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德國與新加坡廉政建設經驗及啟示(1 / 3)

2008年12月到德國,2007年11月到新加坡,兩年之內,我有幸到了歐亞兩個各具代表性、典型性的國家作培訓和考察。

德國是大陸法係國家,新加坡是海洋法係國家,從行政監察的視角比較兩個國家在廉政及公務員隊伍建設方麵的主要經驗,一個強烈而深刻的印象是:兩個國家的基本做法上有異曲同工之妙和殊途同歸之效,在透明國際組織多年來的清廉程度排名榜上,兩個國家分別位居歐亞的前列。

德國的主要特點,前麵已作過介紹,這裏隻提綱挈領式的作一羅列:

一是以人格力量為基礎的自律

受古典哲學的影響,德國民族文化崇尚理性,德國人十分注重個人道德修養,養成了嚴肅認真、遵守紀律、善於服從和不感情用事的傳統美德。在傳統道德的影響下,德國公務員基本都能把廉潔自律和勤政廉政作為一種內在的自覺行為,做到嚴格自律,遵守職業道德,潔身自愛,公私分明,公務員違紀違法的比例很小。

二是以規範公務員行為為重點的權力約束

在德國,法律要求公務人員須嚴守《公務員行為守則》。新加入者要舉行宣誓儀式,保證遵從守則,違反甘願接受處罰。公務員每年要與上司簽訂廉政合約,承諾廉潔奉公。同時,為防止公務員濫權,它立法保障讓權力運行透明,程序規範細致切實,嚴格實行定期輪崗,嚴格限製第二職業,嚴格規定收受禮品行為等等。

三是以健全的法製為保障加強懲處

德國於1873年即頒布了《官員法》和《資曆條例》。二次世界大戰後,聯邦德國頒布了《德意誌聯邦共和國基本法》,在此基礎上沿用並發展了原有的公務員製度。根據基本法的規定,先後頒布了《聯邦官員法》、《聯邦官員紀律條例》等一係列法律法規,有效地約束了政府和公務員的行為。德國沒有單獨的反腐敗法律,查處腐敗案件與其他刑事案件一樣依法處理。廉政建設也沒有作為專門工作突出出來,而是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麵,且體現了精神處罰和經濟處罰並重、對受賄者處罰和行賄者處罰並重、對違法企業的處罰和違法中介組織的處罰並重等三項原則。

四是以輿論媒體為主導的全社會監督

德國的輿論媒體監督是行之有效的防止腐敗形式。它們大都是獨資或合資的股份製企業,以贏利為目的,依法享有高度自由。為了占有讀者,一般都雇有耳目,專門收集政府要員和公務員的政治醜聞和緋聞。德國實行新聞自由,報刊、電台、電視台可以報道政府、政黨內部的情況,隻要內容屬實,不泄露國家機密,即屬合法,而消息來源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對消息來源進行調查。政府官員和公務員的腐敗醜聞和緋聞一旦曝光,就要引咎辭職。同時,執政黨與在野黨之間的政黨監督、社會公眾監督、司法監督和上司對部下的監督體係也相當完備,形成了全社會多視角有效監督的網絡。

五是以案件清理中心為主軸的反腐敗工作機製

除了充分發揮獨立於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審計機構的作用外,為加強廉政建設,加強反腐敗,德國於1993年在各州建立了腐敗案件清理中心。該機構是州檢察院的一個部門,隸屬州司法部,其工作職能主要是受理貪汙、賄賂、瀆職等腐敗案件的舉報、轉辦與偵查起訴,起著承上啟下的樞紐作用。

新加坡的主要特點,可以歸納為四個基本方麵。

一是堅持不懈地加強全民及公務員教育

1965年獨立建國後,新加坡奉行教育立國,切實增強全民和公務員的國家意識、憂患意識、發展意識。其一,強化“國家利益至上”教育。作為新加坡人核心價值觀和行為準則的《共同價值觀白皮書》中的第一句話是“國家至上,社會為先”。成功的教育使新加坡人擁有強烈的國家觀念,且時時都有危機感,自覺做到居安思危,積極進取,“為了集體、為了國家,每個人都要爭取做得最好。”其二,強化“終身學習”教育。新加坡政府積極鼓勵國民“活到老、學到老”。對小學、中學、大學學生都有專門的激勵措施;為鼓勵全民填平“數據鴻溝”,適應和熟悉“電子政府”,有利於把新加坡建成全球數據備份中心,2004年李顯龍出席總理任職儀式時特意牽著一個6歲小孩入場,原因是那小孩用電子郵件向他提出過建議。新加坡全社會與時俱進,認真學習、自覺學習、終身學習蔚然成風。其三,強化創新意識教育。圍繞貫徹以全球競爭力為競爭目標的發展方針,高度重視把新加坡人作為創新創造的“第一資源”抓,不斷提高其適應全球競爭的能力。政府鼓勵“求變、應變、迎變”,對高端製造業和具創意的服務有係列鼓勵政策;有創意的“新概念”,可獲國家創新局、產業發展局的資金等支持。以人為本,持之以恒抓教育,促進國民釋放潛能、全麵發展,有力地保證了新加坡連續5年成為全球第三大港口、亞洲金融中心和人均國民收入名列世界各國前列。

二是建設一流的公務員隊伍

公共服務是“最高、最難、最需要”的服務,新加坡高度重視建設與本國“環球都市”戰略定位相適應的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其一,著力抓培養。以吸引和培養公務員後備人才隊伍為目標,針對青少年學生,設立和實施“總統獎學金”等若幹獎項及“螢火蟲計劃”培養造就公務員,並通過國內多崗鍛煉、派駐海外和國際實習等方式,促其建立人脈關係,具備國際視野及務實作風,成為領導人才或公務員骨幹。其二,嚴格實行分級招聘。公務員實行特級、超級和一至四級的等級製度。不同等級的公務員,分別由公共服務委員會、高級人事局、特別人事局和部門人事局依法招聘,保證了公務員的素質和執行力。其三,加強培訓。從2000年起,按照基本、普通、專業、擢升等四個類別,全國6.2萬名公務員每年必須保證100個小時(約12天半)的學習培訓,以不斷提升履職盡責的知識水平和能力。全國每年財政的4%用於培訓。其四,是隨時選錄公務員。主要通過網際網絡招攬海外人才、選聘國內私人企業界優秀者到公共部門任職等方式,及時把各方麵精英吸引到公務員隊伍中來,切實做到“全國最有效率的是政府”,“最優秀者在政府,次優秀者派去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