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同治後期,福建巡撫王凱泰奏疏論“時事”,曾以“肅吏治”為要目而切言“近年捐納、軍功兩途入官者眾,聞部、寺等各署額外司員少則數十人,多則數百人,衙門以內,司署為之擁擠,內城以外,租宅為之昂貴,實則皆補缺無期”。而在京城之外,“各省候補人員更較京中人倍蓰”,道員以及府、廳、州、縣和佐雜,常以數十計、數百計、數千計,致“每逢衙參之日,官廳幾不能容”。他用“近年”作時間界限分出過去和現在,以說明此時之官場與順、康、雍、乾不一樣,與嘉、道也不一樣。清代二百多年以來皆以科舉入仕為常軌,而“捐納”和被他稱作“軍功”的保舉隻能算是異途。但時至此日,由異途所造成的仕路裏的“人滿為患”,已使京內京外的大衙門和小衙門同在填咽淤塞之中。對於各立責分的官僚製度來說,這些數目太多的官僚以候補為存在狀態,不能不成為一種源源不絕的擠壓而使吏治、官常失其界度,從而不能不亂了行之既久的章法。
捐納起於朝廷以賣官銜為辦法“集貲”,用來濟一時之急需。就清代二百多年的曆史說淵源和沿革,則其事最先創行於康熙一朝平定三藩因“軍餉浩繁”而“度支不繼”的過程裏。當時朝廷行賣官籌款,意在事竣即止,並不打算就此立為製度,為仕路另開一途。然而農業經濟之下,國賦之所得大體上是一個常數,而朝廷有意輕賦以安天下,則歲入與支出之間多半隻能維持一種脆弱的平衡。清代以“永不加賦”為祖宗家法,是因為明代由重征而致河潰魚爛,天命轉移的事實留下了太過直接的教訓。然而輕賦同時又限定了國計,於是一旦有兵事、河工、災荒這一類不在常度之內而又不得不大筆用錢的事,一定會造成這種脆弱的平衡輕易地被打破,以及隨之而來的國庫支絀和計臣束手。而後,在“永不加賦”的家法之外別開一途作羅掘,則這種已經創行的捐納便成了常被援用的成例。所以雍正、乾隆、嘉慶三朝都曾蹱而效之,因事開捐,以濟一時之急。然則賣官雖是穢政,其初意猶在國計匱乏而不敢加賦虐民。且因事開捐,是其意中亦知穢政不能沒有限度。迨“道光辛醜、壬寅間海疆用兵,始大開捐例。”之後,“至鹹豐初,粵匪繼起,蔓延十五、六省,軍餉浩繁,例遂久開不閉”。由因事開捐到“大開捐例”和“例遂久開不閉”,是原本被當作“暫行事例”的捐納在兵事長久的壓迫之下從有限度轉化為沒有限度了。在這個過程裏,是道光朝一變,而鹹豐朝大變。其間的不同,在於當捐納仍在限度之中的時候,賣官和收錢都由朝廷一手主持和包攬,但一經失其限度,則各省都可以紛紛立捐局,藩司、糧台、軍營都在用“空白部照”辦理捐事。光緒三年(1877)山西“災歉”,晉撫曾沿用鹹同以來行之已久的成例,專折奏請部頒“虛銜實職空白實收執照二千張”,用來“資接濟”。以光緒年間一個省的數目推度鹹同年間南北之間的數目,則這種發端於亂世裏的做法八方並起,無疑從一開始便在大量地產出朝廷的名器。由於大量產出名器,“虛銜”和“實職”都會跌價,隨之而來的是捐例“久開不閉”,同時又與“捐例屢次減成”相伴於數十年之間,造成了名器多和名器賤。一則記載說鹹豐六年(1856)江蘇“報捐監生,京莊收兌者不過廿六、七元,後賤到廿二、三元”,以此對比雍正時代以“捐納俊秀監生正項雜費需銀將三百金”為常例,顯見得“屢次減成”之後的功名已太過便宜而幾乎不成模樣。至同治三年(1864),閻敬銘總論“各省減成章程”並“合以籌餉例”,說是“折收”所得“居七成之一”者有之,“居十成之二”者有之,而“無過三成者”。是以當日“由俊秀捐納知縣,至指省分發不過千金”即可了事。他說的是捐納實職,以折扣之後的數目作計算,則鹹同之後官職之便宜和得官之容易皆從來所未有。開捐而行之以“減成”,本意在於多捐之後可多得入款以助餉事。但捐例既已久開,則用“減成”之法相召引便不能不實現於一減再減和減了又減之中,便宜與容易都因此而來。而與這種便宜和容易相因果的,是本在官場之外的各色人等紛紛取徑於捐納進入了官場之內,時論謂之“自軍興籌餉以來,流品之雜已極矣”。
