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透明國際及“腐敗印象指數”(1 / 1)

德國透明國際組織成立於1993年,總部設在柏林。其最初的宗旨是防止德國在對外經貿活動中出現腐敗問題;繼後,關注國際商務活動中的賄賂行為,調查研究並提出解決辦法和建議;再後,則轉向關注政府腐敗問題,向各國和地區政府宣揚其觀點和主張,提供谘詢和顧問服務,幫助一些國際組織製定反腐敗措施。如今,這個非政府性民間機構已在70多個國家(或者地區)建立有分支機構。

透明國際認為,有效和持續地防止和遏製腐敗,單純靠某方麵的力量(如立法)是不夠的;需要國家、經濟界和公民社會共同合作,組成聯盟,逐步提高公眾對腐敗危害的意識,不斷增強國家和國際間反腐敗的整體合作機製;在立法和行政總體權能的指引下,通過媒體的力量,借助於審計署的監督職責、司法部的反腐敗職能,並動員個人和社會組織的力量,共同協作反腐敗。該組織主張在世界範圍內建立起廣泛的反腐敗聯盟,對國際反腐敗起了不小的促進作用。

從1995年起,透明國際組織開始對全球10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展清廉程度情況的調查統計,每年定期公布“腐敗印象指數”(CPI)。排名以《各國腐敗觀察指數》形式公開發表,最高分為10分,表示該國幾乎不存在腐敗;最低分為0分,表明該國腐敗嚴重。從曆年的評估排名情況看,北歐國家、新西蘭、加拿大、新加坡等國家排名靠前;美國、日本及德國等多數歐洲國家居中遊;拉美、非洲以及亞洲國家較為靠後。我國的排名近年來穩中有升。

根據透明國際高級顧問、“腐敗印象指數”(CPI)創始人、德國帕薩大學首席經濟學教授蘭斯多夫先生的介紹,所謂“腐敗印象指數”(CPI),主要是通過使用經濟學方法對一國(或地區)的國(或地區)內和國際商業活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運用這些統計分析數據來衡量公眾對一國(或地區)公共部門腐敗感知程度,運用這種方法而最終公布的結果即為各國的“腐敗印象指數”(CPI)。

CPI中關於腐敗的定義是利用公共權力謀取個人私利。其在調查中詢問對一個國家的腐敗感知時並不區分“政治”腐敗與“行政”腐敗(二者的界定是根據關鍵行為者是政治任命人員還是政府官員來確定),也不區分“小”腐敗與“大”腐敗(前者主要指向公共部門人員提供少量財物,類似我國的不正之風;後者涉及到一次性地向較高級的官員支付數量較大的財物)。CPI是從多個國際機構相關調查數據中綜合出來的一個複合指數,反映的是商業精英人士和風險分析專家對某個國家整體腐敗程度的感知,而不是反映對政府某個部門或領域腐敗程度的感知。

蘭斯多夫先生強調,透明國際依據自己的經驗認為,CPI反映的對某個國家腐敗程度的感知,與這個國家真實的腐敗程度非常接近。透明國際並不直接調查某個國家的腐敗程度,它授權一個專業的工作小組(由蘭斯多夫教授指導和監督),每年根據一些國際機構對各個國家(或者地區)腐敗情況的調查資料,綜合評估出CPI的分值。涉及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的某項數據,至少要被3個或3個以上的統計信息來源涉及或證實,方能被列入CPI中予以統計。

之所以要根據相關國際機構的調查資料而不采用這些國家(或者地區)的法院案例等“硬”材料來確定各個國家(或者地區)的腐敗程度,蘭斯多夫教授的解釋是:要獲取每個國家(或者地區)法院案例等“硬”材料難度很大;而且這些“硬”材料中,比如法院判決的貪汙、受賄案件的減少可能意味著貪賄案件“黑數”的增加,同時有些腐敗行為可能並沒有進入司法程序,因此不能僅僅從公務人員被起訴和被判刑的比率來判斷該國(或者地區)的腐敗程度。基於此,透明國際每年選擇10個左右他們認為獨立、權威、知名的國際機構的調查數據或其風險分析專家小組的評估意見作為CPI的信息來源。被選擇的國際機構每年可能有所不同,但總體上變化不大。

透明國際組織及其“腐敗印象指數”(CPI)排名表明的是對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的看法和印象,不能完全反映該國家(或者地區)的真實情況,具有一定的片麵性。但這個非政府性民間機構在國際重大活動中日趨活躍,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和影響力。“腐敗印象指數”(CPI)已成為當今世界比較公認的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清廉程度的一把標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