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8章 愈野愈有味(2 / 2)

與男子攀談中知道,這些野物是錢江之源叢林中捕抓而來,晚上從這裏上火車,直達第二日廣州人的午餐桌,到了第三日,就成為排泄物轉入廣州城的地下管道中。盡管後來我知道,這個野生動物中轉站是“依法”的,然而我仍然無法忘記一瞥之下籠內的那些眼睛。它們原是屬於山野的。

野豬和黃麂非國家級保護動物,允許“限量”捕獵。我小時,外公有一杆獵槍和一條獵狗,月夜他就上山打獵,後半夜,他與狗各載戰果若幹而歸。外公家的泥牆上,繃了不少虎皮、狼皮、野豬皮。那時我是吃了不少不明野味的,都是外公清理好了,送到我家來的。然而我的記憶中,關於那時野味,竟是一點兒的異美滋味都沒有留下,不知幸或遺憾。

“野味之遜於家味者,以其不能盡肥:家味之遜於野味者,以其不能有香也。家味之肥,肥於不自覓食而安享其成;野味之香,香於草木為家而行止自若。是知豐衣美食,逸處安居,肥人之事也;流水,高山,奇花異木,香人之物也。”對於家味與野味,閑人李漁認為,“鵝以固始為最……豢之之物,亦同於人,食人之食,斯其肉之肥膩亦同於人也。尤之豕肉以金華為最,婺人豢豕,非飯即粥,故其為肉也甜而膩。然則故始之鵝,金華之豕,均非鵝豕之美,食美之也。”言下之意,家養之畜的肥美,足夠人們來消受,完全沒必要吃什麼野味了。

現今城裏的貴人,“豐衣美食”,“逸處安居”,缺的反是一種“野性”了。不管信或不信,人們總是寄望於從自然界攝取種種養份,吃啥補啥,且想補哪個部位就補哪個部位。野花總比家花香,各色野味的此類“唯心論”價值,已大大超出其維生素、氨基酸之類的營養價值。野生動物交易列於武器、毒品之後,躋身世界暴利三強行列,原因不言而喻。

倘若野豬黃麂穿山甲們有知,它們有時或許會想:既是野物,這輩子總免不了被這樣那樣東西吃了的。而倘它們又知,如今世人以吃到它們為一種身份的象征,或許還會高興那麼一下下吧。

最小的舅舅長我5歲,他16歲時跟人學做木匠,外公親手做了一個墨鬥送他。那墨鬥的定針是用麂角做的,很是漂亮,釘於一端,拉出長長的墨線一彈,筆直的黑線就打在了木料上。我小時頗喜歡看小舅做木工,刨花是香的,此外,那隻墨鬥讓我喜歡。

舅舅改行,做了機械工人。我一直想找到那隻墨鬥做紀念,已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