鹹豐十年(1860)署福建布政使的一個士大夫身在流品已雜之中,曾記述過彼時閩省官場裏的這種各有來路的各色人等:“候補道陳淮漢,乃廣幫茶夥,其弟候補知府陳翀漢,在粵樹旗械鬥為首,地方查拿逃閩報捐候補;直隸州王於宗,乃省城布鋪小夥,市肆無賴者莫不相識”。
按當日的眼光衡量,其間沒有一個人是體麵的。由此形成的麵目各異已是非常離奇,而其中粵省的逃犯能夠借助於捐納一變而為閩省的候補知府則尤屬匪夷所思。但流品已雜之後還會有更加匪夷所思的事。
光緒間時人敘述官場社會相,有一節說:“官之歲入,縣令尤钜”,山陰人“蔣淵如涎其利久矣,而苦於捐資之钜也,乃與其友唐文卿、陳柏生、王平齋、呂少川謀之,醵資上捐,得最新花樣最優班次之候選知縣”,之後“彼此約定,蔣為令、唐為刑幕、陳為錢幕、王為錢漕、呂為門稿,以免利之外溢”。朝廷開捐賣官,已是把買賣之道引入了官場,這些人用“醵資”謀利,又彼此“約定”而“分利”,正是在買賣之道應之。比之鹹豐朝的閩省人物,其持籌握算的精刻和精細,顯然又更典型地反映了捐納入仕中多數人的理路和心路。這兩段文字說的都是地方官場,在“流品之雜”的背後是可以想見的人數之多。而另一段文字說“自癸醜粵逆踞金陵後,江浙人士皆慮故鄉非樂土,適捐例減成,遂紛紛就京曹為避地計,且得藉印結費以自給”,則說的是兵火連天之日捐納轉化為逃難,使江浙兩省原本要落入難民群裏的人們一個一個地變作了都中的京官。據一個自署“桐溪達叟”的士人估計,像這樣在內戰中避地“捐京職”的人“兩省殆不下千數百”。就京城官界的有限容量而言已是龐龐然一群,而存在於龐龐然一群裏的也是品類不齊的各色人等。道光帝晚年與甘肅布政使對話,曾直言“我最不放心者是捐班,他們素不讀書,將本求利,廉之一字,誠有難言”。然後自問:“我既說捐班不好,何以又準開捐?”而終以“無奈經費無所出,部臣既經奏準,伊等請訓時,何能叫他不去”為歎息。他並不喜歡捐班,在他之前,康熙帝已在詔書中直言“捐納之人,豈盡殷實,大約稱貸者多,不朘削百姓,則逋負何由而償”?顯見得也不喜歡捐班;在他之後,光緒帝親眼見到過旗人納貲得官而不甚識字者,為之極怒,由此所宣泄的,同樣是不喜歡捐班,然而從康熙到光緒的二個世紀又數十年歲月裏,這種不為帝王喜歡的捐班卻始終在一茬一茬地不斷長出於官場之中,並在19世紀中期之後數目愈來愈多。據後來的一種推算,經鹹同而至光緒,擁有“虛銜”和“實職”的中國人裏有66%是用捐納的辦法得來的。與這種比例相對應的,則是數十年裏以朝廷之名行於天下的“籌餉事例”、“台防經費事例”、“海防事例”、“鄭工事例”、“新海防事例”、“江南籌辦防務事例”、“江寧籌餉事例”、“秦晉實官捐”、“順直善後實官捐”等等為捐納昭示理由和原因的名目。與前代相比,這些名目折射了後來數十年裏更多的內憂外患交相困逼。於是前代的一時用費之缺遂已成了後來的時時用費之缺。隨之是“捐輸減成漫無限製,勸捐者惟務以減價為招徠,報捐者遂相率以一官為貿易”,捐例更多,捐班也更多。在清代的製度裏,科舉考試歸禮部掌管,職官銓選歸吏部掌管,於是而有仕途之章程和常序。然而開捐因“經費無所出”而起,則主張大半出自於戶部。而一旦開捐成為常例,便不能不是仕途法則隨度支而轉移。而後是度支已經支配了銓選之日,帝王的意願也不能不成為一種受限製的東西。
