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另一麵而言,是沒有分工的兵工業同時是無法連結的兵工業。因此機器局與機器局之間始終不會形成內在的承接與不可斷裂的勾連,從而在南北彙成的共趨裏,每個機器局對於別的機器局都是可有可無的;每個機器局對於別的機器局又是自起自落的。光緒十年(1884)劉銘傳說“中國製局雖開,槍炮不聞精利”。他舉當時之“製局”統括而言之,深致不滿的大半都在效率。而在他之前曾經有過言路議論時事,以“軍興以來各省多設軍械局,而今之軍械僅有存者,一旦設防,又紛紛製造,多設機器局,而今之機器鮮有用者”為大病,則所指都是多見於這個過程之中的可有可無和自起自落。兵工業裏的重複不能產生分工,同時是兵工業裏的重複也不能形成一致。雖說地方先後立局皆以西洋兵器為共識和共趨,但時當西洋列國各以槍炮雄視一世而又其技百變之際,西法的名目、程式和流派便都成了多樣的東西。隨後是中國人效西法,移來的兵工業裏也多見一同移來的不同流派。當初李鴻章用馬格裏,已先為英國人的程式所圈定,而同時的左宗棠用日意格和德克碑,顯然是意中更近法國一路。在他們之後,丁寶楨辦山東機器局,其“應用機器工料各項”,皆由徐建寅“與其素識英國精於機器現辦洋廠之蒲恩公司妥商定購”。而劉秉璋辦浙江機器局,則“雇德國洋匠”並“一切悉按德國廠圖”造作。其間之各是其是和彼此不能相一致是非常醒目的。更多的機器局從“上海各處洋行”買機器,遂使中國人的自強在各有來路的洋行之間變成了西方人的生意。由此造成的混沌將更多自相舛錯。於是,在這種分散化派生出來的多樣化裏,地方各自辦局和地方各自造器常常會是一麵在產出兵器,一麵在產出兵器的“形製參差”和“用法不一”。然則以三十年作累計,晚清中國的兵工業為軍隊提供的是各色各樣的槍、各式各樣的炮、各式各樣的子彈。張之洞後來說“西國軍製”皆“擇定一式”,以此比照各是其是而莫衷一是的機器局裏各循流派的產出,顯見得槍炮和子彈的各式各樣隻能是一種不可用來聚一國之兵的雜多。一個19世紀後期久居中國的西方人曾作書敘述見聞,在他的筆下,當時中國“所用的來福槍就有十四個不同的種類,從最新型的起,到古老的粗抬槍為止”,其結果便是兵隊與兵隊之間的不能協同作戰。以彼時兵工業的產量比軍隊的數量,則這些不同種類的槍式裏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應當是“采買”來的東西。但除去這個部分之後,剩餘的雜多依然引人注目而足夠用為實證,非常明白地顯示出以兵事為中心的機器工業在中國的無法歸聚。在這種共奉一個宗旨而又彼此無法歸聚的矛盾裏,是下移的國家權力自主地促成了中國人尋求自強的曆史過程;也是下移的國家權力自發地分解了總體和全局,使中國人尋求自強的曆史過程長久地成了一個沒有統一性和整體性的過程。
晚清的兵工業因地方化和分散化而無法歸聚。與此同時發生的,是財賦的重心隨國家權力的下移而傾斜到地方。於是以地域為範圍的界限一定會自然地重合於以利益為範圍的界限。隨後,在一個度支窘絀的時代裏,這種利益的界限,以及由利益界限引發的守拒和紛爭常會因事而起,使無法歸聚的兵工業往往又要困於彼此之間的扞格和局中與局外的扞格。同治初年左宗棠身任閩浙總督而籌議福州船政局,是自信疆吏可以調度物力。但從沈葆楨開始以船政大臣的名義督管局事,則閩局也隨之一變而成了兵工業中少有的不歸疆吏統轄的東西。不歸疆吏統轄,同時便不在地方利益的範圍之內。所以閩海關和閩省稅厘局裏應當撥解的經費常常會成為不能到手的欠款。其間的極端,是同治十三年(1874)福州將軍文煜因“台防要需,六成洋稅入不敷出”而徑停閩海關應解船局的常款,遂致沈葆楨抗疏力爭,把船局經費和海關洋稅之間的種種彼此紛爭和新怨舊恨弄到了高高在上的廟堂裏。在這段曆史情節中,文煜用“台防”淹沒了船局,其輕重之分無疑是出自地域範圍和利益範圍。