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智鬥衙役(1 / 2)

明朝洪武年間,江西吉水縣城出了個神童,叫解縉。父親解開,是位私塾先生,母親高妙瑩,也出自書香門第。由於家道中落,這個家庭慢慢變得貧窮,僅憑教書來維持一家生計是遠遠不夠的。因此,高氏每天做點兒豆腐上街賣,以彌補經濟上的不足。

解縉是父母的獨生子,父母希望兒子能成“龍”,所以老兩口自小就對解縉進行文化教育和道德教育,對其大講自古以來那些自強不息、奮發攻讀的故事,比如像《鑿壁偷光》、《頭懸梁錐刺股》等都在解縉幼小的心靈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

由於家庭生活貧困,他白天要幫助母親上街賣豆腐,晚上才能跟著父母親讀書識字,聽講古典、對詩填詞,解縉因為記憶力超人,過目能誦,他四歲就可以從頭到尾、從尾到頭一字不漏地背誦唐詩宋詞、《孝經》、《論語》等,特別做對子,更是精練敏捷。

九歲那年,有一天大清早,解縉挑著一小擔豆腐上街趕集,他老遠看見平常不大的文峰街,這時候卻行人熙熙攘攘、摩肩接踵,街兩邊擺滿了做買賣的,叫賣聲不斷,他兩眼直掃兩邊的菜攤,想找個能擠出個放擔子的空隙,哪知這些攤位一個緊挨一個,擠得水泄不通,這時候路邊有個認識解縉的滑頭見他很吃力地挑著豆腐擔走來走去,就對解縉朝縣衙門口指了指:“大紳(解縉別名),那塊空地賣船都可以,還容不下你‘兄弟’三個!”(譏諷解縉和豆腐擔一樣高,像兄弟三個)。

解縉朝衙門口一看,果然好大空場,當時也沒有考慮別人為什麼不去那裏做買賣,便挑著擔子搖搖擺擺停在衙門左側賣起豆腐來。

不一會工夫,有個叫張三的衙役,手裏拿著‘殺威棍’來到解縉麵前,指著解縉的鼻子吼叫說:“你是哪家的無賴,敢在這裏擺攤賣豆腐,快走開,否則,挨了‘殺威棍’還要罰你銀錢!”

解縉毫不害怕,理直氣壯地回答他:“我賣豆腐犯了什麼法,要挨打還要受罰?”

衙役指著衙門邊貼著的一張‘告示’說:“你違犯了縣太爺的禁令!”

解縉搖搖頭:“我不相信縣太爺會有這樣不講理的禁令!”

衙役氣憤不過,用手提著解縉的耳朵往‘告示’跟前拉,一邊罵人:“你睜開狗眼看看上麵寫的什麼,看你還怎樣抵賴!”

解縉把告示從右到左仔仔細細地看了一遍,然後轉身朝豆腐擔走去,一邊還自言自語地說:“有道理、有道理。”

衙役還以為解縉讚賞縣太爺的告示寫得很有道理呢,不想解縉一到豆腐擔跟前,解下綁在擔上的小木凳,坐下,口裏喊著:“賣豆腐呀,又嫩又新鮮,一個銅板一斤,二個銅板三斤,不買可要後悔囉!”

衙役氣得直翻白眼,拖著殺威棍三腳並作二步趕到解縉麵前,用手揪住他的衣領,咬牙切齒地罵道:“你這小渾蛋,剛才便宜了你,你倒是神氣起來,走,同我見縣太爺去!”說罷拖起解縉便走。

解縉瘦小的身子哪經得住衙役那股牛勁兒,衣領一邊被衙役拖著一邊大聲辯護:“君子用嘴駁,小人動手腳……”

圍觀市民都遣責衙役張三不應該這樣對待一個為了生計賣豆腐的瘦弱孩子,衙役見此,隻好鬆手,在後麵押著解縉去衙門見縣太爺。

路上,解縉對衙役張三說:“我的豆腐擔等會兒可要你代我挑到家囉!”

“你放屁!”張三瞪圓眼睛罵解縉。

解縉笑了笑:“你不相信,等著瞧吧。”

“你……”

公堂上的王知縣見衙役押進一個孩子,不知什麼事,待衙役回報了剛才在衙門口發生的事後就對解縉說:“你小小年紀,竟如此大膽違犯本縣禁令,若不處理,怎能取信於民,治理本縣?你說,你為何藐視本縣禁令,擅自在衙門禁地擺攤做買賣!”

解縉裝做害怕的樣子回答說:“小民不敢違犯縣太爺禁令!是見告示上有明文規定,才敢在衙門買賣。”

王知縣聽得莫名其妙,問堂下衙役是怎麼回事,那位叫張三的衙役忙回答:“老爺,別聽這小子胡說,本縣百姓們一到衙門口,見了老爺的禁令都避而遠之,唯恐挨仗受罰,獨這小刁民偏偏違抗,請老爺照章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