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世紀後期中國的紳士和紳權(1 / 3)

明代紳權盛於地方,江南尤甚。至清初則其勢一窒而備受重創,縉紳之禍也先起於江南,而尤先起於三吳。

《哭廟紀略》說,順治十七年(1660)“吳令任惟初到任,比征錢糧甚急”,責打追欠至鮮血淋漓,又複典守自盜。“當是時也,雖三尺童子皆懷不平。”由此形成的是一種地方社會與地方官之間的矛盾。次年順治帝死,“哀詔至吳”,諸生百餘人哭於文廟,哭廟雖以國喪為名義,而本意則在召聚,“於是相從而至者至於千餘人,號呼而來,皆欲逐任知縣者也”。清代以輕賦為祖宗家法,但此日則猶在家法未立之際。而江南承前代錢糧積重之後,沿用成法,便不得不先當新朝之重征。之後,官與紳之間的衝突遂由比征而起。而以紳抗官,這種由秀才領頭反苛斂的做法,顯然是前朝紳權留下的一種慣性。但此日之新朝已非前朝,因此迎頭而來的是大吏捕治,“擄掠諸生萬狀”;且“承鄭延平兵入沿江列郡之後”,地方官引這種自海路而來浸及江南的反清餘波為由頭任情荼毒,借端牽連以“傅會逆案”,一口氣殺掉了蘇州士子十八人。當禍之初起,疆吏奏告朝廷,尤以“縣令雖微,亦係命官”和“身列青衿”竟“輒敢糾聚群凶”為哭廟一案裏的要害,其命意之所托皆在於摧殘紳權而立官府之威。所以後來人看這段曆史,曾歸結為:“明代江南鄉官勢力最為橫桀,而士子結納幹預,肆行無憚亦最甚。順、康間哭廟案發,大受懲創,其鋒漸斂”。這些話立論顯然不喜紳權,但所說紳權經“哭廟案”辣手重挫之後歸於衰落,則言之明切而因果厘然。當明清易代之日,朝廷和地方都立意摧殘紳權,因此一路拳打腳踢而不肯收手,繼“哭廟案”而起的,還有“奏銷案”。《三岡識略》說:“江南賦役,百倍他省,而蘇、杭尤重”。且“役外之征”與“雜派”又累累相積,致“舊賦未清,新餉已近,積逋常數十萬”。迨順治十八年(1661),遂起“奏銷之禍”:

時司農告匱,始十年並征,民力已竭,而逋欠如故。巡撫朱國治強愎自用,造欠冊達部,悉列江南紳衿一萬三千餘人,號曰抗糧。既而盡行褫革,發本處枷責,鞭撲紛紛,衣冠掃地。

其間昆山人葉方藹順治十六年(1659)以一甲第三人及第,彼時正在做編修,而以“所欠一厘”革職。當日謂之“軒冕與雜犯同科,千金與一毫等罰”,同時的董含則順治十八年中進士,順治十八年遭斥革。“於是兩江士紳得全者無幾,有鄉試中式而生員已革,且有中進士而舉人已革”。而後是“仕籍、學校為之一空”。斥革之外,因罪名更重而“被逮”和被“提解”的士人則被成群押解行走於眾目睽睽之下,“皆鋃鐺手梏拳,徒步赤日黃塵中”,使旁觀的人看了心中“驚悸”不已。這一場大獄雖以“奏銷”為名,而由此致“衣冠掃地”“鞭撲紛紛”之中,則非常明顯地表達了朝廷和疆吏有意與紳衿和紳權為難的用心。時當易代之際,像這樣一時凸起的國家權力與地方紳衿之間的緊張雖各有人物情節,但種種被稱作“案”和“禍”的風波既已一見再見,並牽動疆吏和發為朝旨,則其間之因果所反照的便是一種治天下的既定走勢和普遍走勢。因此,摧折紳權雖先起於江南,而一定不會僅止於江南。一則後來的墓誌追記當日時事,曾列述:“蒙城、懷遠、天長、盱眙四縣子矜逋賦者各百餘人,令鹹速之獄,獄隘,諸生無置足地”。這四個地方都不在清代蘇撫的轄境之內。而《景船齋雜記》則記載說:“順治辛醜八月,遂起奏銷之禍,罪及孔氏”。孔家在曲阜,然則這裏的“奏銷之禍”應當對應於山東。此外,卷進了那個漩渦之中而有姓名可以考稽的還有浙江的士人。所以曆史學家孟森後來總論之曰:“是時蓋各省皆厲行此事,特蘇撫為最酷耳”。在“各省皆厲行此事”裏,當然有著一種廟堂裏的意誌。