這是一種長久存在的東西,從而是一種難以改變的東西。因此後來的船政大臣名位多遜於沈葆楨,後來的欠款也日甚一日。相比於同屬製器的寧局在常款之外還可以由兩江總督屢用“各關局庫湊撥”作調劑,顯見得閩局之久為缺費所苦,大半在於船政大臣的臂力太過懸空,而不能及疆吏的伸手便可罩定一方。然而當天下皆以地方利益分範圍和界限之日,已是人在其中無所逃於天地之間。因此,曾經為閩局齗齗爭經費的沈葆楨一旦由船政大臣移調兩江總督,則界限變,理路亦變。光緒五年(1879)閩局財用“支絀”而新船又在待造之中,管船政的吳讚誠為“閩海關舊欠既懸,新欠又積”所困,曾先後向兼作南洋大臣的沈葆楨通融“南北洋海防經費”,以謀“撥補欠解”和“籌撥”開辦之資。而沈葆楨初應之以“借款劃補之舉,恐各省紛紛請留,掣動全局,是船政之所得者甚少,南北洋之所損者實多”;再應之以“本省自固藩籬且力不從心,更何能推之彌廣?”其間太過明了的分界顯然地表達了一種疏離和漠然。他是一個為閩局付出過大量心血的人,不會不留下一點對於閩局的牽記和關懷,但以地方利益為畛域,閩局又已在空間上同他隔得很遠了。這是一種身不由己的悲哀。
晚清兵工業生於界域之中,長於界域之中,牽動界域的事便一定會是引出糾葛的事。後來張之洞總督兩廣籌辦槍炮廠,用粵省“文武官紳暨鹽埠各商分年捐資”為名目集款,以供其購買機器和建造廠房。而在這些名目裏被稱作“官捐”的東西本是“武營罰款捐出四成為報效”;被稱“鹽捐”的東西本是“倉鹽盈餘,化私為官”。雖說其來路出格而且名實不符,但無疑都屬於疆吏支配地方之物利。他預想以三年為“捐資”之期,然而剛剛過了半年已奉旨遷湖廣總督。隨後,一麵是張之洞力謀移廣東槍炮廠為湖北槍炮廠;一麵是繼任粵督的李瀚章推翻了前任粵督“由紳商三年捐助”的成案,不肯再為訂購的機器付錢,並以“續付半價,無可再墊”為理由,“請由戶部指款撥付”。顯然是換了一個疆吏,則換了一種支配地方之物利的權力和意誌。而對於夾在其中的槍炮廠而言,則意誌和權力的更換都意味著不能站穩的搖來晃去。雖說申訴“無可再墊”的廣東最終還是為湖北的槍炮廠付了錢,但那已是在朝旨的直接幹預之後了。而更多的場合裏得不到朝旨的直接幹預,要一個地方為另一個地方付錢便難乎其難。事關財賦,即使像李鴻章這樣手臂很長的人也常常越不過地域的限度。中法戰爭後他曾為天津機器局請得“海軍章程內奏明應另撥銀八萬兩”以用作添增的經費。但這筆錢出自地方協濟,一定不會為各地所心甘情願。因此,當地方以“各省關解難足額”相回應之後,奏明的東西遂隻能以“未能如數勻撥”為了局。由此所得,其實為數極少。在這些各立界限的守拒、紛爭和糾葛裏,原本貧弱的國家財政不能不因分割而趨於破碎化。疆吏都在謀自強,而同時造成的分割和破碎,卻使晚清財政始終要與無序相伴隨,並始終不能以聚攏的方式支撐起一種持續發展的大規模機器生產。
四
三十多年之間,移接的兵工業在中國社會裏生長,又被中國社會裏既有的政治結構和變動中的經濟失衡所製約。作為一個曆史過程,與之相關聯的另外一麵,還在於這三十多年間外患一起再起而前後相繼,使中國社會長在衝擊和脅迫之中,也使中國人的兵工業長在衝擊和脅迫之中。一個美國曆史學家後來敘述這段曆史中的中法衝突、中日衝突、中俄衝突,概括而言之曰“中國被敵國糾纏住了”。衝擊或者糾纏,都曾化作直接的影響和間接的影響,非常具體地牽掣了那個時候的造輪船和造槍炮。
