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生命在於精神(Life is spirit)(2 / 3)

迷瞪的人信仰的是我們時代的一種“拜新教”、“拜物教”、“拜錢教”、“拜權教”,他們崇拜人,而不崇拜上帝。就如現在不少人崇拜的餘秋雨、韓寒、馬諾、鳳姐……等等所有的娛樂名人以及作家或者學者,而這些被崇拜的人其實是最迷瞪的人,自己迷瞪也許沒有什麼,但自己迷瞪還要去教別人迷瞪的人,那就是世界上最迷瞪的人。因為他們不但自己迷瞪,還要讓別人迷瞪。凡是用自己的迷瞪的思想去影響別人的人都是最迷瞪的人。

智者的思想每日俱進,是因為智者每天都在離那個非物質的神的世界接近或更進一步。人可以擺脫物質,在於精神,活在精神世界的人是沒有物質誘惑的,就如蘇格拉底,雖然他也需要吃飯穿衣,但他卻並不為吃飯穿衣而煩惱。釋迦牟尼如果沒有皮包骨頭的思索經曆,就不可能成佛,但真正讓他成佛的東西卻是那少女給他的奶酪,因為他突然發現,物質就如人本身一樣,它沒有意誌和生命,所以不必去意識到它這就是為什麼教徒要齋戒的原因,因為他們也明白蘇格拉底的那種思想,就是人的需求越少,就越接近神。吃飯是因為我們物質的世界裏能體驗到精神世界的愉悅,如果連吃飯都感到索然寡味的人,就如蘇格拉低所說的,可以停止進食了。

也隻有他們的靈魂才能抵達另一個非物質的永恒世界。其實他們是上帝派遣到人類世界來喚醒迷瞪的人類的,但是他們卻不被人所真正理解,而且對於依賴於物質的人類來說,他們是以肉體生命為全部的,所以人把自己看成了是地球上最高貴的生物。

也許動物沒有信仰,但它們卻從不破壞自然。而且動物也是有靈性的,其實除了它們沒有人性外,其它的或許他們都有,而有些人雖然是人,但卻不如動物,就是我們常說的“禽獸不如”。1988年德國出現了一個狗孩,一對夫婦由於工作太忙,很少有時間照料自己的小孩,家裏的母狗卻為他們盡了“父母的義務”,後來這個小孩習性變得和狗差不多。其實類似的事件很多,20世紀初,在印度發現的兩個狼孩就曾引起轟動。1920年10月,人們在印度葛達莫裏村附近的狼窩裏發現兩個女孩,一個約八九歲,另一個不足兩歲。畢業於加爾各答大學的錫恩神父將這兩個狼孩帶回了密拿坡孤兒院,並開始對這對經曆非凡的姐妹進行長期研究。神父給這兩個女孩取名為卡馬拉和亞瑪拉。這對姐妹在很多方麵表現出“狼”的特性,她們能利用四肢飛快奔跑,用舌頭舔食牛奶盒水,吃生肉,嗅覺異常靈敏,能聞到距離很遠的食物的味道,視覺也很突出,兩人能在伸手不見五指的深夜,在崎嶇的山路上遊玩。

