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論語》中“禮”之功用安普華認為,孔子的思想具有強烈的主體性,能力性和功用性,而其禮學思想作為其整體思想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體現出了強烈的社會功用性[]。這個觀點是準確的。趙又春認為,禮是社會致和劑。孔子複禮是和正名聯係在一起的,是為實現他心目中的社會政治理想[]。
1.“禮”是實現“仁”的途徑王誌峰等認為,“禮”是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實現“仁”的方式和途徑。孔子認為“一旦克己複禮,天下歸仁焉”,“孔子強調‘複禮’,就是要使每個社會成員都能遵循‘禮’之規定,‘禮’愛他人,做到君要像君的樣子,臣要有臣的規矩,做父親的要有父親的樣子,做兒子的所作所為要像兒子一樣,這樣各安其位,各盡其責。如果能夠這樣的話,那麼儒家“仁愛”之理想將很快就會實現[]。賴誌淩、王江武指出,一些學者認為仁是孔子學說的核心,仁本禮次,仁決定著禮。而他們認為,仁和禮不可分割,仁屬於價值理性,而禮卻屬於實踐理性。我們以為,仁是內容,而禮則是形式,內容決定形式,即仁決定了禮,而形式反映內容,禮是仁的外在表現。
2.“禮”的目標是實現“和”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論語·學而》)古代君主的治國方法,不論大事小事隻顧按和諧的辦法去做,也不是為和諧而和諧,不以禮來節製和諧。禮的目的在於和,就是人際關係的融洽與調和(參文白十三經)。
3.“禮”是個人立身之本陳亢問於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對曰:“未也。”嚐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聞斯二者。陳亢退而喜曰:“問一得三:聞詩,聞禮,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論語·季氏》)子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論語·泰伯》)“立於禮”,李澤厚解釋得極好:禮使人獲得行為規範,具體培育人性,樹立人格,取得作為氏族成員的資格。可見孔子把學禮,從而知禮、以禮待人行事,看做是個人進入社會的必要條件[]。
4.“禮”是安邦的需要孔子曰:“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子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論語·季氏》)禮是一種長幼有序的秩序。天下有道,禮製健全,禮製全則名正,名正則言順,言順則事成,事成則禮樂興(參文白十三經)。由此可見,禮樂是具有安邦之功能的。
“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上好禮,則民易使也。”
對於一個國家的統治者來說,他的言行是受到億萬民眾的關注的,上行下效,統治者如果能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把個人的道德修養作為實現社會政治理想的起點和保證,那麼通過統治者良好的道德修養來取信於民,換取人民的道德反應,實現理想中的倫理社會就會指日可待[]。
孔子提出“克己複禮為仁”的措施——“必也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正君臣父子之義,明尊卑長幼之序)乎”,這從表麵看是恢複宗法之舊製,但實際上卻是維護統治階級統治的重要手段。其“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與“孝慈則忠”的忠君思想顯然是專製主義王權建立的精神要素[]。
子曰:“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論語·裏仁》)顯然,這段話告訴我們,如果能夠以禮和讓來治理國家,那麼治國就不難了;如果不能夠以禮和讓來治理國家,那還要禮做什麼呢?趙又春認為,這段話顯示孔子是把禮和讓作為治國的根本來認識了[],這是很正確的。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楊雲鵬指出,禮是我國古代社會的典章製度和行為規範。禮源於祭祀。進入階級社會之後,原始宗教儀式的禮演變為維護階級社會政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禮製。禮在中國古代文化意識中有著至高無上的地位,也是儒家的核心要義之一[]。由此可見,在宗教封建秩序的中國,禮已成為維係權力秩序最為重要的社會意識形態和行為規範。