同治十年(1871)內閣學士宋晉奏議停造輪船。說是“此項輪船將謂用以製夷,則早經議和,不必為此猜嫌之舉”。此時閩局造船方四年,滬局造船方三年。在師夷智的理路裏船與炮相並舉,從一開始便以兵事為中心,而宋晉筆下說輪船則一概歸於“創製新奇示鬥智角勝之用”,以此中之“糜費太重”比彼時“直隸大災賑需及京城部中用款”,又統歸於“其緩急實有天淵之判”。他的關懷在民生和國用一麵,當時和後來都不能算錯。然而以“早經議和”和無須“猜嫌”為道理來分輕重與“緩急”,顯見得七年之前“庚申之變”留下的傷痛在其心中已是漸去漸遠了。他在奏疏裏舉“曆任督臣吳棠、英桂、文煜亦多不以為然”引為同調和共鳴,而李鴻章當日與之意見相左,但在私信裏論此折,亦知其“采中外眾論而出之”。然則與宋晉相類似的正在傷痛消褪之中的人物當日並不是一個小數。就這一點而言,外患之迭連迫來同時是在殘酷地為他們糾錯。稍後的日軍侵台便以一種非常直觀的方式展示暴力,打破了宋晉“早經議和”的錯判時務和無須“猜嫌”的一廂情願。隨之是廟堂內外的議論由“日本兵踞台灣番社之事,明知彼之理曲,而苦於我之備虛”作題目,以反思之心重新回到了鹹豐十年(1860)的經曆和傷痛:“溯自庚申之釁,創巨痛深,當時姑事羈縻,在我可亟圖振作。人人有自強之心,亦人人為自強之言,而迄今仍並無自強之實,從前情事幾於日久相忘。”在這個過程裏,外患的衝擊已經轉化為對於自強的重作提撕,而後,與自強直接相連的“簡器”便再一次地成了奏議裏的高調,使“閩省船廠”和“天津、上海各機器局”都被置於更多的關注之中與更大的期望之中。台事之後,光緒一朝的前二十年裏英國、俄國、日本、法國曾四麵起釁,以其一再進取和同時進取相侵逼,構成了中國人此起彼落的邊疆危局和海疆危局。作為一種關聯和對應,則是中國人製器的機器局一大半都產生於這二十年之間。若以宋晉的言論作反襯,這種相關聯和相對應的事實正非常明白地說明:在外患衝擊下開始的造船造炮,又是在外患的衝擊裏延續下去的。其間劉坤一說閩局,曾慨乎言之曰:“各省每遇防務吃緊則爭來索船,惟恐不得;迨至事過,便視為不急之物,而望望然去之”。他感歎的是世間人多數不能真懷長遠之想,所以多數不能有恒。而晚清兵工業之能夠延續於多數人的不能有恒之中,與之一路相伴相隨的便是外患的衝擊一次一次地轉化為提撕。
然而在外患的衝擊轉化為提撕的過程裏,這種衝擊首先是而且直接是對於製器的壓抑和摧折。光緒九年(1883)奕訢說:
近年外患日亟,防倭、防俄以及防法,一方有警,輒以虛聲擾動天下。受協省分以催解經費請,撥餉省分又以截留經費請,疆吏望洋而歎,部臣仰屋而嗟,坐令臣衙門患寡患貧,傍徨無措。
從“庚申之變”以後到光緒九年(1883)為止,中外之間並沒有發生過大規模的民族戰爭,但中外之間又常在戰爭陰霾的籠罩之下。中俄伊犁交涉期間,俄國以兵船南駛中國近海為脅迫,致中國“山海關、煙台、營口等處大軍雲集,征調頻仍”,以及“東三省、察哈爾、庫倫等處支撥軍火孔殷”,一時兵氣彌漫。出現在光緒六年(1880)的這場震動和緊張最後由條約作了結,從而提供了一個“以虛聲擾動天下”的實例。但“虛聲”裏的“大軍雲集,征調頻繁”和“支撥軍火孔殷”則都是物力的消耗,從而最終都是財力的消耗。後來有一道奏折議水師,曾追敘“往年日本窺伺台灣,浙江一省防費近四十萬,合之沿海各省支銷應不下二三百萬”。以當日度支而論,已屬傷筋動骨。而時當“外患日亟”,這種“以虛聲擾動天下”的事便是沒有一個了期的事。19世紀後期西方人觀察中國,印象深刻的地方是“中國在過去三十年中,幾乎全部軍事開支都用在海岸線及揚子江下遊流域的防衛事業上去”了。由此寫照的,正是一次一次外患的衝擊已把中國人長久地罩在了戰爭的可能性和防衛的必然性之下。而與“全部軍事開支”連在一起的“患寡患貧,傍徨無措”也因之而成為一種長久的困境。光緒十一年(1885))薛允升曾說:自鹹豐初年“始為募勇”之後“各省視為成規,一有警防,舍招勇別無良策”。至“上年法人構釁,增添尤不一足”。