另外,比較有影響的還有法國探險家亞曼發現的羚童。1961年亞曼孤身到撒哈拉沙漠探險,途中他迷路了,很快飲水和幹糧都吃完。正在他苦苦掙紮的時候,一個羚童出現了,那個羚童頭發烏黑,散亂地披到肩上,皮膚呈健壯的古銅色。亞曼的友好行為博得了生活在那裏的瞪羚和羚童的好感。羚童和其他瞪羚一起友好地舔著亞曼的腿和手。亞曼發現男孩是開朗、天真的,看上去大約10歲左右。他的腳踝不粗壯有力,直立著身體到處走動,吃東西時卻四肢觸地,臉部貼在地上,牙齒十分強勁有力,能咬斷堅硬的沙漠灌木。他們漸漸成了“朋友”,彼此非常親近。一天亞曼點起一堆篝火,起初男孩有些害怕,到處躲閃,後來他也不再害怕火焰,慢慢靠過來,甚至擺弄起炭火來。他不會和亞曼交流感情,卻能和瞪羚一樣用抽動耳朵和撓頭皮等方式彼此溝通。最後男孩將亞曼帶出了沙漠,挽救了這位探險家的生命。兩年後,亞曼帶著自己的兩位朋友再次到沙漠中尋訪他的這為不同尋常的朋友。當他們見到男孩和其他瞪羚時,彼此仍很親近。亞曼還想試一下男孩在自然界中的生存能力,決定與他“賽跑”。他的朋友用吉普車追逐瞪羚,亞曼則開著另一輛車和男孩一起跟在後麵,他驚奇地發現,男孩的奔跑速度竟達每小時52公裏!男孩能像瞪羚一樣,以4米多長的步伐連續跳躍。亞曼的奇遇讓他感慨萬端,他不想讓別人知道這個男孩,因為那樣人們會將男孩關在籠子裏研究,男孩也就失去了自由,那是十分可怕的。於是他和他的兩位朋友將事實隱瞞起來,直到十幾年後才在書中公布了他的發現。其實,還有許多類似的奇怪事件,人們發現了許多熊孩、豹孩、羊孩、猿孩等,人們對此已經不再吃驚。與之相比人們更關心動物為何會撫養人類的後代。對此,人們有許多不同的看法,其中一種解釋認為,野獸的母性本能非常強烈,特別是比較凶猛的母狼、母豹等,它們失去了幼獸後,在母性本能的驅使下,很可能對其他幼小的動物進行喂養,因而掠奪人類的小孩也是晚期有可能的。還有一種觀點是,人類的小孩被遺棄在荒野後,被狼或其他出來覓食的動物發現,便誤以為是自己的幼仔而帶回去喂養。該觀點萬全是一種猜測。而前一種觀點還能找出一點事實依據,例如1920年的一天,印度的芝茲·卡查爾村的獵人打死了兩隻雛豹,並救出了小孩,不過已經快6歲的小男孩已經完全習慣了母豹的生活方式。還有許多人認為凶猛的動物是不可能哺育人類的孩子的,但在眾多的事實麵前並沒有更多的反駁證據,關於動物為何要撫養人類小孩的問題,至今仍沒有科學的答案。

與長生不死的諸神以及循環往複的自然一樣,人的生命本質上也是不死的,同樣也是經曆輪回複往的生命曆程的。科學家聲稱,生死輪回是存在的。耶魯大學的醫學博士布萊恩·魏斯(BRIAN L。WEISS,M。D。),通過科學研究證明了輪回的說法。一位名叫凱瑟琳的女子,因患恐懼和焦慮的侵擾,找布萊恩·魏斯博士求治。他用催眠法追蹤她童年的傷害,卻沒想到竟然催眠到了她的前世。凱瑟琳在催眠中的說話毫不遲疑,名字、時間、衣服都非常生動。她並不是在幻想,她的思想和表情,以及對細節的注意,和她清醒時的人完全不同。在一連串催眠治療狀態下,她記得了引發她症狀的前世回憶,也傳達了一些高度進化的“靈魂實體”的訊息:凱瑟琳在地球上她活過80幾次。但催眠治療中,隻前後出現過12次,有幾次重複出現。在催眠中,凱瑟琳說她“曾是石器時代的穴居女子,埃及時代的女奴,18世紀殖民地的居民,西班牙殖民王朝下的妓女,19世紀美國維吉尼亞的奴隸,第二次世界大戰的飛行員,被割喉謀殺的荷蘭男子……”凱瑟琳惟妙惟肖地描述身處的景象。布萊恩·魏斯測試過凱瑟琳,確定她沒有說謊,他說:“恐怕這不是相信或不相信的問題,而是讓我知道,輪回是真實的事情。”

很多科學家經過對許多瀕死體驗的人的潛心研究,科學家發現每一個人死亡的情形都很類似,感覺自己會浮在身體之上,可以看見底下的場麵,包括自己的屍體,但對自己的屍體有一種厭惡的感覺。但是當他們重新返回肉體——大多數時候是從頭頂進入。也就是我在之前章節中所說的主靈駐在“天靈蓋”。關於人的靈魂,確切地說應該是人的三魂之一主靈的安身之處是在人頭顱的“天靈蓋”裏——人頭頂的骨頭,嬰兒時期沒有完全圓合,可以看到那裏一起一伏地動。關於天靈蓋我曾有過解釋:“人有七魂六魄,主魂於天靈蓋中,主司人之生命,其餘六魂分為上三魂和下三魂,各司其命。上三魂為遊魂,各司視、聽、覺;下三魂為守魂,各司行、走、歇。”(《天廷秘傳》第二回,內蒙古文化出版社)並且在女媧造人的故事中對此作了具體的說明,女媧摶泥造人後,人雖然成形了,但還不能動,這時,女媧“自取利刃,於二泥人頭顱中央各鑿凹槽九厘之長……女媧曰:‘隻等聚靈神取靈前來,將元氣之靈放於此,人便成活,能言能語,能思能想,與汝等大同小異,隻本同末異然。’言語剛落,就見聚靈神風馳而至,女媧接過靈氣,按入顱槽,輕吟法咒,隻見顱槽融合,完好如初……女媧笑曰:‘此乃人之天靈蓋,靈滅人亡,靈在人活。’果真人也,且言且走,自如非常……”(《天廷秘傳》第二回,內蒙古文化出版社)

