不僅要考慮人員、馬匹和火炮的損失情況,而且還要考慮秩序、勇氣、信心、內部聯係和計劃等方麵受到挫折的情況。在這裏,起決定作用的主要是這些精神力量,特別在雙方物質損失相等的情況下,起決定性作用的就隻是這些力量。

在戰鬥過程中要比較雙方物質力量的損失無疑是困難的,但要比較精神力量的損失卻並不難。能說明精神力量損失的主要有以下兩點:第一,作戰地區的喪失;第二,敵人預備隊的優勢。我方預備隊比敵人的預備隊減少得越多,就說明我方為了保持均勢使用了更多的兵力。這是敵人在精神方麵占優勢的明顯證明,這常常使統帥感到一定的苦惱,使他低估自己部隊的力量。但主要的是,經過長時間作戰的部隊都多少會像燃燒殆盡的煤渣一樣,子彈打完了,隊形打散了,體力和精力都耗盡了,也許連勇氣也大受挫折。像這樣的部隊,且不談人數上的減少,就是作為一個有機的整體來看,也和戰鬥以前的情況大不相同了。所以,根據預備隊的消耗程度可以衡量精神力量的損失。

地區的喪失和預備隊的缺乏通常是決定退卻的兩個主要原因,但我們也決不想否認或者忽視其他原因,例如各部隊的聯係和整個作戰計劃遭到破壞等等。因此,任何戰鬥都是雙方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以流血方式和破壞方式進行的較量。最後誰在這兩方麵剩下的力量最多,誰就是勝利者。

在戰鬥過程中,精神力量的損失是決定勝負的主要原因。勝負決定後,精神力量的損失還在增長,要到整個行動結束時才達到頂點。因此,使敵人精神力量遭受損失也是摧毀敵人物質力量從而獲得利益的一種手段,而獲得這種利益是戰鬥的真正目的。軍隊一旦隊形混亂,行動不能協調,個別部隊的抵抗往往就是徒勞無益的了。整個軍隊的勇氣受到了挫折,原來那種不顧危險地力爭得失的緊張情緒就會鬆弛下來,這時,危險對大多數人來說不但不能激發勇氣,反而像是一種嚴厲的懲罰。因此,軍隊一旦看到敵人取得勝利,力量就會受到削弱,銳氣就會受到挫傷,他們就再也不能依靠危險激發自己的勇氣來解除危險了。

勝利者必須利用這個時機,以便在摧毀對方物質力量方麵獲得真正的利益。隻有在摧毀對方物質力量方麵得到的利益才是確實可靠的,因為失敗者的精神力量可以逐漸恢複,隊形能夠重新建立,勇氣也能再度高漲。而勝利者在精神方麵取得的優勢在大多數情況下卻隻有極小一部分能夠保留下來,有時甚至連極小一部分也不能保留下來。在極個別情況下,由於失敗者抱有複仇心和更加強烈的敵愾心,反而可能產生相反的精神效果。與此相反,在殺傷敵人、俘獲敵人和繳獲敵人火炮等方麵,勝利者所獲得的利益卻永遠不會從賬本中勾銷。

會戰過程中的損失主要是人員的傷亡,而會戰後的損失卻主要是火炮的丟失和人員的被俘。前一種損失對勝敗雙方來說都或多或少存在,後一種損失通常隻是失敗的一方才有,至少失敗一方的這種損失要大得多。因此,繳獲的火炮和俘獲的人員在任何時候都是真正的戰利品,是衡量勝利的尺度,因為根據這一切可以確實無誤地看出勝利的大小。甚至勝利者精神優勢的大小,從這方麵看也比從其他方麵看更為明顯,特別是把它同傷亡人數對比著看,就更為明顯。因此,繳獲的火炮和俘獲人員的數量也是產生精神效果的一種新的力量。

在戰鬥過程中和在戰鬥後的退卻中受到挫傷的精神力量是可以逐漸恢複的,有時甚至可以完全恢複。但這隻是就整體中的較小的分隊說的,至於大分隊,卻很少能這樣。對軍隊的大分隊來說還有這樣的可能,但對軍隊所屬的國家和政府來說,卻極少、甚至根本不會有這樣的可能。在國家和政府裏,人們判斷問題時是從較高的角度出發,很少帶有個人的偏見。根據留給敵人戰利品的數量,以及把這些戰利品同傷亡人數作對比,很容易就可以看出自己軍隊軟弱無力的程度。

總之,雖然精神力量的削弱是沒有絕對價值的,而且也不一定會在最後的戰果中表現出來,但精神力量受到削弱有時可能成為舉足輕重的因素,以不可抗拒之勢壓倒一切。因此,削弱敵人的精神力量也常常可以成為軍事行動的巨大目標,關於這一點我們將在其他的地方論述。但在這裏,我們還必須考察一下它的幾個基本方麵。

勝利的精神效果是隨著被擊敗的軍隊數量的增多而增大的,但不是以同等的比例,而是以更大的比例在增大,不僅在範圍上增大,而且還在強烈程度上增大。一個被擊敗的師容易恢複秩序,它隻要跟整個軍隊靠在一起,勇氣就容易得到恢複,就像凍僵的手腳靠在身體上容易溫暖過來一樣。盡管較小勝利的精神效果還沒有完全消失,但對對方來說,這種效果已經有一部分沒有作用了。然而,如果整個軍隊在一次會戰中失敗,那就會導致全軍各個部分相繼崩潰。一堆大火所發出的熱度和幾堆小火所發出的熱度是完全不同的。此外,勝利的精神效果還取決於交戰雙方的兵力對比。用少數兵力擊敗多數兵力,不僅得到了雙倍的成果,而且還表明勝利者有一種更大的、更全麵的優勢,使戰敗者永遠不敢卷土重來。然而,實際上這種影響幾乎看不出來。在采取行動的當時,通常對敵人的實際兵力了解得很不準確,對自己的兵力也估計得不很真實,而且擁有優勢兵力的一方甚至根本不承認這種兵力上的懸殊,或者在長時間內不承認兵力占優勢的全部真相。這樣,他就可以避免由於這一點而可能產生的不利的精神影響。那種精神力量在當時一直為不了解情況、虛榮心或謀略所掩蓋,往往是到了後來才被人們從曆史中發現。這時,這支以少勝多的軍隊和它的指揮官立刻光彩倍增,但對久已成為過去的事件來說,這種精神力量已經不能起什麼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