因此,與這一類興大獄作摧殘的辦法相匹配的,還有順治八年(1651)禮部題準“各提學官督率教官,務令諸生將平日所習經書義理,著實講求,躬行實踐,不許別創書院,群聚結黨,及號召地方遊食之徒空談廢業,因而起奔競之門,開請托之路”;順治九年(1652)朝廷立臥碑於各省學宮,明示“生員不可幹求官長,結交勢要”,“不許幹與他人詞訟”,以及“凡有司官衙門不可輕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許家人代告”,等等。至順治十七年(1660),朝旨又以天下士人為對象而重申“妄立社名,糾眾盟會”之禁。這些在國家權力的名義下推行的製度化管製和銜勒,都是意在把地方士紳與地方公務隔離開來,並使個體的紳士不能成為集群的紳士。隨後,在將近二百年的漫長歲月裏,是“承平久,官益尊”,而作為地方社會裏的一種既存的力量,不同於編戶齊民的縉紳先生們則在前朝的“橫桀”之後喪失了足以幹預公事的心力和臂力,他們在二百多年裏大半都活得非常安靜。

作為國家權力和國家意誌,朝廷和地方官在本性上都不喜歡紳權。然而當19世紀50年代太平天國起廣西,並以其席卷之勢演為曠日持久的一場內戰之後,天下的“承平”和地方的“承平”便被漫延的兵禍節節打碎。隨之而來的亂世動蕩無序,已使“官益尊”難以為繼。

於是當烽火連天之際,治天下的法度又一變而為“練兵籌餉,日不暇給,疆臣節帥,握吐求賢”,官與紳之間的距離因官員向紳士的俯趨而變得越來越近。而後“縉紳先生鹹出而相助為理。向所謂仰望林泉者,亦複手扳腳靴,隨班聽鼓”。在二百年壓抑紳權之後,此日已是地方官在兵事和餉事交相困迫之下心長力絀而無以為計,並因無以為計而不得不借助於地方社會裏為民間所熟識,並因之而得民間之信從的紳士。然而借助總是借重,這個過程同時又在把這些本被隔離於地方公事之外的人引入到地方公事裏來。鹹豐、同治、光緒三朝久在湖南的朱克敬曾說張亮基、駱秉章先後撫湘,“練兵、轉餉、防寇多參用士人,事皆辦,由是湖南名聞天下”。他所說的“士人”應當都是未入仕路的“紳衿”。另一個本籍常熟的士人記敘內戰初息之後的江南吏治,說是“常令王慶元年登耄耋,素不風烈,昭令梁蒲桂初任,物色民情,毫不省察,一切詞訟,悉由局董作主”。他所說的“局董”都是幫著地方官在辦“善後”的紳士。因此其時又有“克複江陰”之後,“局中遣紳士”多人“清理城邑”的記載。在那代人留下來的著作裏還有一種記述,說錢塘人丁鬆生於“杭垣克複”之後,“一切撫恤善後事宜”一身主之,“大吏倚如左右手”。布政使蔣益澧至尊稱為“大秀才”。比之江南的一縣一邑,他所參與的地方公事都在省城,局麵顯然是愈見恢宏。

這個過程綿延多年,使官和紳各自都變得日益不同,與順治朝的地方官在摧折紳權裏彙成一種可見的普遍性一樣,鹹豐朝和同治朝的地方官都在借助與借重於邑紳,從而都在將植根於地方的紳權重新扶了起來。他們彙成了另一種普遍性,以至於巡撫一省而久經內戰的胡林翼總謂之曰“自寇亂以來地方公事,官不能離紳而有為”。然則地方官扶植了紳權,在其背後和深處,正是內戰扶植了紳權。