對於靈魂——也就是人的生命,就如萊恩·魏斯博士所說的“當他們重新返回肉體,大多數時候是從頭頂進入”一樣,人的本真生命——靈魂的存在看來在科學家那裏已得到證實。而死亡後最終的結果離開不開兩種情況:第一,很多人瀕死體驗者不但有“靈魂出竅”的離體體驗,能看到亮光,還能看到一個隧道,有強烈的愉悅感和幸福感,接著感覺到自己進入一個溫暖而狹窄的空間,感覺自己很快要出生,轉到另一世。甚至他們的靈魂在離開肉體後,還可以看到已故親屬和神靈,飛速地回顧一生,生活的一幕幕全景式回憶讓他們有一種愉快的感覺。第二、還有少數人感覺墜入黑色恐怖的隧道,並且見到恐怖的景象,以及一些麵目猙獰的人,他們都非常凶惡。這兩種情況大概反映了人在脫離肉體之後的兩種命運,第一種人大多都是善良的人,或有精神信仰的人,他們在人間沒有做過虧心事,所以靈魂沒有負罪,就不存在焦慮感。而第二種人相反,所以他們的感覺也就恐怖了。當然也可以這麼解釋,第一種好人被神靈接引到了天國,靈魂經過的是通往天國的隧道(也叫做通道),所以他們的愉悅的,而第二種壞人卻要去地獄,靈魂經過的是通往地獄的隧道或通道,所以他們是恐懼的。在兩個隧道或通道所遇到的情景也是截然不同的。

與佛教以及中國道教中“因果輪回報應”的說法相同的是,在一個人的今生中,常出現前世中對他關係重要的人,中國有句俗話說“前世的債今世還”就是這個道理。布萊恩·魏斯在他的學術著作中說:“根據多次研究,一群靈魂會一次又一次降生在一起,用很長時間清償彼此債務。人們對他人的暴力和不公都得償還。過完的每一生,若沒有償清這些債,下一生就變得更難,這就是輪回轉世償債的情形。”(《前世今生:16堂生死啟蒙課(原名:Many Lives,Many Masters)》)蘇格拉底知道人的靈魂不死,而且他也知道自己脫離肉體後將要去哪裏,或者說,他知道自己的靈魂從此世界到彼世界是經曆輪回的過程,也就是“輪回轉世償債”的過程,所以,偉大的哲學家蘇格拉底臨死最後一句話是:“克利托,我欠了阿斯克勒庇俄斯一隻雞,記得替我還上這筆債。”

“曆史之父”希羅多德(Herodotus of Halicarnassus)以為,生命有限成為人類存在的基本特征。因為人與動物不同,人類是通過繁衍來維持其生命不死的,因而人並不僅僅作為類的成員而存在。人屬於唯一存在的凡物,人赴死的宿命在於個人生命本源於生物生命,從生到死就是一個可知的生命曆程。人與不同於禽獸是因為人能夠創造事物——語言和行為以及工作,這是人的卓越之處。人可以在一個萬物不死的宇宙中找到屬於自己的位置,人們證實了自身的“神”性,獲得了自身的生命不死,隻要是真正的人才是最優秀的,是具有信仰的,懂得善惡和美醜,能區分正義與邪惡,能夠愛憎分明,能夠擔負責任和義務,能夠有是非之辯,還壞之分,反之,人生死如動物。

作為大思想家,蘇格拉底的可敬之處在於不立文字,直指人心,因為他的注意力是在對永恒的思考,而不在對永恒的描述。什麼是永恒?就是柏拉圖所說的“不可說”,是亞裏士多德所說的“無言”,以及中國禪學中所謂的一切都在“當下”。如果死亡是“離開人類”的意思,那麼永恒也是一種死亡,它們的區別在於“離開人類”並非是最終的,因為人和任何一種生物的生命都是有限的,無法擁有永恒的體驗。而與有限的生命體驗所不同的是,永恒將是無止境的,沒有時間的限製,從這個意義上講,永恒也是一種死亡。宗教的出現給信仰它的人們帶來了希望,讓人們認識到了生命永恒的道理。基督教所說的個人生命永存,把最具死亡性的東西——人的生命推到了與日月同輝,與宇宙永存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