他以國家度支立尺度,引為大弊的是“勇日增而製兵仍舊,兵餉外又加勇餉,是兵之耗財有定,勇之耗財轉無定”,並因深憂耗財而主張裁減募勇。然而做督撫並領淮軍的張樹聲召對時說到募勇,則以安危利害為直言:“各省疆吏身受國恩,豈不思共體時艱,力圖節省?而未敢輕議裁撤者,誠以外人逼處臥榻,虎視眈眈,尋釁要挾,幾無虛歲,未雨綢繆,不可一日忘備”。他所說的是募勇日增於外患日增之世,不是一種可以“節省”的東西。兩者各有一套道理,而以外人之“尋釁要挾,幾無虛歲”為背景,顯然是張樹聲的道理更能攝動人心。因此,兵費便成了光緒一朝伊於胡底的漏卮。中法戰爭之後奕譞作統計說:各省兵勇兩項已不下百餘萬人,歲需餉項五千餘萬兩。再加以京外旗兵三十餘萬人,歲又需額餉一千餘萬兩。而就現時賦稅額入連例外征收之厘金、洋稅等項合計,一歲約共應收銀七八千萬兩,其中各項每年仍約有欠完銀六七百萬兩不等。“是竭天下十分之物力,八分以養兵勇”。雖說被統算於其間的製兵和旗兵都是祖宗留下來的物事,但“竭天下十分之物力,八分以養兵勇”的局麵卻是在外來暴力的壓迫之下造成的,從而是清代曆史上從來沒有過的。而光緒年間說兵事,猶以“今之餉源,更窘於鹹同用兵之際”為歎。若以奕譞援引的數字為可信,則每年用六千餘萬兩的銀子養兵口,顯見得大大小小的機器局以數萬、十數萬、數十萬為歲款,隻能算是國計裏一點不多的零餘。
在“師夷智以造船製炮”的命題裏,圖自強便是求製器。然而數萬、十數萬、數十萬與六千餘萬之比,又非常明白地說明:當自強已經成為廟堂內外之共趨的時候,由國家權力所助成的兵工業卻始終沒有辦法移到國家財政的重心之中。這種矛盾顯示了兵與財相克,而致製器作為一種新事業難以恢張的事實。但兵與財皆久在“一方有警,輒以虛聲擾動天下”之日,則中國既始終處在居守勢的一方,便始終成了被牽動和被調度的一方。所以就其本源和深層而言,這種矛盾正反映了外患的衝擊對於中國兵工業的壓抑,以及壓抑下的兵工業之難振和不振。
光緒初年江蘇“籌防”,由於錢不夠用,遂以挪移為辦法作“陸續接濟”。其間的一部分銀子便是從“江海關製造項下”截取過來的。至光緒二十五年(1899)“籌款練兵”,江南製造局因之“奉飭裁減局用”。在這些曆史記錄裏,不入國家財政重心的製器又成了一種可以被割取以作挹此注彼的東西。製器本以兵事為中心,而“籌防”和“練兵”之操刀一割,又都在用兵事為理由。這種悖反寫照了兵工業原本有限的空間又在其一路延續的過程裏常常日趨逼仄。若以同治年間滬局之一增局用和再增局用作比較,則光緒後期的“裁減局用”已是顯然的衰落。而當“虛聲擾動天下”一旦變為兵禍連結,在戰場範圍之內的兵工業便會由間接的壓抑變為直接地先被摧折。中法戰爭期間法國艦隊攻馬尾,擊毀了中國人的兵船和炮台。其中的一仗曾“以四船排炮力攻”福州船政局,目睹了這個場麵的張佩綸當時奏報說:“彼以巨炮環擊,船廠間毀”。福州船政局本由法國人為監工造廠造船,並因此自成一種與法國深相牽連的淵源,而此日則被法國艦隊立為炮轟的目標,在“環擊”之下成了身受重創的東西。其前後之間的對照,便顯得分外殘酷。比這種受創更進了一層的,還有十年之後規模巨大的旅順船塢連同周邊工廠被戰勝的日軍占據,以及十六年之後天津機器局因八國聯軍打入中國而毀廢。同時的滬局盡管沒有受過炮火的注擊,而戰事一起,便不能不常在風聲鶴唳之中。“中外臣工鑒於福州、旅順之事,屢經論列”,於是而有過光緒後期的籌議遷廠。這些具體的曆史情節說明的是:雖然晚清兵工業以槍炮輪船為產出,但它們自身卻不能預期和獲得維持生產所需要的長久安全與穩定。因此,在外國人施加的暴力之下,一路裏曆經辛苦而慘淡經營的“師夷智以造炮製船”的事業便很容易被一個一個地打斷。
“庚申之變”後的三十多年裏,為回應西人而移入的兵工業始終寄托著中國人自強的願想,並因之而始終以製器為目的之所在和價值之所在。但機器工業本質上是一種生產方式。就其為生產方式而言,這種從歐西截取過來的東西原本自有一套法則,然而它們在中國則一開始就被置於政府的督管和經營之中,從而一開始就被置入了另一套法則,並因此而與晚清的社會曆史相牽連於種種掣肘之中。而後,以兵事為中心的機器生產便成為一個不完整的經濟過程,一個無法歸聚的經濟過程,一個為外力所壓抑的經濟過程。
(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