與這種內戰扶植了紳權的過程相伴隨的,同時是內戰又在造出數目更多的紳衿。同治初年曾國藩作《徽寧池三屬捐助軍餉續請廣額折》,以“皖南數屬,仍歲構兵”,而“該紳民等蒿目時艱,捐資助餉。

徽、寧、池三府甲於通省,徽州一府尤甲於皖南”為充足理由,“籲懇天恩敕部查議,加廣文武鄉試中額、文武學額”,以“作士氣而資激勸”。

在清代的國家製度裏,各省的“鄉試中額”和府、州、縣的“學額”是一地有一地之數,並且每個地方的額度都是一個既定之數和固定之數,既定和固定都是數量上的限度。前一種“額”關乎舉人,後一種“額”關乎生員,因此“廣額”是在用突破舊章限製的辦法製造出更多的舉人和秀才。而以“作士氣”和“資激勸”為此中之道理,則說明了更多的舉人和秀才始終是同更多的“捐資助餉”連在一起的,從而是同內戰在時間上的長度和空間上的廣度連在一起的。所以同治三年(1864)曾國藩再作奏折,陳述粵省厘金“兩年以來專濟三江之餉”,以解軍中困乏而“為利甚厚”,為廣東請加“文武鄉試永遠定額四名”。與這種因地方和民間的“捐資助餉”而得到的“廣額”比,李鴻章在同治十三年(1874)作《湖廣水師欠餉請廣學額折》,則由曆年以來“湖廣督標水師兩營”應得而未得的“積久餉銀,各哨勇情殷報效”,請“加廣長沙縣學額”已是另屬一種路數。在李鴻章代“湖廣督標水師”所作的陳述裏,是出自湘軍一係的“各哨勇”成了籲懇的主體。他們情願放棄朝廷欠他們的銀子,為自己籍貫所在的地方換來幾個額外的秀才。以當日的社會觀念為尺度,這是一種造福鄉邦和嘉惠士林的功德。因此久戰之後軍中既多積欠,又難討積欠,淮軍裏的將帥也在“皆以欠餉報效,各加廣本縣學額文武各數名不等”,期能以這些應當得到而到不了手的銀子,向朝廷換回一點本鄉本土讀書人的功名。除了這種出自軍營的奏疏之外,當時的記述裏又有“同治時軍興,馬多乏食,江南府縣紳民,有請輸馬草捐以廣學額者,鮑花潭學使奏其事,朝旨嘉允焉。然由是江南秀才驟增十之一”的故事。這個故事裏廣學額的主動一方則是“紳民”,而“馬草捐”也因之而成了一種自覺的交易。“捐輸”出自地方,“報效”出自軍營,由此形成的則是一個“廣額”複“廣額”的不斷層積的過程,而這個過程直接促成的正是中國人口中獲得功名的數目長在不斷地增多之中。據後來的一種大約估計,與內戰之前有功名的人數相比,時至光緒一朝,僅生員一類已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三。

與之對應而形成的人群,已不能不算是濟濟多士。但在晚清中國,像這樣因“廣額”而增加的功名不僅僅是一種多出來的數量,由此牽動士林和士風,則隨同數量而來的還有種種不在預想之內的時弊與時病。

同治年間論時務的奏議已說因“捐輸”而“加廣中額、學額”,是“施恩”太過“浩蕩”:

竊思一省之大,人才之多,三年一試,中額猶無慮濫竽也。至一州一縣文風本有不齊,三年兩試,學臣照額進取,敷衍充數,勢所必至。夫秀才為多士出身之始,乃以文理淺陋者濫廁其間,人才固不足觀,人品尤不可問。

