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生培養項目認證方麵,智利采取了如下兩種措施:

●自我評估與全國研究生教育認證委員會的學術培養項目外部審計。參評的培養項目需作出自我評估報告並提交給外部評估人員,外部評估人員將對培養項目進行檢查並作出報告,這兩份報告將成為最後報告的參考。全國研究生教育認證委員會將對整個過程進行審查,並在此基礎上發布報告。

●全國研究生教育認證委員會開展的傳統的外部評估。參評高校須向全國研究生教育認證委員會提交一份報告(其中包括培養項目的發展情況),而後全國研究生教育認證委員會將把報告轉

交給經過專業培訓的評估人員,再由評估人員向各學科領域的委員會提出評估意見。最後,全國研究生教育認證委員會將會安排檢查,並根據各學科領域委員會的報告作出認證決定。

在此時期,全國研究生教育認證委員會在16個學科領域組建了專門的委員會。2000年,在當時開辦的75個博士培養項目中,有66個申請了認證,其中有36個通過了認證。根據各培養項目的發展情況,認證的有效期分別為2年、4年和6年,有76%的培養項目獲得2年期的認證,僅有13%的培養項目獲得6年期的認證。在364個碩士培養項目中,隻有93個參與了認證。需要指出的是,就讀於經過認證的培養項目的學生可獲得申請國家資助的機會。

與此同時,全國本科教育認證委員會接受委托製訂了加強教育質量改進體係的計劃。2002年3月,全國本科教育認證委員會應教育部的要求提交了有關質量改進新結構的建議。〔13〕文件提出建立國家質量保證體係(SINAC),該體係具有雙重目的:其一是采取以監督機製為主的質量控製形式,保證高校的辦學活動符合某種最低條件,例如,通過對新設高校的許可、專業和培養項目認證、院校評估來提升質量;其二是在質量保證和提升活動所取得成果的基礎上,實施其他一些政策措施。

根據上述目標,國家質量保證體係具有如下五個方麵的職能:

●對新設高校的許可,也就是對高校從初步運行階段到取得完全自主權這段時期的辦學活動進行監督。

●院校評估,即檢查和驗證院校內部質量保證機製的有效性,其中包括檢驗質量保證機製的運作及其成效。整個評估過程至少包括自我評估、外部評估、認證機構發布報告等幾個部分。

●專業和培養項目認證,其主要目的是向公眾提供信息,保證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質量。

●專業資格,即製定和實施相關機製說明畢業生所需掌握的知識,使其能夠從事技術或專業性的工作。

●高等教育信息,即建立信息機製,並通過這種機製來整理、驗證和發布信息。

由此可知,該建議主要針對的是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層麵的高校、專業和學生。而且建議的內容在一項新的法律草案中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體現。該法律草案在國會審議過程中進展緩慢,並已作出很多修改。

提請建立的國家質量保證體係包含了多個組成部門,其中包括高等教育委員會(CSE)和教育部高等教育處以及國家認證委員會(CNA)等一些新的機構。

國家認證委員會將成為依法成立的自治性公共實體。它將代表高校和專業協會組織的利益。其職能是:協調國家質量保證體係,開展院校評估,授權和監督各專業認證機構,研究和提出有關專業資格及學生完成技術課程掌握相應技能的證明體係和機製,製訂強製性的評估和認證程序以及對政府的管理提出建議。考慮到其他機構都不願承擔信息體係的工作,收集和傳播信息的職責被分配給教育部高等教育處。

專業認證機構可由國內或國際組織組建,但要經過國家認證委員會的授權和監督。

信息機構主要負責建立信息標準化機製,以及收集、分析、驗證、處理和發布有關高等教育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