鹹同間長期綿延的國內戰爭造成了捐例的“久開不閉”,同一個過程還促成了戰爭所到的地方,在軍功的名義下因保舉而得官的人越來越多。由此造成的是另一種科舉之外入仕的途徑。後來以疆吏開府一方的劉長佑、曾國荃、李續賓、李續宜、楊嶽斌、劉坤一、蔣益澧、劉蓉、楊昌濬、張樹聲,以及官居兵部尚書的彭玉麟等等分別起自優貢、拔貢、廩生、附生、文童、行伍,都是在內戰中由軍功而累積地致身通顯的。在綠營一潰再潰而東南遍地兵燹之日,由百戰艱難而得軍功和由軍功而得保舉,都是從戰爭過程中產生,並因之而從戰爭過程中取得合理性的。然而十多年之間,從東南的太平天國到華北撚軍,再到西北的回民起事,漫長的內戰在不斷打仗的過程裏不斷地造出軍功,而後又在不斷的保舉裏轉化為大大小小的官職和官階,由此形成的則是一種官界在數量上的膨脹。
同治二年(1864)歲末翁同龢曾在日記中說:“曾國藩以肅清皖北保舉各員文武千人,為自來所未睹。”他所說的“自來所未睹”,是在極言當日因軍功而得保舉的人數之多。然而在軍中的那個世界裏,規模猶不止乎此。與他這裏引為異常的“約千人”相比,上一年曾國藩作《官軍迭複江岸各城隘出力員弁六案請獎折》,一口氣保舉的“各員文武”已近三千人,顯見得是人數更多。因此翁同龢以“自來所未睹”為驚詫,隻能算是都中人遠看軍營眼界太小的結果。從鹹豐初年以來,領兵的曾國藩已經屢次“請獎”。而曾國藩之外,群帥各自領兵打仗,同樣在各自製造軍功,並同樣在各自交章“請獎”和屢次“請獎”。保舉可以使白丁成職官,使小官成大官。因此從這些奏章裏放出來的“各員文武”便會一路彙積,成為越來越多的翎頂補服。一個經曆過道鹹同光四朝的士人說:“湘淮軍興,削平發、撚、回諸大亂,各路軍功所題記名提督,部冊所載近八千人,總兵則近二萬人,副將以下汗牛充棟矣”。提督一品,總兵二品,都是紅頂大員,合兩者總計已是成千上萬。以當日水陸提督共二十三員和水陸總兵共八十三員的實際缺分相比,顯然是多得漫無邊際。且提督之中的五缺還是專屬巡撫兼任而不在將官範圍之內的東西。若除去這一部分,則兩頭之間的懸殊更甚。這段話說的是武職,在武職之外,得了保舉的文員則沿著“遇缺即選”、“盡先補用”等等名目一群一群地流向地方官場,而後是“得保之員”已“遍於各省”。在這個過程裏,與保舉之多連在一起的常常會是保舉之名實相歧。同治三年(1864)陝西按察使奉旨會籌甘肅軍務,曾直言陝甘總督熙麟“保舉打仗之員甚多,而接仗之地人皆不知”。他用皮裏陽秋的筆法說出了彼時奏報中所鋪敘的接仗和軍功之可疑。而在“保案層迭”之日,像這樣不可求證的事顯然不止甘肅一個地方才會有。後來的日子裏言路論保舉,則很容易追問“夫從軍以摧鋒敢死為上,而敘勞乃屬文員”。這種追問所指責的,是“敘勞”裏常常容易見到的不真不實的徇情和營私。徇情營私與不可求證的軍功羼雜於保案之中,因此內戰促成了保舉的層出不窮,而與之一路相隨的卻始終是時論以“軍興以來保舉漸濫”為長久不息的訾議。“軍興以來保舉漸濫”說明這個過程是由內戰開始的。由國家銓敘的章法立論,保舉因事而起,事停即止,本非官場世界裏的常態。但在19世紀後期的中國,一麵是內戰過去很久之後軍功仍然在成為保舉的題目,一麵是軍功之外,河工、賑災、洋務等等此起彼伏,源源不斷地以敘勞為題目保舉官職和官階。之後是晚清數十年之間保案的五花八門和沒完沒了,其間往往更易操弄從而更加不真不實。光緒二十年(1894)禦史張仲炘說:
臣聞山東河工保案近年多至五六百人。推原其故,由於吏部曾定以每決口門一處準得保異常尋常者六員,以為雖甚盛漲,至多不過十餘處耳。孰意所報缺口之多寡,概以所保之人數為衡,如擬保六百人則稱決口一百處。甫決之時,並無呈報,既築之後,更無考查,甚或一二十裏內竟至百處有餘。臣不知此六七百人何所托足,其冒濫可知矣。
河工保的是勞績,禦史舉“五六百人”為辭,則是說其中大半都不會有勞績。同一類話題在當日的言路裏一再被提出來引為究詰,正寫照了這個由內戰開始的過程一路留下的亂象。比之戶部助成捐納,保舉則大半出自管地方的疆吏。而保舉之多和保舉之濫,最終都會化為仕路裏數目不斷增長的人群。
二
捐納在年複一年地孵出大量的做官人,保舉也在年複一年地孵出大量的做官人。比之科舉製度下求功名的九轉成丹之難,則徑由捐納、保舉得官無疑要快捷得多。但清代國家官製中的缺分則始終是一個既定的數目和有限的數目,這個數目沒有辦法隨世路的變遷而上下浮動,因此這種快捷孵出和大量孵出的做官人從一開始便成了官場容納不了的人。張之洞撫晉之日曾說:山西地瘠官貧,“候補向無多員。同治年間,道府州縣,尚不足百人,同通佐雜,不足二百人,似較之東南各大省為少,然已無差可委”。至光緒前期,則分發而來的做官人已一時“驟增”,以今時比往昔,“蓋多於舊日者,十之七矣”。由此形成的是一種沒有辦法消化的局麵:“計晉省同通共八缺,候補者四十二員,佐雜共一百六十六缺,候補者四百一十二員;河東鹽務共九缺,候補者八十七員”。在“員”和“缺”之間的差額裏,都是闐塞於官場的多餘人口,而“每月繳照到省者,尚複雜遝而來”,他們還在不停地為山西官場增加多餘的人。張之洞深深地苦於無處置放這些“閑冗之官”,而在山西之外,被他稱作“東南各大省”的沿海地方和沿江地方曾是久戰之地,又是洋務重心所在,因此保舉、勞績行之更早而且時間更長,這種在“員”和“缺”之間找不到自己位置的做官人也因此還會更多。直到宣統年間,江寧還有“候補道三百餘員,府、直隸州三百餘員,州、縣一千四百員,其他佐貳雜職約二千餘員”,而“寧、蘇兩屬僅轄道缺七、府缺八、直隸州三、廳三、縣六十七,若專以江寧而論,合道、府、州、縣計之,不滿五十缺也”。顯見得同提督、總兵一類武職一樣,這一頭與那一頭之比極其懸殊。因此當日說時務的公議和私議裏,便屢見“官吏愈多,得缺愈難”的實錄和“補署無期”、“皆苦淹滯”的感歎。由此形成的是一種身在官場而不能做官的困境。一則記載說其間由捐班分發到省的地方官,至“有數十年,十數年未得一差委,未得一署事者”;另一則記載說:“近日各部候補司官,多者數百,少亦不下百數十員,加以保舉捐輸,插補插選,以致正途到部者,求補一缺動需一二十年”。前者說的是地方,後者說的是京城。然則由鹹同到光緒的數十年之中,先是保舉和捐班長久地候補,後是由科目進身的正途中人為候補所堵,也不得不跟著成了仕路中的候補者。而以“十數年”、“數十年”、“動需一二十年”為常態計量時間,則其等候之漫長便不會不與人心之麻木和人性之失常相表裏。兩者都會使官之為官的旨義異化。半個世紀裏,這種蝟集擁擠和銓選壅塞以其日積月累的長久性與普遍性同每個做官人相關聯,並因此而構成了19世紀後期晚清官界不同於前代的生存狀態。與之相因果的,則是“國家事事從權”,“從權”便是將就,隨之是種種老規矩都失掉了約束力而罩不住彼時的官場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