這些話非議“廣額”,擔憂的是數量過多之後,則所取之士很容易等而下之,變得士不像士,而其所論猶統而言之。作為一個可以匹配的實例,俞樾在自己的隨筆裏曾記敘“戊辰之春”親見於潛令謁知府,麵陳“本縣止童生二人,其一甫學作起講,未成篇;其一在鄉間開酒店,農事尚早,飲酒人多,不克分身”,請將原本定於二月的縣試移到“三四月間”。於潛一縣童生之少是一個極端的例子,但於潛一縣童生之少,又說明了長久內戰之後讀書人的數量已遠非昔日之比,因此縣試雖屬國家功令,也不得不由主試的一方延遲試期以將就被試的一方。而後是“是歲,此二人者皆入學”。他慨乎言之曰:“舉此一端,學校之失之太易,亦可見矣”。然則戰爭使讀書的人更少而“廣額”使進學的人更多,“人才固不足觀”正是這樣形成的。至光緒朝張之洞作湖北學政,所見已是“近年楚省加廣學額,往往一學進額兩倍原數”,以至“一州縣所取動至六十之多”,這些文字見之奏議,便具體地提供了一個地域性的士人社會因“廣額”而造成的異乎尋常的規模失度。後來他作四川學政,舉其見所見和聞所聞,又沿著同一個題目再講下去,由“川省近年諸生太多”並且“愈多愈貧”說到“川省人心浮動,獄訟繁多”,而“大凡產業公局唆訟詐財之案,必有文生在內;燒香結盟,聚眾滋事之案,必有武生在內”。在這些場麵裏,士風之壞和世風之壞是牽連在一起的,而士風之壞和世風之壞又是同“川省近年諸生太多”連在一起的。因數量的擴張而放進秀才群裏的人物大半沒有讀書人的靜氣,然則“廣額”之下的“人品尤不可問”亦因此而曆曆可見。十多年的內戰之中和內戰過去之後,“加廣”的學額都在化為府學、州學、縣學中累積而遞增的人數。但鄉試中額的“加廣”已相比而極少,進士及第的數目則從來不在“加廣”之列。於是生員益多,進取益難,這些在“文風日薄,士習日囂”中獲得了功名的士人不能沿仕路遠走,便大半都會就地生根,化入地方社會的縉紳群裏。隨後常常可以見到“甫博一衿”已在“長揖縣衙,夤緣公事”的急迫相。他們以躁動為自己的存在方式,因此,在旁觀的眼裏,他們顯然不會帶來地方的安靜。而就19世紀後期的曆史變遷而言,當原本蟄伏的紳權在內戰中被扶植而得以伸張的時候,這些隨“廣額”而增多的縉紳產出於同一個過程裏,便從一開始已經編入了紳權之中。而同時被一起編入紳權之中的,一定還會有這種“人才固不足觀”和“人品尤不可問”。在後來的歲月裏,他們不僅會成為紳權中增多的數量,而且會成為紳權中增多的力量。

由於晚清紳權是由地方官扶植起來的,因此紳士介入地方事務,是以紳士與官府的協同和契合為常態的。後來做了達官的吳大澂同治四年(1865)還是蘇州的一個舉人。他在《自訂年譜》中敘述當年“江北清水潭決口,被災難民紛紛渡江,蘇郡紳富無倡留養之議者”,地方隨之不寧。“餘因邀集郡紳,創議勸捐,設廠留養”,並以此一番勞累救濟了“一千八百餘人”,自謂是在以“寒士”肩“巨任”。其間曾因捐數不夠而“謀諸長洲縣蒯子範大令德模,商請方伯借撥銀二千兩”,並得“蒯公力任其事”而“幸免掣肘”。吳大澂和“郡紳”在賑濟難民的過程裏為地方社會維持了安寧和秩序,他們守護了地方利益,同時又做到了地方官想做和應做的事。因此管地方的“大令”能夠自願地“力任其事”,用“借撥”來的銀子幫助紳權主持下的“設廠留養”辦下去。雖說這種賑濟“留養”已不同於內戰中的團練和籌餉,而對官與紳來說,前者以地方為責任,後者以地方為利益則是一樣的。因此,在當時的東南,像這樣官與紳之間由責任和利益串連起來的和衷共濟是常見的。這種和衷共濟顯示了紳權的主動性,也顯示了紳權的合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